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
① 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 案例
第一種情況是影響到了ABC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是。
根據《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不能夠與鑒證客戶存在專業收費以外的直接經濟利益和重大的間接經濟利益。而對於該種情況會計師事務所向被審計單位收取相應的資金利息,所以是影響獨立性的。
第二種情況並不影響該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
根據《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如果存在影響注冊會計師個人獨立性的情形,應當將受到損害的鑒證小組成員調離鑒證小組。而該會計師事務所已經把受到損害的人員調離了審計小組所以是不影響獨立性的。
第三種情況是影響獨立性。
根據《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會計師事務所在承辦具體的審計業務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定期輪換項目負責人及簽字注冊會計師。而對於該題目並沒有將已經連續審計5年的注冊會計師進行調離,所以是影響到獨立性。
第四種情況是影響獨立性。
根據《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考慮外界壓力對獨立性的損害,比如受到鑒證客戶降低收費的壓力而不恰當的縮小審計范圍。所以對於ABC會計師事務所決定不再對V公司下屬的2個重要的銷售分公司進行審計,並以審計范圍受限為由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影響獨立性的。
第五種情況是影響獨立性。
根據《職業道德准則》注冊會計師不得兼任或兼營與其他鑒證業務不相容的其他業務或職務;
而對於執行的內部控制審核和審計業務是屬於不相容的業務。
第六種情況是不影響獨立性。
根據《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中規定注冊會計師在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前提下,竭誠為顧客服務。則對於向V公司提出了會計政策選用和會計處理調整的建議,並協助其解決相關賬戶調整問題正是屬於為顧客提供服務的范圍內的。
② 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獨立性規定
在《職業道德准則》中,對獨立性是這樣規定的:(1)注冊會計師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版正的原則。(2)注權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應當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3)會計師事務所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不得承接其委託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4)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應當向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聲明,並實行迴避。(5) 注冊會計師不得兼營或兼任與其執行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不相容的其他業務或職務。(6)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實事求是,不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個人好惡影響其分析、判斷和客觀性。(7)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正直、誠實、不偏不倚地對待有關利益各方。
③ 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哪些
注冊會計師行業的一個顯著標志是對社會對公眾利益承擔責任。社會公眾利益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之服務的人土和機構組成的整體的共同利益。注冊會計師行業作為一個肩負重大社會責任的行業,應當以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為根本目標。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行為,強化道德意識,提高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水準,注冊會計師在職業道德方面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即獨立、客觀、公正,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關注,保密,職業行為,技術准則。
一、獨立、客觀、公正
鑒證業務是指為被鑒證對象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既定的適當標准提供高度或適度保證的業務。注冊會計師在執行鑒證業務時,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獨立、客觀、公正是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中的三個重要的概念,也是對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最基本的要求。
二、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關注
三、保密
注冊會計師能否與客戶維持正常的關系,有賴於雙方能否自願而又充分進行溝通和交流,不掩蓋任何重要的事實和情況。只有這樣,注冊會計師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如果注冊會計師受到客戶的嚴重限制,不能充分了解情況,就無法發表審計意見。同時,注冊會計師與客戶的溝通,必須建立在為客戶信息保密的基礎上。因此,注冊會計師在簽訂業務約定書時,應當書面承諾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獲知的客戶信息保密。這里所說的客戶信息,通常是指商業秘密。一旦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被利用,往往給客戶造成損失。因此,許多國家規定,在公眾領域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在提供專業服務過程中獲知的信息保密,除非有法定的或專業的披露權力或義務。在未經適當或特別授權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不得使用或披露任何相關信息。同時,還應確保協助其工作的業務助理人員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信守保密原則。
四、職業行為
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應符合本職業的良好聲譽,不得有任何損害職業形象的行為。這一義務要求注冊會計師履行對社會公眾、客戶和同行的責任。
④ 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
注冊會計師為實現執業目標,必須遵守一系列前提或基本原則。這些基本原則包括獨立、客觀、公正,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關注,保密,職業行為,技術准則。
一、獨立、客觀、公正
獨立、客觀、公正是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中的三個重要的概念,也是對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一)獨立
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執行鑒證業務的靈魂,因為注冊會計師要以自身的信譽向社會公眾表明,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是真實與公允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者主要依賴財務報表判斷投資風險,在投資機會中做出選擇。如果注冊會計師與客戶之間不能保持獨立,存在經濟利益、關聯關系,或屈從外界壓力,就很難取信於社會公眾。那末,什麼是獨立性呢?較早給出權威解釋的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1947年發布的《審計暫行標准》(The TentativeStatementof Auditing Standards)中指出:「獨立性的涵義相當於完全誠實、公正無私、無偏見、客觀認識事實、不偏袒。」 傳統觀點認為,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包括兩個方面——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職業行為守則中要求:「在公共業務領域中的會員(執業注冊會計師),在提供審計和其他鑒證業務時應當保持實質上與形式上的獨立。」國際會計師聯合會職業道德守則也要求執行公共業務的職業會計師(執業注冊會計師)保持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根據國內外有關文獻,我們給出獨立性的定義:「獨立性,是指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實質上的獨立,是指注冊會計師在發表意見時其專業判斷不受影響,公正執業,保持客觀和專業懷疑;形式上的獨立,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或鑒證小組避免出現這樣重大的情形,使得擁有充分相關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斷其公正性、客觀性或專業懷疑受到損害。」
(二)客觀
注冊會計師應當力求公正,不因成見或偏見、利益沖突和他人影響而損害其客觀性。注冊會計師在許多領域提供專業服務,在不同情況下均應表現出其客觀性。在在確定哪些情況和業務尤其需要遵循客觀性的職業道德規范時,應當充分考慮以下因素:
1. 注冊會計師可能被施加壓力,這些壓力可能損害其的客觀性。
2. 在制定準則以識別實質上或形式上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客觀性的關系時,應體現合理性。
3. 應避免那些導致偏見和受他人影響,從而損害客觀性的關系。
4. 注冊會計師有義務確保參與專業服務的人員遵守客觀性原則。
5. 注冊會計師既不得接受,也不得提供可被合理認為對其職業判斷或對其業務交往對象產生重大不當影響的禮品和款待,盡量避免使自己專業聲譽受損的情況。
(三)公正
注冊會計師提供專業服務時,應當坦率、誠實,保證公正。公平不僅僅指誠實,還有公平交易和真實的含義。無論提供何種服務,擔任何種職務,注冊會計師都應維護其專業服務的公正性,並在判斷中保持客觀性。
二、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關注
(一)專業勝任能力
注冊會計師應當具有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能夠勝任承接的工作。「專業勝任能力」既要求注冊會計師具有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又要求其經濟、有效地完成客戶委託的業務。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完善,為注冊會計師提供了廣闊的發展機會。進入注冊會計師職業的人士,並不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可以用一隻筆或一台計算機就能開始執業生涯,但必須具備相當的教育程度和一定的能力。為何要把專業勝任能力提高到道德層次?這是因為,注冊會計師如果不能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就難以完成客戶委託的業務。事實上,如果缺乏足夠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提供專業服務,就構成了一種欺詐。當然,注冊會計師依法取得了執業證書,就表明在該領域具備了一定的知識,但能否保持專業勝任能力只有自己才清楚。這意味著,一個合格的注冊會計師不僅要充分認識自己的能力,對自己充滿信心,更重要的是,必須清醒認識到自己在專業勝任能力方面的不足,不承接自己不能勝任的業務。如果注冊會計師不能認識到這一點,承接了難以勝任的業務,就可能給客戶乃至社會公眾帶來危害。注冊會計師作為專業人士,在許多方面都要履行相應的責任,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就是其中之一。
⑤ 什麼是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
一、一般原則
1、注冊會計師應當烙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應當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
3、會計師事務所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不得承接其委託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
4、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應當向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聲明,並實行迴避。
5、注冊會計師不得兼營或兼任與其執行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不相容的其他業務或職務。
6、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實事求是,不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個人好惡影響分析、判斷的客觀性。
7、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正直、誠實,不偏不倚地對待有關利益各方。
二、專業勝任能力與技術規范
1、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遵守獨立審計准則等職業規范,合理運用會計准則及國家其他相關技術規范。
2、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不得承辦不能勝任的業務。
3、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
4、注冊會計師執行業時,應當妥善規劃,並對業務助理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5、注冊會計師對有關業務形成結論或提出建議時,應當以充分、適當的證據為依據,不得以其職業身份對未審計或其他未鑒證事項發表意見。
6、注冊會計師不得對未來事項的可實現程度做出保證。
7、注冊會計師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反會計准則及國家其他相關技術規范的事項,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進行適當處理。
三、對客戶的責任
1、注冊會計師應當在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前提下,竭誠為客戶服務。
2、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業務約定履行對客戶的責任。
3、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並不得利用其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除有關法規允許的情形外,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或有收費形式為客戶提供鑒證服務。
四、對同行的責任
1、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關系,配合同行工作。
2、注冊會計師不得低毀同行,不得損害同行利益。
3、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僱用正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不得以個人名義同時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4、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與同行爭攬業務。第六章其他責任
5、注冊會計師應當維護職業形象,不得有可能損害職業形象的行為。
6、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採用強迫、欺詐、利誘等方式招攬業務。
7、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8、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傭金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也不得向客戶或通過客戶獲取服務費之外的任何利益。
9、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不得允許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義承辦業務。
參照:《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准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97年1月1日頒布)
⑥ 注冊會計師需要具備什麼職業道德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行為,提高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水準,維護注冊會計師職業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本准則所稱職業道德,是指注冊會計師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的總稱。
第三條 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除有特定要求者外,應當遵照本准則辦理。
第二章 一般原則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烙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應當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
第六條 會計師事務所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不得承接其委託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
第七條 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應當向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聲明,並實行迴避。
第八條 注冊會計師不得兼營或兼任與其執行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不相容的其他業務或職務。
第九條 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實事求是,不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個人好惡影響分析、判斷的客觀性。
第十條 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正直、誠實,不偏不倚地對待有關利益各方。
第三章 專業勝任能力與技術規范
第十一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遵守獨立審計准則等職業規范,合理運用會計准則及國家其他相關技術規范。
第十二條 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不得承辦不能勝任的業務。
第十三條 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
第十四條 注冊會計師執行業時,應當妥善規劃,並對業務助理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十五條 注冊會計師對有關業務形成結論或提出建議時,應當以充分、適當的證據為依據,不得以其職業身份對未審計或其他未鑒證事項發表意見。
第十六條 注會計師不得對未來事項的可實現程度做出保證。
第十七條 注冊會計師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反會計准則及國家其他相關技術規范的事項,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進行適當處理。
第四章 對客戶的責任
第十八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在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前提下,竭誠為客戶服務。
第十九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業務約定履行對客戶的責任。
第二十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並不得利用其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二十一條 除有關法規允許的情形外,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或有收費形式為客戶提供鑒證服務。
第五章 對同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關系,配合同行工作。
第二十三條 注冊會計師不得低毀同行,不得損害同行利益。
第二十四條 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僱用正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不得以個人名義同時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第二十五條 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與同行爭攬業務。第六章其他責任
第二十六條 注冊會計師應當維護職業形象,不得有可能損害職業形象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採用強迫、欺詐、利誘等方式招攬業務。
第二十八條 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第二十九條 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傭金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也不得向客戶或通過客戶獲取服務費之外的任何利益。
第三十條 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不得允許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義承辦業務。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准則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准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⑦ 簡述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准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行為,提高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水準,維護注冊會計師職業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本准則所稱職業道德,是指注冊會計師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的總稱。
第三條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除有特定要求者外,應當遵照本准則辦理。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四條注冊會計師應當烙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應當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
第六條會計師事務所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不得承接其委託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
第七條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如與客戶存在可能損害獨立性的利害關系,應當向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聲明,並實行迴避。
第八條注冊會計師不得兼營或兼任與其執行的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不相容的其他業務或職務。
第九條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實事求是,不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個人好惡影響分析、判斷的客觀性。
第十條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正直、誠實,不偏不倚地對待有關利益各方。
第三章專業勝任能力與技術規范
第十一條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遵守獨立審計准則等職業規范,合理運用會計准則及國家其他相關技術規范。
第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不得承辦不能勝任的業務。
第十三條注冊會計師執行業務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
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執行業時,應當妥善規劃,並對業務助理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十五條注冊會計師對有關業務形成結論或提出建議時,應當以充分、適當的證據為依據,不得以其職業身份對未審計或其他未鑒證事項發表意見。
第十六條注會計師不得對未來事項的可實現程度做出保證。
第十七條注冊會計師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反會計准則及國家其他相關技術規范的事項,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進行適當處理。
第四章對客戶的責任
第十八條注冊會計師應當在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的前提下,竭誠為客戶服務。
第十九條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業務約定履行對客戶的責任。
第二十條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並不得利用其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二十一條除有關法規允許的情形外,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或有收費形式為客戶提供鑒證服務。
第五章對同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關系,配合同行工作。
第二十三條注冊會計師不得低毀同行,不得損害同行利益。
第二十四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僱用正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不得以個人名義同時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
第二十五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與同行爭攬業務。第六章其他責任
第二十六條注冊會計師應當維護職業形象,不得有可能損害職業形象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採用強迫、欺詐、利誘等方式招攬業務。
第二十八條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第二十九條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傭金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也不得向客戶或通過客戶獲取服務費之外的任何利益。
第三十條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不得允許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義承辦業務。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准則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准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發文單位: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⑧ 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內容
注冊會計師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其對社會公眾應承擔的責任。注冊會計師行業之所以在現代社會中產生和發展,是因為注冊會計師能夠站在獨立的立場對企業管理層編制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提出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作為財務報表使用人進行決策的依據。所謂財務報表使用人,包括現有和潛在的投資人、債權人以及政府有關部門等所有與企業有關並關心企業的人士,可泛指為社會公眾。社會公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企業管理層編制的財務報表和注冊會計師發表的審計意見,並以此作為決策的基礎。注冊會計師盡管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委託並向其收取費用,但從本質上講,服務的對象確是社會公眾,這就決定了注冊會計師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承擔了對社會公眾的責任。
為使注冊會計師切實擔負起神聖的職責,為社會公眾提供高質量的、可信賴的專業服務,在社會公眾中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和職業信譽,就必須大力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教育、強化道德意識、提高道德水準。注冊會計師的道德水平如何是關繫到整個行業能否生存和發展的大事,尤其在我國,注冊會計師事業恢復與重建的歷史只有20多年,注冊會計師尚未普遍樹立起強烈的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和道德意識。在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強調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更有其深刻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二、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
從世界各國來看,凡是建立注冊會計師制度的國家,都制定了相應的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以昭示注冊會計師應達到的道德水準。
(一)國際會計師聯合會職業道德規范
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為了協調國際間職業道德規范,制定和頒布了《職業會計師道德守則》。該守則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適用於所有職業會計師。職業會計師是指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的成員組織的會員,不論其是在公共業務(包括個人執業者、合夥所或公司務),還是工業部門、商業部門、政府部門或教育部門工作。適用於所有職業會計師的職業道德規范包括公正性和客觀性、道德沖突的解決、專業勝任能力、保密、稅務服務、跨國活動、宣傳等。
第二部分適用於執行公共業務的職業會計師。執行公共業務的職業會計師是指向客戶提供專業服務的合夥人或類似職業人員、執業機構的雇員,不論其專業服務類別(如審計、稅務或咨詢),以及在執業機構中負有管理職責的職業會計師。適用於執行公共業務的職業會計師的職業道德規范包括鑒證業務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以及與利用非會計師有關的責任、收費和傭金、與公共會計師業務不相容的活動、客戶的資金、與其他執行公共業務的職業會計師的關系、廣告與招攬。
第三部分適用於受雇的職業會計師,適當時也可適用於執行公共業務的職業會計師。受雇的職業會計師,是指受雇於工業、商業、公共或教育部門的職業會計師。適用於受雇的職業會計師的職業道德規范包括忠誠的沖突、對同行的支持、專業勝任能力、信息的表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