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化工工程師證書領取地點
❶ 化工工程師證怎麼考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化工工程設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執業資格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葯和輕化)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對從事化工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五條 建設部、人事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等依照本規定對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六條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化工專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工專業委員會),由建設部、人事部和有關行業協會及化工工程的專家組成,具體負責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地區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組織、取得資格人員的管理和辦理注冊申報等具體工作。
第二章 考試
第七條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八條 化工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化工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年度試題、評分標准與合格標准。
第九條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第十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第三章 注冊
❷ 化工技能等級證書
這是考技工證吧,要不是工程師證,沒工作經驗怎麼考?
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登記後,在經濟建設中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葯和輕化)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合格證書核發辦法(試行)
1991年8月5日,化工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崗位合格證書」)的核發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崗位合格證書由化學工業部統一印製,基建司歸口管理,統一核發。
第三條 崗位合格證書是審查化工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的憑證之一,在全國化工行業有效。
第四條 無崗位合格證書者,不得上崗,不得承包工程項目。
第五條 崗位合格證書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三種。持證等級應與個人知識能力相符,任何人不具備相應的知識和業務能力,不能取得相應的崗位合格證書。
第二章 核發證書范圍
第六條 化學工業部直屬施工企業的崗位合格證書由部基建司統一核發,地方所屬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的崗位合格證書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審核同意後由部基建司核發。
第七條 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是指:施工員、預算員、質量檢查員、安全員、材料員、統計員、財會員、計劃員、機械(設備)管理員、勞資員、定額員等十一類人員,除財會員、預算員崗位合格證書按有關規定另行辦理外,其他各類人員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核發證書條件和標准
第八條 具有大專、中專畢業(含「五大」、電視中專、職工中專)文憑和高等專業證書、中等專業證書者,專業對口,實習期滿者或得「員」級專業職稱資格者,經考核(考核內容含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業績。下同)合格,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九條 不具備專業學歷文憑,但已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多年,已取得「員」級專業職稱資格者,經考核合格,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對未評定專業技術職務或仍以工人身份在現崗位工作多年,經部有關司局舉辦的相應專業培訓班培訓結業的,經考核合格,可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條 中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工作五年以上,其中在現任專業崗位二年以上者,按安裝和土建兩大類專業對口,經考核合格,可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不具備專業學歷,在現任專業崗位二年以上,經初級專業崗位培訓結業後,再經考核合格,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二條 凡1942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員,連續從事現任崗位七年以上,未評專業職稱者,免於崗位培訓考試,經考核合格,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三條 凡已取得本崗位所在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格者,可直接核發中級崗位合格證書;少數崗位,如質量檢查、安全管理、機械設備管理、定額管理由受聘技師擔任,並連續在現崗位任職二年以上者,可直接核發中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四條 本科及大專畢業,取得對口專業「助師」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但業務能力很強,業績突出者,經考核合格,可發給中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五條 雖不具備專業學歷,但取得初級崗位合格證以後,已經中級崗位培訓結業,再經一年試用,考核合格,發給中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六條 中專、中技畢業,連續工作五年以上,經本專業崗位主修課(大專以上教材)培訓合格,經一年試用,考核合格,發給中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 已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職稱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經濟類專業人員可核發對口專業高級崗位合格證書;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在經濟類崗位再工作兩年以上,經考核合格,可核發經濟管理類高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八條 大學本科畢業在本專業連續工作二十年以上,專科畢業在本專業連續工作二十二年以上,中專畢業在本專業崗位連續工作二十四年以上,經考核,可發給高級專業崗位合格證書。中途轉崗,無論何種理由,均不核發。未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證書只做評聘的參考依據之一。
第四章 核發證書辦法
第十九條 崗位合格證書的考核、申報、審批程序是:由企業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委員會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經考核合格由企業將考核結果填寫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合格證書申報表並附學歷、學業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部直屬企業直接報部基建司核發,地方企業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審核同意後報部基建司核發。
第二十條 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合格證書申報表由部統一印製,主要內容包括:個人學歷和工作簡歷、學歷、學業證明復印件、考核材料。
第二十一條 崗位合格證書如需換發,仍按上述程序申報、核發。如有遺失,須登報聲明作廢後,憑原審批材料,申請補發。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化學工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❸ 中級職稱證書什麼時候可以領取
不能確定時間。
一般中級職稱考試合格,以及申報材料提前後,申報者就需要耐心等內待。因為中級容職稱在處理過程中,需要經歷以下過程,證書辦理要按程序,先上報省廳審批,證書發放下來後,才能列印證書。
一,申請上級單位進行審核,當成績合格,以及其他條件全滿足者,則向上級省廳報備,以做好審批。
二,不合格者則被刷下來。
三,上級開始審核,最終審批,然後開始製作證件,證件製作下來後,再下發到各地方。
四,地方再下發到單位,這幾個環節的時間,都是不能把控的。因此,申報中級職稱的人,請耐心等待。
❹ 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合格證是在報考地領還是在工作點領
報考
❺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通過了,在哪可以查到領取證書的通知如何注冊
人事考試中心的通知,關注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和准考證,到人事考試中心(或類似部門)領取,基本也就是當初報名的地方。注冊證的話得填寫相應表格,有關材料、證明、證件等到政務大廳去辦理,會有具體通知的,一般來說,你在哪個單位注冊,那個單位會幫你辦的。
化工工程師注冊
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化工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2.化工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化工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化工專業委員會應將准予注冊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備案。
3.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在期滿前30日內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在從事化工工程或相關業務中犯有錯誤,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2年的;
(三)自受刑事處罰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5年的;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5.化工專業委員會依照本規定第十五條決定不予注冊的,應自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有異議,申請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6.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專業委員會撤銷其注冊:
(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在化工工程設計和相關業務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
(四)經查實有與注冊規定不符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的。
7.被撤銷注冊人員對撤銷注冊有異議的,可自接到撤銷注冊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8.被撤銷注冊的人員在處罰期滿5年後可依照本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❻ 2018年中級職稱證書什麼時候可以領取
2016年全國中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證書領取時間大約在2017年1月開始,中級會計職稱資格證書採用現場發放方式,證書領取地點設在所屬考區人社局考試中心。
❼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通過後,領到證以後,怎麼注冊
這是2012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證書領取,不介意看一下吧。
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3月中旬。
考試通過以後,要攜帶相關材料,然後到各報名點辦理執業資格證書。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證書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列印)。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證書領取攜帶資料: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二寸免冠證件照片一張、准考證原件。
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
嗯,這只是給你做個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准啊~~
❽ 2019年福建省福州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地點在哪
2019年福建省福州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地點在准考證上有。
2019年福建化工工內程師考試時間、科目及容報考費用:
成績公布時間:考後三個月(具體時間以網上通知為准)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領取證書時間:成績公布後兩個月(具體時間以網上通知為准)。考生可憑個人身份證或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範本可在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以下簡稱省注冊中心網站)「下載中心」下載至所屬審核點領取資格證書,需委託郵寄的人員可在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後至證書領取通知發布前,在省注冊中心網站 「證章郵寄系統」提出申請,僅限郵寄給考生本人。
❾ 中級職稱證書什麼時候可以領取啊
10月到11月左右,貌似每年都是年底這個時間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