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轉讓涉稅
1. 林權轉讓是按照其他權益性資產征稅,還是分別按照無形資產轉讓和活林木銷售征稅
屬於銷售無形資產。
2. 林地轉讓所得怎樣繳納個人所得稅
1,應按財產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版定,個人(非農業生產權者)通過拍賣方式取得國有林地經營權,又高價轉讓他人經營,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行為,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3,財產轉讓所得應該交20%,按20%的稅率交個人所得稅。
3. 我公司山林已辦林權證,現轉讓另公司,按政策免營業稅是否要交所得稅是否只交林地使用權轉讓金額,
《國抄家稅務總局關於林地使用權轉襲讓行為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700號: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可免徵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林木銷售和管護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12號
:納稅人單獨提供林木管護勞務行為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其取得的收入中,屬於提供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屬於其他收入的,應照章徵收營業稅。
4. 轉讓林權所得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對轉讓林權的所得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的稅收政策不是十分明確。有的認為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0號)規定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有的認為取得的所得是轉讓所得而不是林木種植所得,不能按照財稅字[1994]20號文件和財稅[2004]30號文件處理,應當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請問如何理解? 答:《森林法》第十五條規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九)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規定,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下同)、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屬於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兼營上述四業並四業的所得單獨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則辦理,對於屬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應與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並計征個人所得稅;對於四業的所得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就其全部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0號)規定,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徵農業稅後,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從事山林經營及轉讓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閩地稅函[2004]237號)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20號和財稅[2004]30號規定,經研究,對個人從事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權(即經營權)承包轉包經營、或林木所有權的轉讓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於營林工程稅收管理問題的通知》(桂地稅發[2006]290號)規定,林地使用權租賃和幼林經營權轉讓收入,按規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林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700號)規定,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林木所有權轉讓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林地使用權轉讓,屬於轉讓財產,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5. 國有林場林木林地轉讓需要繳交哪些稅收
涉及的稅種應該都是地稅所管的,你可以去當地地稅問一下!
6. 林場交易是否要交稅
是否交稅要看你的具體業務,是否屬於免稅的農產品,還是屬於增值稅交納內容,要具體進行分析的。
7. 我公司有林權證山林轉讓給另公司,是所得稅 營業稅都免,還是只免營業稅,有說只收林地使用權部分所得稅
國稅函[2002]700號規定: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版幣、貨物權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規定,可免徵營業稅。若按照土地使用轉轉讓涉及到營業稅用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
所得稅不免徵
8. 林權轉移是否涉稅
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回經濟利益答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取得的轉讓收入應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應繳納印花稅
網路財稅問答社區第一條進行財稅咨詢。希望對你有幫助。
9. 林權證更名有稅收嗎我買別人的林地,他有林權證,這樣的可以給更名嗎還需要交稅嗎
林權流轉後可復以進行林權證制變更登記,把名字變成你的。進行變更登記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流轉合同;2林權證書;3、林權流轉當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載明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的委託書;4、鄉(鎮)人民政府轉報的申請文件。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經營權的,還應當提交發包方同意或者備案的證明;5、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林權流轉,還應當提供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會上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並簽名的決議書; 6、其他應當提供的資料。
目前林權流轉沒有稅收(只需交納林權證公本費和林權勘驗費——小微企業免徵)。
10. 林權轉轉讓的稅費
在現行稅收來政策中,涉及林權流自轉的規定比較簡潔,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是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有關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二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規定,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