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集團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 注冊上海集團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一、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並且至少要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是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一般可以作為核心的企業組建
企業集團,但是注冊資金應該是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的資格。
申請辦理集團設立、變更以及注銷登記和備案,凡是文件、證件齊全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之後的5個工作日完
成核准或者是核駁手續。
2. 申請集團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如下: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2)注冊集團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原則
1、集中性原則
從國外跨國公司的實踐來看,事權可以分散,但財權必須集中。若集團內部沒能形成高度集中的資金管理指揮系統,缺乏統一規范的財務資金調控制度,沒有統一的信息平台,信息傳遞渠道不暢,財務數據、資金結算不集中。
則集團總部難以及時、准確、全面地掌握生產經營全過程的相關信息,無法實施有效的管理、監督和控制。集中性原則就是要保證迅速而有效地控制集團全部的資金,為實現集團公司戰略目標提供資金支持與保障。
2、協同性原則
協同性原則包括以下含義:
一是對不同職能之間的資金投入要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
二是對不同產品之間的資金投放要保持合理的比例關系;
三是戰術資金與戰略資金要有合理的比例關系;
四是集團內部各部門之間的相互調劑、相互融通資金的關系;
五是與集團外部的企業或合作者共同協調和投放資金,達到共贏。
3、效益性原則
效益性原則是指集團應盡可能將資金投放到能提高企業盈利能力的項目上,使更多的資金參與周轉。但從貨幣資金的特點看,求利性必須服從於及時性需要,只有在滿足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基礎上方能獲取利潤,否則企業可能出現支付困難。
4、權變性原則
權變性原則要求企業集團的資金投放與管理不能一成不變,必須及時根據企業外部環境和競爭對手的變化等做出相應調整。
3. 在中國注冊集團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4. 注冊集團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或者手續
企業集團設立登記條件為: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還應符合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條件。
企業集團設立登記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母公司加蓋公章);
2、母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母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集團章程(母公司加蓋公章);
4、集團成員申請加入集團、承認集團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證明或者出資證明;
選擇提交:子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子公司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復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權證復印件。
6、集團成員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企業法人依照《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申請企業集團設立登記適用本規范。
《企業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母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