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經營地址
Ⅰ 注冊公司地址怎麼寫
生產地址和公司注冊地址必須一樣嗎?
生產地址和公司注冊地址可以不一樣,公司住所是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一定要和生產、經營場所一致。
由於現在注冊限制,公司注冊地址必須是非住宅性質的,小企業因為資金薄弱而無力承擔,一般會選擇虛擬地址注冊,然後實際經營放在另一個地址上。
注冊公司沒有注冊地址怎麼辦?
新政強調,注冊地是一個法律概念,就是公司的一個聯系地址,而經營地址是根據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存在的,可大可小。所以對創業者來說現在就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注冊公司時使用實際的地址,若創業者覺得這部分費用過高也可選擇用虛擬地址。
公司注冊實際地址
注冊一家公司需要確定公司住所,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且一般要求必須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協議,並讓房東提供房產證的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提供者應根據房屋權屬情況,分別出具以下證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產證應另附房產證復印件並在復印件上加蓋產權單位公章或由產權人簽字。
(2)無產權證的由產權單位的上級或房產證發放單位在「需要證明情況」欄內說明情況並蓋章確認;地處農村地區的也可由當地政府在「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簽署同意在該地點從事經營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3)產權為軍隊房產,應提交加蓋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局專用章的「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4)房屋為新購置的商品房又未辦理產權登記的,應提交由購房人簽字或購房單位蓋章的購房合同復印件及購房發票復印件、加蓋房地產開發商公章的預售房許可證的復印件。
(5)房屋提供者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具有出租經營權的企業,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證明」欄內加蓋公章,同時應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不再要求提供產權證。
企業注冊地址能改變嗎?
辦公地點變更即為營業執照地址變更。地址變更有兩種,一種是在同轄區變更地址,在屬地工商局辦理即可,一種是跨轄區變更,則需要遷移手續,首先到遷入地工商局辦理遷入,然後到遷出地工商局辦理遷出,工商系統內部做遷移變更,遷入地接收做變更手續後即為完成。
Ⅱ 注冊公司地址有什麼要求
公司在成立時,需要在選定一個地址作為公司的注冊地。那麼,作為公司注冊地的地址是否可以隨意選擇?選擇注冊公司地址有什麼注意事項呢?接下來企盈小編就帶您來看看吧。
1、公司注冊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賃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須要有產權證明,產權證明包括: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村委會證明、土地使用證、拆遷安置協議等。無論是您租賃或自有的房屋在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時,工商部門必須要求提供該房屋的產權證明。所以您若是租賃的辦公場所,必須要房東提供產權證明。
2、公司注冊地址房屋產權屬於企事業單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賃合同原件及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所以在選擇公司注冊地址的時候所租賃的房屋盡可能是個人的,這樣注冊登記時的手續相對簡單。
3、公司注冊地址的房屋產權性質可以是住宅、商住、商業、辦公、寫字樓等,所以公司地址若是注冊到自己的家裡也是可以的,若產權性質為住宅或商住的,待企業名稱核准下來後提供當地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或物業公司加蓋公章的《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
4、新政策規定同一個地址是可以注冊多家公司的。
5、公司成立後公司注冊地址若是變更,尤其是跨區變更時的稅務變更手續十分麻煩,所以盡可能確定好公司注冊地址的穩定性。
Ⅲ 公司的注冊地點和經營地點有什麼關系
現在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是可以不一樣的,像很多公司需要很多分設的店,他的實際經營地址有很多。
但是像生產類或者食品類,需要資質的公司,必須注冊地址和經營地址一致,因為工商局或者稅務部門會過去查的。
Ⅳ 公司注冊地址要求
一般情況下,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1、寫字樓
一般寫字樓是可以直接注冊的。在注冊過程中需要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2、商業用房
區分房屋用途是否為商業用途的,主要是看房屋產權證中房屋規劃用途性質,商業的或著辦公用途的直接就可以使用。
3、居民樓
居民樓又稱民宅,就是供人們居住的地方。現在政府已經放寬政策,可以用居民樓來申請注冊地址。不過需要經過一整套的手續才可以獲得居委會的蓋章。
4、虛擬地址
合法的虛擬注冊地址一般是指政府指定的集中辦公區地址或者是企業孵化器提供的注冊地址。
(4)注冊公司經營地址擴展閱讀:
1.公司注冊地址在公司法上的意義
由於住所是公司開展各種業務的中心場所,因此公司不能沒有住所,這就像國家不能沒有領土一樣。各國和地區公司法均明確規定,公司注冊地址為公司設立的條件,是公司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2.公司注冊地址在其他法律上的意義
實踐中,有的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沒有約定合同的履行地點,此時,法律應當給當事人提供一個相應規則。
由於這一問題涉及地點的確立,而對於各類民事主體來說,住所在法律上有明確的判定標准,易於確立,因此住所便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首要選擇。
如依據我國《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合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此外,民事訴訟法在建立地域管轄標准時,首要的選擇也是當事人的住所;國際私法在建立准據法規則時,也經常以當事人的住所為依據;各類法律文書的送達,也多須送達至當事人的住所等,均說明公司注冊地址在公司法以外的其他法律領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