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再注冊
A. 護士執業證期限過了如何重新注冊
有兩種情況需要重注冊
●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如果超過3年,就需要重新注冊
●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如到期未延續,手續極其麻煩,必須先注銷然後重新再注冊
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申請人身份證明
●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護士重新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批表》;
●申請人身份證明;
●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醫療衛生機構聘用證明(勞動合同);
●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二張;
●醫療衛生機構主管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教學、綜合醫院出
●具的接受3個月以上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溫馨提示:
1.一般醫院在你的執業資格證到期會提前通知並協助辦理的。
2.如果沒有工作,護士證書到期前提前30天到當地衛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延續手續(延續注冊沒有繼續教育學分的要求)。
3.如果你現在剛跳槽,要延續注冊必須先辦理變更手續,然後再在新單位辦理延續注冊。
B. 護士執業中斷注冊再次注冊
可以申請,你需要在指定的醫院臨床實踐3個月,取得合格證之後,就可以申請再次注冊了,再次注冊提交的材料和其他沒中斷注冊的就一樣了。所以你應該提交:
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護士證正副本原件復印件,臨床實踐3個月合格證,體檢表,注冊申請表,醫療單位聘用證明,醫療單位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照片等。
C. 護士證考過後幾年內必須注冊
三年抄內必須注冊。
《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3)護士再注冊擴展閱讀: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准。
D. 護士證重新注冊需要哪些材料
重新注冊應該要按照首次提交的材料提交: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專》原件;(一份)
申請人身屬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護理、助產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一份)
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擬聘用單位所在地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一份)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申請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張(照片背面註明單位、姓名,附審核表右上角上);
材料真實有效的保證書;(一份)
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一份)
註:以上材料應逐頁加蓋公章,原件核對後退回。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衛生廳指定的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E. 護士證再次注冊需要什麼條件嗎
學分是對你繼續教育的管理要求,按要求每人每年要取得二十五分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其中要有十分的I類學分,在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實施後,就是注冊後五年再延續注冊了。
衛生部令(第59號)—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afc6c70100g5gi.html
第十條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第十一條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第十二條注冊部門自受理延續注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注冊。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注冊:(一)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二)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
F. 護士證 注冊五年之後 再次注冊 需要准備 什麼材料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個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護士資格就是通過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後拿到的證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
(6)護士再注冊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G. 護士證 注冊五年之後 再次注冊 需要准備 什麼材料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向所回屬縣市區衛生局答申請延續注冊。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附件2);
2、申請人《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3、執業醫療機構聘用證明原件(參考樣式見附件7);
4、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原件(參考樣式見附件8);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H. 護士再次注冊需要什麼資料
通過護士資格考試→列印護士成績單→在當地衛生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專護士合格證明(有些地方屬會直接發放到醫院,在學校報名的也有的會發放到學校)→找到工作醫院,准備材料
(①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②申請人身份證明;③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④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⑤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⑥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把上述材料交到醫院由醫院統一去衛生局注冊或自己帶上述材料去衛生局注冊護士執業證→注冊成功後衛生局會發放護士執業證書(注冊所用時間各地不同,一般2個月-半年)。
另外就是在衛生局規定的時間內領取護士資格證了。注冊一般不需要護士資格證(個別地方需要領取護士資格證後注冊護士執業證)。
I. 護士執業證首次注冊有效期到2017年,之後沒有注冊,也沒有繼續從事護士工作,還能再次注冊嗎
得從新重新報名,繳費。參加培訓,考試,合格後再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