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申請書
1.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變更的流程步驟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在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申請時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1)股份轉讓申請書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登記程序規定》第十條規定,經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審查,企業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2、申請材料齊全並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請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及時間。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有權更正人當場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告知時,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並決定不予受理。屬於五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材料並出具收到材料憑據。
5、不屬於企業登記范疇或者不屬於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6、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參考資料:
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網路
2. 做股權轉讓的「企業申請報告」如何寫,求範本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 (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 年 月 日在廣州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廣東 有限公司 %的股權共 萬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轉讓股權所需的轉讓價款。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 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 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 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 政管理機關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3. 請問公司變更股東登記申請書怎麼填啊
不變的不用填,在第三頁左右有一個投資人事項,是要填寫股東變更的,而且轉讓股權的話還要有一個股權轉讓協議,給你發一個範本可以看一下。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甲方作為該公司的合法股東,投資 萬元持有該公司 %股權,現將其在公司中佔有的 % 股權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以上股權,並據此成為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股權轉讓後,甲方放棄其轉讓的股權所代表的股東權利,相應的股東義務也隨之免除;乙方則在其受讓的股權范圍內享有並承擔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和股東義務;
本協議須提交公司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並連同《股東會決議》一並提交工商登記機關。
轉 讓 方 受 讓 方
(自然人股東簽字、非自然人股東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字、非自然人股東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股東轉讓股份怎麼填寫企業備案登記申請書
向當地工商局所要一份《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需要准備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需要載明變更事項)、章程修正案等材料本人到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手續,有股東退出,把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注冊資本總額不變,只需進行工商登記股權轉讓變更!
第三十六條 國家擁有的股份的轉讓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具體辦法另行規 國家擁有的股份的轉讓,不得損害國家擁有的股份的權益。
第三十七條 證券交易場所、證券保管、清算、過戶、 登記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應當保證外地委託人與本地委託人享有同等待遇,不得歧視或者限制外地委託人。
第三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法人股東, 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買入,由此獲得的利潤歸公司所有。 前款規定適用於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法人股東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第一百四十四條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第一百四十五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六條 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
5. 二股東有限公司變更一股東有限公司需要手續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權轉讓合同、章程修正案還需要什麼
你的變更屬於股權變更。
分位兩種情況:1)已經出資完畢,這個叫股權轉讓。
2)出專資未完成,這個還包括出資方屬式的變更。
需要1、工商局申請書
2、經貿局批文(外資企業需要)
3、章程修正案或者合同修正案;
4、董事會決議
如果股東委派的董事,監事,法人發生變更的話,還需要提交相應人員的任免文件。
程序是:經貿局(外資企業需要)--工商局--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局--外匯局(外資企業需要)--銀行--後續其他部門(海關、商檢等。
6. 股東變更股權應該怎麼做
7. 公司股權變更申請書怎麼填
很簡單,寫下公司名字,轉讓方受讓方的名字聯系方式,以及轉讓價格就OK了,其他資料准備起來比較麻煩。
8. 向國資委提交的股權轉讓申請書怎麼寫
一般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原因,寫明轉讓的具體股份數量,以及受讓方。(應與律師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書寫)。
一般格式為:
某某公司關於股份轉讓的申請:
因某情況,造成什麼結果,經股東會議決議,擬進行股份轉讓的處理,具體處理建議如下:
1、
2、
請批復
某某公司
年月日
附:相關資料
國有股權須公開轉讓,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方案、評估報告、轉讓方和轉讓標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受讓方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等文件。
9. 股權轉讓申請書
承 諾 書
杭州產權交易所:
本轉讓方已委託 向貴所遞交
轉讓申請,茲就有關情況做如下承諾:
1、本轉讓方轉讓的產權權屬關系清晰,所轉讓的產權無瑕疵,轉讓方對該產權具有完全處置權,且該處置權的實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本轉讓方的轉讓行為已依照有關規定履行了有效的內部決策程序,並得到相應批准。
3、本轉讓方已如實填寫產權轉讓申請書並遞交有關附件,並對所填寫內容及遞交材料的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4、本轉讓方願意遵循杭交所有關交易規則之規定,公開披露申請材料的信息內容,廣泛徵集意向受讓方。
5、本轉讓申請為轉讓方之真實意思表示,如在信息披露期間徵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受讓方,本轉讓方願按照事先約定的競價方式之規定確定受讓方。
6、本轉讓方願意遵守杭交所關於資金結算的相關規定,一旦本項目涉及保證金、價款或傭金事宜,均同意按相關規定辦理。
7、在整個產權交易過程中轉讓方一旦違背上述承諾或違反有關交易規則之規定,則自願承擔相關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轉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名):
年 月 日
轉讓方及轉讓標的基本情況表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住所(地址)
注冊資本
法定代表人
所屬行業
經濟類型
監管機構(部門)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持有產(股)權比例
本次轉讓產(股)權比例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名稱
住所(地址)
注冊資本
法定代表人
所屬行業
經濟類型
經營規模
職工人數
經營范圍
有限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是 □否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是 □否
是否擬向管理層轉讓
□是 □否
管理層擬受讓比例
(續表)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前五位股東名稱
持有比例
標的企業評估核准或備案情況
評估機構
評估核准(備案)單位
核准(備案)
日期
評估基準日
標的企業評估值
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
所有者權益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標的企業審計數據
資產總額
凈資產
上年營業收入
上年主營業務收入
上年利潤總額
上年凈利潤
產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和批准情況
批准單位名稱
批復文號
批復主要內容
內部決策文件
內部決策文件主要內容
(續表)
受讓方應當具備的條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交易內容
轉讓標的名稱
掛牌價格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個工作日/天
掛牌期滿,如未徵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直至徵集到意向受讓方,
最長一般不超過6個月;
□變更掛牌條件,重新掛牌;
□終止掛牌。
選定的競價方式:
□選擇協議轉讓;
□選擇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
□選擇招投標方式確定受讓方;
□選擇書面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選擇網路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