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縣門面轉讓
『壹』 彬縣安居小區門面多錢怎麼租
能輪上你,除非你特別有錢
『貳』 彬縣東橋河床改造門面房售樓部在哪,電話多少
可以找房產中介。
『叄』 彬縣門面房房租大概多錢
上網到南通的信息平台看看吧,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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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誰能告訴我,彬縣現在臨街的商業門面買到大概多少錢小一點的,大概20㎡左右
門面房的價格現在根據地理位置不同相差很大,你要的這個地方大概有50-60萬就能買下 .
『伍』 誰認識陝西彬縣的徐崇善
徐崇善男
出生於1965年7月,
漢族,陝西彬縣人
大學文化程度,
1989年9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彬縣國土資源局局長,主持本系統全盤工作,主管辦公室、財務室、人事工作。
彬縣國土局長徐崇善和個體開發商李滿滿,近年來長期合作,官商勾結,開發了一塊又一塊土地,幹了很多違法的事情。今天我主要向你們反映徐崇善收受賄賂的事情。
2005年徐崇善將國土局辦公樓和家屬樓建設工程,經暗箱操作承包給李滿滿,後又將公劉街東段近30畝土地賣給李開發,李出資建成後將臨街的五間門面,和十套單元連同地皮分割給徐,用來賄賂徐崇善,將產權分割過戶到其妻林虹名下,該宗地位於公劉街10區1段2號宗地不管他們怎樣變換手法,都無法逃脫群眾雪亮的眼睛。徐崇善究竟收受李滿滿多少賄賂,就按現在的市場行情計算,一樓臨街五間門面200平方米,每平米5000元,摺合人民幣100萬元,上面2—6層的十套單元,每套16萬元,摺合人民幣160萬元,合計260萬元。
實際上徐德固定資產還不至這些,請看下面的清單:
1、 彬縣開元大廈有20%的產權股份,摺合人民幣680萬元(與李滿滿和合夥開發)
2、 彬縣公劉街5間門面房和十套單元樓(劉一手火鍋店東鄰,收李滿滿國土局基建工程和公劉街住宅開發工程的回扣),摺合人民幣260萬元。
3、 西安市有單元樓1套,摺合人民幣50萬元。
4、 咸陽市有單元樓2套,摺合人民幣70萬元。
5、 彬縣國土局單元樓1套,摺合人民幣24萬元。
6、 彬縣太和小區單元樓1套,摺合人民幣21萬元。
7、 彬縣東大街百子巷有獨院1處,摺合人民幣30萬元。
8、 彬縣太裕鄉獨院1處,摺合人民幣10萬元。共計人民幣1155萬元。如此巨額賄賂,在彬縣歷史上實屬罕見,望各位領導調查核實。
附:照片兩張(紅線范圍為收受賄賂的房地產)正面 背面 官商勾結大搞集體土地開發各位領導你們好彬縣國土局長徐崇善與個體開發商李滿滿以合夥參股的形式,大搞房地產開發,建成了幾十棟大樓,佔地幾百畝,比較大的有:①國土局辦公樓和家屬樓基建工程,徐崇善佔50%股份,②公劉街10區2段商住開發項目,徐佔50%股份,折成房地產後,得到5間門面和10套單元,③開元大廈工程,徐佔20%股份,正在建設中,④西區商住開發項目,徐佔5%股份等等。更為嚴重的是徐崇善利用職權之便,在無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以李滿滿的名義,同隘巷村簽訂了集體土地開發協議,佔用水澆地,菜地,果園地等農用地近百畝,項目名稱為「經水名居商住工程」和「隘巷新村開發項目」,面向社會公開出售,其中徐佔20%的股份。根據《土地法》規定,集體土地只能是集體內部成員使用,不能隨意改變土地性質,搞房地產開發,變為經營性用地,如果確實需要,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集體土地徵用等合法手續後方可使用。但徐崇善作為國土局長,知法犯法,與隘巷村私下協商轉讓,開發集體土地,導致火石咀村,劉家灣村,西溝村,西街村,南街村等也跟著效仿,同時徐也從中不同程度的得到5%、15%、20%的股份,和門面房、單元樓的好處。後面還有北街村,東街村等也在籌備當中。
請上級領導調查核實 行政不作為徐崇善2003年就職以來,政績如何,請看彬縣的土地管理現狀。
⒈ 土地「以租代征、未批先用」面積幾千畝,涉及官牌村、於家溝村、瑤池頭村、和朱家灣村、蔣家河等。租期在30—50年之間,分期付款,每15年付一次,部分為基本農田。
⒉ 利用集體土地搞房地產開發:用縣城周圍的農村集體土地。大搞房地產開發,面積近千畝,涉及火石咀村、劉家灣村、西溝村、西街村、南街村、隘巷村、東街村。集體土地商住開發猖獗。
⒊ 亂占、亂建、亂采成風:涇河兩岸,國道兩邊的大小儲煤廠、料石廠、白灰廠、採石場等到處亂占、亂建、亂采,面積高達幾千畝,基本上都無合法手續,涉及高渠村、哈家店村、官牌村、瑤池頭村、朱家灣村、景村、鳴玉池村、火石咀村、水簾村、扁家村等。
⒋ 「以罰代批」:由於土地執法力度不夠,造成私修亂建成風,罰款了事,以罰代批,甚至行文不罰款,很多嚴重的土地違法案件,不移交司法部門,任由違法用地行為繼續蔓延,形成惡性循環。
⒌ 非法取土辦轉廠:全縣各鄉鎮磚瓦廠近百個,到處挖坑取土,毀壞大片良田,面積上千畝,那家有手續。
⒍ 未批先建:全縣新農村建設從2006年開始,已搞100多個村莊,一個也沒批,佔地上千畝,有的還佔用基本農田。
⒎ 全省通報六大土地違法案件,彬縣占兩起。
⒏ 媒體記者絡繹不絕,都因土地違法事件。由於彬縣土地違法事件太多,群眾舉報信件像雪片一樣到處亂飛,怨聲載道。這些事實,難道說徐崇善無法可依?不!!!是「利」字當頭,為了個人私利,他不顧國家法律,和大大小小的老闆們互相勾結,互惠互利,導致目前的土地管理,混亂不堪,徐崇善這幾年究竟在干什麼?如果他稍微抓一下,也不是現在的局面。歸根結底是「行政不作為」,「行政不作為」的動力是「利益」的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