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注冊資金
『壹』 公司注冊資金是什麼意思
注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貳』 注冊資金多少有什麼區別
注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1]
注冊資本與注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中文名
注冊資本
外文名
registered capital
類型
經濟活動
適用
所有人
基本要求
最低注冊資本為1元
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冊資本
2006年新《公司法》實施後,注冊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
1.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新《公司法》第26條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新《公司法》第59-64條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新《公司法》第81條
2006年《公司法》修改後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且沒有採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首期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而其餘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實收資本驗資制為核准制,僅存27類金融相關企業仍需驗資注冊資本。
出資比例結構方面,一是將工業產權擴大到整個知識產權,二是取消了無形財產出資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規定貨幣出資的金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30%,更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變了對股東出資的立法方式,以一個富有彈性的抽象標准「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取代了原來機械、固化的全面列舉式的規定,不僅實質性地擴大了股東出資的范圍,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種投資資源和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滿足股東和公司的投資需求。
『叄』 什麼是注冊資金
注冊資金指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的股東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依據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繳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注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范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
『肆』 注冊資本是什麼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指實收的股本總額,實收股本總額是指公司股回票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切答勿理解為股票的發行價格總額。因為股票可以按面值發行,也可以超過面值溢價發行,但超過面值發行所得的溢價款不作為資本登記,即注冊資本里不包括溢價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其實有資產數額可能是不一致的。2004年《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2005年2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修訂草案未對此作改動。審議過程中,有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企業提出,為了鼓勵投資創業,建議對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予以適當降低。法律據此將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降低為500萬元。
『伍』 注冊資金是什麼意思
注冊資本,是抄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陸』 注冊資金是什麼
注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專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屬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柒』 什麼是注冊資金
注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專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屬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