產權轉讓手續
Ⅰ 產權轉讓在哪裡辦手續
住房產權
轉讓嗎?
辦理手續是去該住房所屬本地房管部門,咨詢辦理過戶轉讓事宜,
需要按照你住房使用性質,是否你家滿五唯一住房,以及買家是否
二套房
買入,住房面積,等等因素,來繳納你的過戶稅費。
Ⅱ 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一、過戶需要的手續
1、簽訂買賣合同(或其他互換合同、贈與合同等);
2、貸款審批,買方需要貸款的,評估公司進行房產評估,買方與銀行簽訂借貸合同,銀行批貸;
3、買賣雙方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需要證件主要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本、買賣合同。
二、房產過戶的流程
1、簽訂合同,房產證過戶如果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記得必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房產證的共有人較好都在場。
2、提交申請,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繳納稅費,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買賣雙方進行交接,過戶完畢。
(2)產權轉讓手續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參考資料:房產過戶-網路
Ⅲ 房屋產權轉讓需要些什麼手續和費用
好!
一、二手房屋交易需要手續?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夥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二、更名費等如何計算?
經濟適用房:
滿五年:
補交土地出讓金:成交價*1%(賣方繳納)
營業稅:成交價*5.5%(賣方繳納)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當年購入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商品房:
滿五年: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成交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當年購入價-裝修費-契稅-印花稅....)*20%
未滿五年:
營業稅:成交價*5.5%(賣方繳納)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當年購入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當年購入價-裝修費-契稅-印花稅....)*20%
註明:120平米(地方政府可以上浮20%,得到144平方米)
已購公房:
1,成本價房:
土地出讓金:成交價建築面積*1%(買方繳納)
其他稅費同商品房
2,標准價(優惠價)房:
補齊成本價:成交價*1%(買方繳納)
另外和原單位按產權比例分成
轉 移 登 記 ·
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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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材料
(一)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網上列印的原件)
(二) 申請人身份證明:
1、單位申請人:
(1)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批准該法人、其他組織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負
責人身份證明;
(2)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委託辦理的無需核驗原件)
(3)委託辦理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2、個人申請人:
(1)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委託辦理的無需核驗原件)
(2)委託辦理,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原件)
(三) 轉移登記分別應提交的證明文件
1、新建商品房買賣(首次)
登記條件:開發項目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有償用地)。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核驗兩本加貼印花稅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提交網
上簽訂的預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提交網上簽訂的現房買賣合同;
(2)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原件);
(3)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1999年1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7)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購買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購房文件。
2、新建經濟適用住房買賣登記條件:開發項目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劃撥用地);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核驗兩本加貼印花稅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提交網
上簽訂的預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提交網上簽訂的現房買賣合同;
(2)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審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3)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1999年1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6)超標部分補交綜合地價款的收據(土地部門收取);
(7)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房價結算的確認書(原件)。
3、已購公有住房買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原公房購房合同;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證中沒
有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證明;
(7)已購央產房出售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交清證明;
(8)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9)"O二六"單位的房屋,提交"O二六"單位的批准出售證明。
4、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含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
(5)補交綜合地價款證明;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不足五年出售的,還需提交買房人的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審核表;超標部分補交綜
合地價款證明(買房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面積超標的)。
5、存量房屋買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
(5)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或已發土地證的房屋);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7)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
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8)外國駐華大使
館、領事館購買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6、房屋繼承、遺贈申請人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暫住證或居住證。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3)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遺贈)。
7、房屋贈與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贈與(受贈)公證書(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贈與的,提交原公房購房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其中已購成本價央產房贈與
的,還應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結清證明;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受贈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次贈與的,不再提交;
(7)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8)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8、房屋交換
(1)換入方的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換出方的房屋所有權證;
(2)房屋交換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交換的,提交原公房購房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其中央產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
交換的,還應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交清證明;
(6)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7)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8)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交換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交換的,不再提交。
9、企業改制、作價出資、合並、分立、注銷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改制出資、合並、分立的文件、合同;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准許繼續使用原劃撥用地的批准文件(劃撥土地);
(7)企業注銷的,提交清算組的清算報告。
10、房屋調撥(機關、有隸屬關系的全民所有制單位)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房屋調撥文件、調撥雙方的房屋產權移交協議(原件);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劃撥土地)。
11、房屋拍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據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證書的注銷登記;
(2)房屋轉讓合同(原件,法院判決的除外);
(3)委託拍賣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7)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
(8)單方申請的,提交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9)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12、法院判決、仲裁機關裁決房屋轉移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據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證書的注銷登記;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仲裁裁決書;
(3)單方申請登記的提交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7)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13、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
(1)原房屋所有權證;
(2)離婚證;
(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或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法院判決離婚;權利人一方申請的)或經公證的離
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的);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注 意 事 項
★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同時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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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移登記時限
符合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工作。登記部門認為需要公告的,公告時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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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及相關表格
1、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及 填寫說明
2、授權委託書
3、房屋狀況附表 及 填寫說明
Ⅳ 產權過戶手續的流程
如果是買新房
申請人是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
登記要件
①申請書(原件留存);
②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
③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留存);
④購房交款憑證(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
⑤契稅完稅憑證(查驗原件)。
初始登記時開發企業領取了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還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留存)。
有抵押登記記載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證明(原件留存)。
已辦理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預告登記證明(原件留存),不再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完稅憑證。
登記時限
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
稅費標准
①登記費: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非住房,雙方各按買賣房價總額的2‰交納。
②轉讓手續費: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交納,經濟適用住房減半交納,由轉讓方承擔;非住房轉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18元交納,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
③契稅:受讓人按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的3%繳納契稅;個人購買售價在5000元/M2(含本數)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不含別墅),於1999年8月1日後簽定合同的,按成交價格的1.5%繳納契稅;市區范圍內,個人購買售價在3000元/M2(含本數)以下自用普通住宅,於2002年10月1日後簽定合同的,按成交價格的1%實際繳納契稅。
④商品房共用部分維修基金(代收):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各按購房款總額的1%繳存。配備電梯的商品住宅開發建設單位按1.5%繳存,購房人按1%繳存。
⑤印花稅:商品房按合同記載金額的0.3‰的稅率計稅,各自全額貼花。房屋權屬證書每本5元。
⑥工本費: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所有權人核發房屋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如果是二手房
申請人是買賣雙方當事人。
登記要件
①申請書(原件留存);
②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留存);
④房產買賣協議(原件留存);
⑤個人售房發票(查驗原件);
⑥契稅完稅憑證(查驗原件)。
有抵押登記記載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證明(原件留存)。
宅基地上農民住宅房屋轉讓的,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部分房屋轉移登記引起面積變動的,還應當提交房屋測繪成果報告或者測繪成果資料(原件留存)。
屬於企事業單位出讓、受讓國有、集體非住宅房屋的,還應當提交《產權交易鑒證書》(原件留存)。
購買拍賣的房屋,申請人提交委託拍賣合同(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和拍賣成交確認書(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到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簽定房產買賣協議。
登記時限
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核。
稅費標准
①登記費: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非住房,雙方各按買賣房價總額的2‰交納。
②轉讓手續費: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納,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非住房轉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18元交納,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
③契稅:受讓人按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的3%繳納契稅;個人購買售價在5000元/M2(含本數)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不含別墅),於1999年8月1日後簽定合同的,按成交價格的1.5%繳納契稅;市區范圍內,個人購買售價在3000元/M2(含本數)以下自用普通住宅,於2002年10月1日後簽定合同的,按成交價格的1%實際繳納契稅。
④印花稅:存量房按合同記載金額的0.5‰的稅率計稅,各自全額貼花。房屋權屬證書每本5元。
⑤工本費: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所有權人核發房屋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
Ⅳ 房屋產權變更產權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房屋產權變更產權人即房產過戶,需要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具體流程如下:
專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屬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Ⅵ 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產權過戶手續有哪些
一、什麼是房產證:
首先,房屋產權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次,房屋權屬登記是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並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
房產證是進行房屋權屬登記後的證明文件之一,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也就是產權證,此外還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三、個人辦理房產證的流程:
1、確定開發商相關手續是否齊備。
2、到房產登記機關就購房合同進行登記。
3、向開發商領取房屋測繪報告和買賣契約。
4、到房產機關申請辦理、繳稅費。
5、在驗核無誤後,發放產權證。
四、辦理房產證的注意事項:
1、產權不明容易引起糾紛
在房地產消費投訴中,因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是最多的,其中產權不明是引發糾紛的焦點。房屋是特殊的財產,所有權權屬的確定應以產權證記載為准,因此應在購房以前對此就有清楚判斷。弄清房屋的產權是共有關系還是贈送關系還是繼承關系等。
2、購房者無法取得房產證
我國法律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 持。也就是說,由於賣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不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那麼在該期限屆滿一年後,購房者可以退房並要求賣房者賠償經濟損失。
3、鑒別房產證的真偽
房屋權屬證書由建設部設計監制,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印鈔廠獨家印製。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內頁印有統一規范的填寫項目。由於是統一監制、獨家印製,這就有效地保證了權證的規范、標准、統一,增強了權證的權威性。
4、警惕重復抵押
購房時要去房屋管理部門查詢所購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果開發商或者賣家所售房屋存在抵押,要謹慎購房或者先把抵押解除後再購買。
總之,無論是期房還是現房,都存在辦理房產證的問題。可以選擇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也可以選擇自己辦理房產證。產權過戶的流程就是以上所提到幾個步驟,購房者如果自己辦理房產證需要花費時間和體力,最好提前了解自己辦理房產證的程序和要求。
在辦理房產證之前,首先要確定是否符合自行辦理的條件,如果房子是一次性付款,或貸款已經還清,則完全可以自行辦理,省去代辦費用。但是如果是使用銀行按揭貸款買房,要先仔細了解《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是否有相關規定,有些合同中有約定必須由開發商辦理的,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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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就是過戶嗎
簽訂合同抄也叫辦理產權轉移襲手續。申辦房產證叫做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辦完登記手續一定期限去領取房產證叫做領證。總之,購買房屋的前提是賣方兩證齊備,購買後及時完善兩證,這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保障權利的最有效的辦法。
Ⅷ 房屋產權轉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應簽訂買賣合同,雙方持合同、身份證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Ⅸ 房屋產權轉移登記都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應提供的要件
一、個人與個人之間房屋買回賣
1、房產管理部門核發的答《房屋所有權證》。
2、雙方當事人簽定的買賣合同或協議。
3、以房抵債的還應提交抵債協議書。
4、法院判決、裁定的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裁定書及法院向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5、贈與、繼承等應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
6、當事人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二、個人與單位、單位與單位之間房屋買賣
1、房產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2、雙方當事人簽定的買賣合同或協議。
3、產權單位主管部門批準的房屋買賣批准文件、法人代表證明。
4、辦理房屋劃拔、轉讓、合並、改制產權登記還應提供主管部門批准文件及法人代表證件。
5、以房抵債的還應提交抵債協議書。
6、法院判決、裁定的房屋還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或裁定書,人民法院向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7、個人的身份證和單位的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證明。
8、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