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公證書發票
❶ 簽了合同,交了公證費,但公證處沒有給我「公證受理通知單」 只給我了發票,這樣行不行
合同上,蓋了公證處的章沒有?
只要蓋了章,保留收據,就有法律效率。
❷ 付了贈與公證費,不給發票是為什麼
1、公證機構收取公證費後是必須要給當事人發票的,否則就違法收費管理規定。
2、不管給不給發票,這個是不影響依法出具的公證書的法律效力的
3、你可以到公證管理部門或者是公證協會投訴。
❸ 取公證書的發票丟了用自己身份證可以嘛
到公證處取公證書,可以憑自己的身份證去領取。
❹ 公證處應該開什麼樣的發票
有兩種的,都是正式發票。都可以用的。地稅和自己本身的發票
❺ 辦好公證書了通知領取需要代什麼證件領取
你好,領取公來證書只需要身份證就自可以了。
如果本人有事來不了,需要寫委託書,委託他人領取。
委託書要寫明代領人姓名,自己不能前來領取的原因,落款還要簽字或者蓋上私章。被委託人去領取時,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和委託書以作證明
❻ 到稅務局領取發票需要帶什麼資料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
1、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
2、經辦人身份證明
3、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製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徵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6)領公證書發票擴展閱讀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有下列行為:
1、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
3、拆本使用發票;
4、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5、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2、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3、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4、拆本使用發票的;
5、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
6、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7、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8、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9、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❼ 公證處的發票有用嗎
如果純私人用,不能報銷的話,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