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真假網上查詢
1. 公證書如何辨別真偽
1、外表特徵識別
公證書由封皮、里頁和封底三部分組成。封皮正上方有回「公證書」三個字,正下答方是公證處名稱。里頁是公證書的證詞,證詞由標題、編號、正文、落款和印章四個部分組成,印章包括公證處的印章(紅印)以及公證員的簽名章(藍印)。
公證書左下方有公證處鋼印,該印章是從封面至封底垂直透體加蓋上去的,因此每頁公證書均有公證處鋼印。而發往域外使用的公證書證詞和證詞譯文是使用公證專用水印紙的,該專用紙為A4標准尺寸,左下角處印有紅色熒光編號。
2、網上甄別系統
公證在線網站,已經開通公證書網上甄別系統,利用該系統可以查詢到公證書的基本信息以及辦理公證的進度情況,目前已經開通了2007年的公證書查詢,其他年份的查詢陸續開通。
2. 公證書的真偽怎麼查
可以到出具公證書的公證機關查詢。
你可以先在網上查詢出具公證書的公證機關是否有官方網站,網站上是否提供查詢服務。
3. 公證書是否可以在網上查詢
公證書不可以在網上查詢的。
公正文書涉及當事人的秘密,公正處自己都有存檔,直接到公證處查詢即可。公證書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證處領取。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 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應在公證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收到的日期、份數和公證書編號。
公證書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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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為,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證明文書,被廣泛地運用在國際交往中。
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承認,在國外也具有法律證明力,是進行國際間民事、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書。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
公證書注意事項:
1、公證證詞中註明的文件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2、公證書不得塗改、挖補、必須修改的應加蓋公證處校對章。
3、公證書應使用中文,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除涉外公證事項外,可使用當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4、根據需要或當事人要求,公證書可附外文譯文。
5、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證書從審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審批人批准日期即為出證日期。
6、公證書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應由承辦公證處送有關部門認證,並代收認證費。
4. 如何查詢公證書的真偽
直接到公證處或是打電話咨詢就可以了, 只要問他們公證書是否真實有效就可以了。一般情況下只要房管局認可就沒有問題。
5. 如何驗證公證書真假
應該可以回公證處查詢吧!
6. 怎麼查詢公證書真假
在公證書上有明確的公證機關名稱,有公證書的完整編號,公證處存在完整的公證文件卷宗。憑公證書的以上條件即可查驗真偽
去其公證的公證處一查即准。
7. 怎麼查詢委託書真假和有沒有公證過。謝謝各位
辨別抄方法:
1、通過114查詢出具公正書的公證處電話,通過編號查詢。
2、可以到公證書上蓋章的公正機關去查詢。
注意:最好你親自到該公證處核實,因為要看一下委託公證的具體內容,避免別人用一個真的公證書號做一個假的公證書。
8. 怎樣鑒別公證書的真偽
1、公證書上都有公證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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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書標准內容:
1、公證書都有編號,如「(年份)深證字第****號」。
2、內容都要有申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3、公證書都有承辦公證員的簽名或簽名章和蓋一個公證處印章。
4、公章書含有出證日期以公證處審批人審核批準的日期。
9. 如何查公證書真偽
1、外表特徵識別
公證書由封皮、里頁和封底三部分組成。封皮正上方有「公證書」三個字,正下方是公證處名稱。里頁是公證書的證詞,證詞由標題、編號、正文、落款和印章四個部分組成,印章包括公證處的印章(紅印)以及公證員的簽名章(藍印)。
公證書左下方有公證處鋼印,該印章是從封面至封底垂直透體加蓋上去的,因此每頁公證書均有 公證處鋼印。而發往域外使用的公證書證詞和證詞譯文是使用公證專用水印紙的,該專用紙為A4標准尺寸,左下角處印有紅色熒光編號。
2、網上甄別系統
公證在線網站,已經開通公證書網上甄別系統,利用該系統可以查詢到公證書的基本信息以及辦理公證的進度情況,目前已經開通了2007年的公證書查詢,其他年份的查詢陸續開通。
擴展資料:
1.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是法律界常用的應用寫作文體之一。公證書是公證處製作並發給當事人使用的法律文書。
公證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製作公證書。公證書為16開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組成。製作公證書應使用中文。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除涉外公證事項外,可使用當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根據需要或當事人的要求,公證書可附外文譯文。
2.公證書內容
(1)公證書編號。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3)公證證詞。
其內容包括:公證證明的對象.公證證明的范圍和內容.證明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公證證明對象、范圍不同,公證的條件、內容和適用的法律也不同,這些都要在證詞中有所反映。公證證詞所涉及的組織名稱第一次出現時必須使用全稱;所涉及的日期要採用公歷.需涉及農歷時應採用括弧註明。
(4)承辦公證員的簽名或簽名章、公證處印章。
(5)出證日期以公證處審批人審核批準的日期為准。此外,未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應在證詞中註明,並註明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公證證詞中註明的文件也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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