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增資手續
㈠ 怎樣辦理增資手續
外商來投資企業增加注冊資本的具體規定源,應按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調整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有關規定及程序的通知》執行。
其主要內容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能調整注冊資本:調整後的注冊資本數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企業有經濟糾紛且進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規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資,且已回收完畢的等。
外資企業增加註冊資本的具體程序應是:企業向審批機關提交董事會決議和董事長簽署的申請書等文件;審批機關在接到上述有關文件後,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後,企業按照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增資變更登記。
㈡ 關於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流程
增資流程概括總結:
1、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
2、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
3、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5、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國家為了體現重視知識產權,鼓勵規范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以知識產權作為資本對企業進行投資入股,2006年1月1日起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
通過非貨幣財產的方式增加企業注冊資本,不但可以展示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而且可以將知識產權真正運作到資本中,將高新技術企業往往注冊資本較小的劣勢轉化為優勢,起到樹立和展示企業實力的作用。
(2)注冊資本增資手續擴展閱讀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減少後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應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並經驗資機構驗資。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足額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後,公司申請減少注冊資本,應當同時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㈢ 公司注冊資本增資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增資可以分期繳納,期限按照《公司法》關於公司設立時繳納出資的相關規定,依照公司類型不同,為兩年或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