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注冊證書 » 限售股票轉讓

限售股票轉讓

發布時間: 2021-02-04 22:47:00

A. 限售股可以通過大宗交易系統進行轉讓交易嗎

不可以,大大宗交易也是流動啊,限售就是在期限內不允許賣的呀

B. 正處在限售期內的限售股可以轉讓嗎

限售股轉讓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是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一般不能進行轉讓,投資者要等該限售股過了限售期才能在二級市場進行賣出;
(2)如果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要達到全部限售股的5%才能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轉讓,但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限售股也有一部分是不能進行協議轉讓的,具體情況跟開戶營業部核實。

C. 單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後對外轉讓的,買入價如何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53號):「五、單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後對外轉讓的,按照以下規定確定買入價:
(一)上市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時,在股票復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後股票復牌首日的開盤價為買入價。
(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IPO)的發行價為買入價。
(三)因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買入價。
......
十、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D. 稅法-限售股轉讓個稅

根據財稅[2009]167號和財稅[2010]70號文件規定,限售股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股票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下統稱股改限售股)
2、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下統稱新股限售股)
3、個人從機構或其他個人受讓的未解禁限售股
4、個人因依法繼承或家庭財產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
5、個人持有的從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轉到主板市場(或中小板、創業板市場)的限售股
6、上市公司吸收合並中,個人持有的原被合並方公司限售股所轉換的合並方公司股份
7、上市公司分立中,個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轉換的分立後公司股份
8、其他限售股(財稅[2010]70號將「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辦和證監會共同確定」范圍擴大)
二、限售股交易的形式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十條的規定,個人轉讓限售股或發生具有轉讓限售股實質的其他交易,取得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轉讓的,轉讓方對每一次轉讓所得均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除了一般的交易方式外,以下情形視同轉讓限售股(限售股只是交易受限的股權,依舊是一種財產性權利,理解限售股交易形式的關鍵在於個人讓渡了限售股的所有權),包括:
1、個人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統或大宗交易系統轉讓限售股;
2、個人用限售股認購或申購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份額;
3、個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約收購;
4、個人行使現金選擇權將限售股轉讓給提供現金選擇權的第三方;
5、個人協議轉讓限售股;
6、個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劃;
7、個人因依法繼承或家庭財產分割讓渡限售股所有權;
8、個人用限售股償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由大股東代其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
9、其他具有轉讓實質的情形。
另外,個人因股權激勵、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取得股權後,非上市公司在境內上市的,處置遞延納稅的股權時,按照現行限售股有關征稅規定執行。(財稅【2016】101號)

E. 限售股轉讓形式有哪些

股份出讓人不得以規避限售規定為目的進行股份轉讓。符合以下幾種情形的可以轉讓:
(一)對於承諾的限售股,股東所持股份因協議轉讓、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原因發生非交易過戶的,受讓方應當遵守原股東作出的相關承諾,承諾內容應當予以公告。對於法定的限售股,股東所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原因也可以依據《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適時細則(適用於繼承、贈與、依法進行的財產分割、法人資格喪失等情形)》進行非交易過戶。
(二)對於主板和中小板股票,《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第5.1.6條規定,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三十六個月不轉讓其股份的承諾: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
(3)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對於創業板股票,《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第5.1.6條規定,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三十六個月不轉讓其股份的承諾:
(1)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F. 限售股不可以上市流通為什麼可以轉讓

嗯肯定有影響,因為限售股基本上是原始股乃1元/股,一旦解禁,那麼有些版個股很多持有人就是暴利。權它們的成本對於現在的個股價格來說基本上是零,甚至可以說是零風險!只要公司沒問題!
所以它們很願意賣出手上的股票。那他們到底賣給了誰呢?又需要多少資金來接盤呢?這個問題可想而知!所以解禁的限售股,一旦上市流通,肯定會造成下跌。

G. 限售期內的股票能否轉讓比如定向增發股票,還沒有過12個月的鎖定期。比如不通過二級市場轉讓呢

肯定不能通過2級市場直接買賣,但是可以協議轉讓,接收方也就擁有回了這部分股權,在將來解禁的時答候就可以出售了。即使是限售股,期流動性也是相當強的,因為有明確的定價機制,可以判斷其價格,因此如果投資於這方面的投資,如信託,基金等,不必擔心其流動性。
鎖定期的法律規定:
(1)《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4條:戰略投資者不得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25條:詢價對象應當承諾獲得本次網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3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H. 限售期內限售股可否協議轉讓

限售股轉讓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是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一般不能進行轉讓,投資者要等該限售股過了限售期才能在二級市場進行賣出;

(2)如果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要達到全部限售股的5%才能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轉讓,但是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限售股也有一部分是不能進行協議轉讓的,具體情況跟開戶營業部核實。

(8)限售股票轉讓擴展閱讀

此次納入征稅范圍的限售股包括:

(一)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股票復牌日之前股東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復牌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

(二)新股限售股,即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

(三)其他限售股,即財政部、稅務總局、法制辦和證監會共同確定的其他限售股。

關於限售股的范圍,在具體實施時,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通過結算系統給予鎖定。

I. 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未解禁的限售股,可以進行協議轉讓嗎

股權轉讓是可以的。履行登機手續就可以

J. 對個人轉讓限售股採取何種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8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規定,為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管操作規定
根據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情況,對不同階段形成的限售股,採取不同的征管辦法。
(一)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其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和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相結合的方式徵收。
1.證券機構的預扣預繳申報
納稅人轉讓股改限售股的,證券機構按照該股票股改復牌日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納稅人轉讓新股限售股的,證券機構按照該股票上市首日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並按照計算出的轉讓收入的15%確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以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並預扣個人所得稅。
證券機構應將已扣的個人所得稅款,於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並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見附件1)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應按每個納稅人區分不同股票分別填寫;同一支股票的轉讓所得,按當月取得的累計發生額填寫。
2.納稅人的自行申報清算
納稅人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稅額,與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稅額有差異的,納稅人應自證券機構代扣並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到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清算申請,辦理清算申報事宜。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事宜的,期限屆滿後稅務機關不再辦理。
納稅人辦理清算時,應按照收入與成本相匹配的原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即,限售股轉讓收入必須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計算,限售股原值按照實際成本計算;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實際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納稅人辦理清算時,按照當月取得的全部轉讓所得,填報《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見附件2),並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證照原件,附送加蓋開戶證券機構印章的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相關完整真實的財產原值憑證、繳納稅款憑證(《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或《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應包括:限售股每筆成交日期、成交時間、成交價格、成交數量、成交金額、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其他費等信息。
納稅人委託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的,代理人在申報時,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出示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照原件,並附送納稅人委託代理申報的授權書。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申報的資料審核確認後,按照上述原則重新計算應納稅額,並辦理退(補)稅手續。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低於預扣預繳的部分,稅務機關應予以退還;高於預扣預繳的部分,納稅人應補繳稅款。
(二)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後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納稅人在轉讓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直接代扣代繳的方式徵收。
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後,證券機構按照限售股的實際轉讓收入,減去事先植入結算系統的限售股成本原值、轉讓時發生的合理稅費後的余額,計算並直接扣繳個人所得稅。
證券機構應將每月所扣個人所得稅款,於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第四條規定:「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