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大巴轉讓
㈠ 拉薩旅遊車轉讓信息有帶線路連車轉讓的信息的嗎
效益不錯的,因為那裡是旅遊勝地,每年有成千上萬的遊客呢!我就住在那兒 ,十分了解境況,可以採納。
㈡ 旅遊大巴轉讓一半合同怎麼寫
XXX 車輛一半股份權轉讓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__________將自己的一半股份權xxx及頂子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車牌號為XXX以下簡稱該車)。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該車轉讓50%的股份給乙方,即人民幣xxx萬元(大寫:xxxx)。
三、付款方式: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
四、該車從轉讓之日起,乙方持有該車50%股份的經營收入屬乙方所有。該車交納給公司費用(含保險、年審、二級維護、正常修車等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50%。
五、轉讓時間:自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經營該車之前所發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違章行為、債權債務等均由甲方承擔;甲方轉讓該車50%的股份給乙方後,該車現屬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在經營該車時,各自今後所發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違章行為、債權債務等,由各自負責承擔。
六、甲方將該車轉讓50%的股份給乙方後,如果乙方今後要將自己持有的該車50%股份轉讓給其他人,應優先考慮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將股份轉讓給其他人,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如遇國家政策補貼,xxxx年xx月xx日之前的政策補貼,歸甲方所有;以後的國家政策補貼,由雙方各享受一半。
八、本xxxx車於xxx年x月x日下線。從轉讓之日起,如政府給予此車和頂子的一切優惠政策,由雙方各享受一半。下線後,因計程車頂子及經營權都屬公司所有,仍以甲方的名義與公司續簽合同,今後的經營權乙方仍佔一半。
九、本協議一經簽訂不得違約。
十、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㈢ 我有二輛宇通五十三座旅遊大巴要轉讓.誰可以幫忙找到買家
建議你把消息登在賣車網站上,比如273二手車網站,汽車之家網站。
㈣ 旅遊車轉讓
4座,7座,9座,11座,17座,22座,25座,27座,31座,33座,37座,55座,60座
注意是不是加一加一得,第一個是導游,第二個是司機座
㈤ 我去年八月份轉讓了輛掛靠旅遊車給別人 購車票據和行車證都是旅遊公司的名字 購車確實是我出資的 買賣
你這個車子法律上講是屬於旅遊公司的,雖然是你出資,但是沒有登記在你版名下,你拿去賣屬於無權處分。對權方起訴你可能會得到法院支持。不過你可以在開庭前完成過戶手續,或者得到旅遊公司追認你們買賣合同效力,法院也可以讓你們繼續履行合同。
㈥ 二手旅遊大客車轉讓
你可以去當地的五八同城,趕集網,百姓網等同城類網站上去看看,那上面有很多當地二手旅遊大客車出售的信息。
㈦ 按照法律法規大巴車可以過戶嗎
《機動車來登記規定》:
第十自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㈧ 大客車帶線路轉讓都要注意哪些事項謝謝
如果原公司信譽良好,有貨運網路的,不妨接過來。
如果本來就是做不下才脫手的,還是自己注冊一個公司,只購買對方的資產和資源。
服務品牌本來就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尤其是要新進入這個市場的時候。
㈨ 營運客車轉讓合法嗎、
不合法。
1、客運班線權是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而產生的一種市場資源,是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准許客運車輛在一定期限內進入某一客運市場從事運輸經營的資格,經營人所持有的班線牌就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許可從事客運經營的標志,它在本質上是一種許可權。
2、經營者的客運班線權自批准時獲得,至經營期滿或者因違法違規經營被取消班線經營資格時終止。從班線權的行使方式看,經營人在取得客運班線經營權後,就必須組織車輛在規定的線路上參加運營,不能無故不運營或者長時間中斷運營。
因此,可以說,經營人對客運班線只享有一定期限內的佔有權、使用權和受益權,而無處分權,他不能決定班線的最終命運,無權將班線經營權進行轉讓、贈與或變相轉讓、贈與他人,也無權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班線。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18條規定:"班線客運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應當向公眾連續提供運輸服務,不得擅自暫停、終止或者轉讓班線運輸。"第34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不得轉讓、出租。"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經營者是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轉讓客運班線經營權的
㈩ 客車線路轉讓合法嗎
個體的營運車輛轉讓線路應該不違法。合不合法就不清楚了。我知道的 有很多營運客車但都是個人的,都轉讓了,也沒聽說哪個部門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