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被扣
㈠ 我的建造師證證件被原單位扣著不還,怎麼辦
如果是公司出資考取的,需要看當時與公司簽訂的協議條款,比如:公司出資考取在多少時間內時不能取回等;如果是個人自費考取的,離職之後公司無權扣留。
如果建造師證書還沒有注冊到單位,可以到發證處申報丟失重辦,那麼以往的證便可作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即使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也就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1)證書被扣擴展閱讀:
注銷原單位扣留的建造師證書
依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1)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2)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3)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4)受到刑事處罰的;
(5)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注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注冊機關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
㈡ 證件被扣,公司不給怎麼辦
證件被扣,公司不給,違反了我國勞動合同法,可以向當地人社局勞動保內障部門舉報。容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㈢ 證件被扣押咋辦
你的說法是正確的,你的推斷也是正確的。單位確實無權扣押你的證件回,也無權要求你答返還所謂的培訓費,勞動監察大隊也確實是在敷衍你,估計單位都打好招呼了吧。
像你這種情況,可以由以下的選擇:
向勞動監察大隊的上級部門申請履行監督職能,也就是向勞動局申訴,要求勞動監察大隊履行職能。
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是扣押了你的證件嗎?你一告一個准,這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不準私自扣押勞動者的證件。
祝好。
㈣ 二級建造師證書被單位扣押
你遇見的情況,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9條,第84條進行處理,你打12333向勞動監察投訴內,勞動部門會幫你追回證件容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㈤ 二建證書被扣如何處理
走官方渠道解決。
㈥ 建造師被扣證怎麼辦
直接去申請注銷。
就說已從該單位離職,且單位還欠著工資。
單位未按時支付工資導致離職。所以單位沒有給離職證明,而且跟單位鬧得很僵,讓建委的直接去解決。
還可以去勞動局搞個投訴,做個輔證。
㈦ 建造師證書被公司扣押怎麼辦
拿著解聘證明找建委吧!建委會幫你解決!
㈧ 如果證書被公司扣留,該怎麼辦
1、協商解決。
2、失敗,則依法起訴公司。
3、判決生效後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㈨ 二級建造師證被無良公司扣押,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即使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還有第八十四條,也就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問:建造師證書原單位不返還,扣了證書,該怎麼辦?
遇到此種情況,此時一定要先保持冷靜,不能意氣用事,因為靠爭吵或者打架不但解決不了問題,更會讓自己陷入不利的局面。
首先要了解公司為什麼會扣留證書,存在兩種情況:
如果是公司出資考取的,需要看當時與公司簽訂的協議條款,比如:公司出資考取的在多久的多少時間內時不能取回等;如果是個人自費考取的,離職之後公司無權扣留。
如果你的建造師證書還沒有注冊到單位,可以到發證處申報丟失重辦,那麼以往的證便可作廢。
問:建造師證書注冊到原單位,離職一年,卻扣了證書,不給,這時候該怎麼辦?
注冊建造師與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聘用企業無故不予辦理變更注冊或注銷注冊的,必要時需要通過正確的法律渠道對該單位進行舉報。或向省級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變更注冊或注銷注冊。
問:原單位把建造師證書扣了,該怎麼注銷?
依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1)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2)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3)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4)受到刑事處罰的;
(5)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注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注冊機關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
㈩ 二級建造師證書被扣押,怎麼辦
如果涉及違法或資質問題須吊銷或注銷,非這樣問題公民與法人組織無權扣押,如果非司法機關或頒發機關扣押屬於侵權,可以依法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