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轉讓交什麼稅
Ⅰ 房產轉讓需要交些什麼稅
個人轉讓房屋,應當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另外,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還應當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一)營業稅
個人轉讓房屋屬於銷售不動產行為,按營業稅條例規定應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
1、個人轉讓住房,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在這里的購房時間確定是以辦理產權證的時間或者繳納契稅的時間「孰先」原則確定。銷售時間的確定則以青島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的完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備案(網簽)手續的時間為准,對尚未執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備案辦法的區市,按照存量房交易合同在房地產登記(交易)部門的收件時間為准。
2、個人轉讓非住房,如網點、寫字樓等,則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的購置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如果個人轉讓的是抵債所得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作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
3、在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繳納營業稅時,須提供購買房屋時取得的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作為差額征稅的合法有效扣除憑證。為方便納稅人,對座落在市內四區的個人住房,2008年10月1日之前由市房產交易中心代征稅款,未同時開具發票的,納稅人可憑上手轉讓營業稅完稅證明或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含有繳納營業稅情況的《收費明細表》作為扣除依據。
(二)個人所得稅
1、個人轉讓自有房產取得的所得,適應「財產轉讓所得」稅目,依20%的比例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購房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2、對個人轉讓住房原值難以確定、成交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以及其他特殊情況,主管地稅機關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確定計稅價格並實行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核定方式採用定率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所得稅額=轉讓住房的計稅收入額×核定徵收率
3、除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可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外,對個人已購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資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等六類住房首次出售所得, 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不低於1%,其他核定徵收率不低於2%。
4、對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夫妻雙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土地增值稅
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個人轉讓除住房以外的房產,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應按規定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
(四)印花稅
個人轉讓房屋合同屬於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產權轉移書據」稅目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屋成交價萬分之五印花稅,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
(五)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轉讓二手房繳納營業稅,應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營業稅為計稅依據,徵收率分別為7%、3%、2%。
Ⅱ 轉讓公司名下不動產,需要交什麼稅!
轉讓公司名下抄不動產,襲需要繳納的稅收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營業稅稅率為銷售額的5%,城建稅為營業稅額的1%-7%,教育費附加為營業稅額的3%,印花稅為轉讓合同金額的0.5‰,土地增值稅為增值額的30%-60%,一般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為轉讓利潤的25%。
Ⅲ 房屋轉讓要交哪些稅,房產稅是怎麼計算的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個人所有非營業使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Ⅳ 營改增: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在國稅繳哪些稅
納稅人轉讓不動產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增值稅等
Ⅳ 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嗎
轉讓不動產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5)不動產轉讓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辦法》
Ⅵ 轉讓不動產個人所得稅交多少
一、轉讓二手商品房
根據規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將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能提供完整資料的,按應繳個稅額的20%計算。那麼,就該套房屋而言,其個稅將會有兩種演算法:
①按照20%征稅:(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費用為: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0%。)
個稅=(轉讓收入-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65-48-3.575-0.0325-4.8)×20%萬=17185元
②按照1%征稅:
個稅=住房轉讓收入×1%=65萬×1%=6500元
如果按20%徵收個稅,那麼,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53260元;如果按1%徵收個稅,那麼,甲所需交納的稅費總額為42575元。
二、轉讓已購公房
已滿五年並且屬於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無需交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6)不動產轉讓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1、一手房屋交易:
契稅: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
維修基金:按建築面積乘一定金額收取。
物業管理費:房屋交房後支付,具體檔次費率按各地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兩年。
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2006年國稅總局的文件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並計劃賣房後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
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同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這一政策實際上對改善剛性需求有一定的優惠,應繼續堅持執行,切實達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營業稅: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滿5年免繳。非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繳納全額營業稅,滿5年以上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
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萬分之十的印花稅。
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
Ⅶ 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應交哪些稅
一般納稅人視六種情形選擇適用方法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視情況繳納增值稅:第一,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第二,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第三,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第四,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第五,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第六,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賣價-取得不含稅價款對照相應稅率繳納
印花稅契稅據實繳納,附加根據增值稅額繳納。
Ⅷ 轉讓房產交什麼稅
一,契稅:(受讓人繳納)
新建商品住房買賣:按房價的3%(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為1.5%)
非居住新建商品房買賣:按房價的3%
存量住房買賣:按房價的3%(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為1.5%)
非居住存量房屋買賣:按房價的3%
交換:房屋交換差價支付方按差額的3%
贈與: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3%
預購商品房及其轉讓:按房價的3%(其中個人預購普通住房按房價的1.5%)預征
二,印花稅:
(1) 合同印花稅:新建商品住房買賣、新建非居住商品房買賣:受讓人按房價的0.03%存量住房買賣、非居住存量房屋買賣:買賣雙方各按房價的0.05%
(2)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房屋產權證每件五元
三,營業稅(5%)
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余額徵收營業稅。
單位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作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20%)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房屋出租、轉租的稅收
出租、轉租:不繳納契稅;租賃雙方按合同金額的0.1%繳納印花稅
個人出租居住:出租人按房屋租金的5% 繳納綜合稅款
個人轉租居住房屋:轉租人按房屋租金的2.5%繳納綜合稅款
單位出租房屋、個人出租非居住房屋:
營業稅:按租金的5%(附加0.56%);所得稅:個人按收的20%,單位按33%(有優惠按優惠稅率);房產稅:從事房地產租賃業務的企業租賃辦公樓,按房產原值X80%X1.2%;其他按年租金收入12%單位轉租房屋、個人轉租非居住房屋:營業稅:按租金的5%(附加0.56%);所得稅:個人按收的20%,單位按33%(有優惠按優惠稅率);。
Ⅸ 企業 轉讓 不動產 要繳納什麼稅
1、2016年轉復讓企業房產需要制繳納的稅費有增值稅(5月1日以後)、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2016年5月1日以後營業稅改繳增值稅。2、政策計稅依據:(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讓2015年4月30日以前購的,按5%徵收率計算繳納,5月1日以後購入按11%稅率計算繳納。小規模納稅人按5%徵收率計算繳納。(2)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分別按應繳增值稅額的7%、3%和2%計算繳納。(3)印花稅,購銷金額0.3‰貼花。(4)土地增值稅,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增值額大於20%未超過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200%的部分,則要按60%的稅率進行征稅。(5)企業所得稅,轉計房產所得合並入企業利潤一起征稅。3、法規參考:(1)《增值稅暫行條例》。(2)《城市建設稅暫行條例》。(3)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管理辦法。(4)印花稅暫行條例。(5)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6)企業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