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轉讓稅收
❶ 林權轉轉讓的稅費
在現行稅收來政策中,涉及林權流自轉的規定比較簡潔,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是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有關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二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規定,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免徵營業稅
❷ 轉讓林權所得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對轉讓林權的所得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的稅收政策不是十分明確。有的認為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0號)規定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有的認為取得的所得是轉讓所得而不是林木種植所得,不能按照財稅字[1994]20號文件和財稅[2004]30號文件處理,應當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請問如何理解? 答:《森林法》第十五條規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出資、合作條件,但不得將林地改為非林地: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九)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規定,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下同)、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屬於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兼營上述四業並四業的所得單獨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則辦理,對於屬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應與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並計征個人所得稅;對於四業的所得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就其全部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0號)規定,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徵農業稅後,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從事山林經營及轉讓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閩地稅函[2004]237號)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20號和財稅[2004]30號規定,經研究,對個人從事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權(即經營權)承包轉包經營、或林木所有權的轉讓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於營林工程稅收管理問題的通知》(桂地稅發[2006]290號)規定,林地使用權租賃和幼林經營權轉讓收入,按規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林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700號)規定,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林木所有權轉讓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林地使用權轉讓,屬於轉讓財產,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❸ 林權證轉讓需要哪些程序
林權權利人提出登記申請,要提交以下文件:
1、林權登記申請表;
2、個人身專份證明、法人或屬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載明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的委託書;
3、申請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證明文件;
4、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比如當地制定 森林資源流轉管理辦法之類的文件)
❹ 轉讓林權需要哪些手續
一、轉讓林權。轉讓林權是指林權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將其可以依法轉讓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和林地的使用權,按照法定程序以有償或者互換的方式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二、審批流程。林權的轉讓應當由轉讓人報經管理該林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1、國有森林資源的轉讓,由管理該森林資源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轉同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2、已依法實行承包經營的集體林權需要流轉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辦理;未實行承包經營的集體森林資源的轉讓,在報管理該森林資源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前,還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三、所需材料
轉讓人申請轉讓林權,應當向負責審核或者審批該林權轉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三)林地類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積及地形圖、林種、樹種、林齡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受讓的森林資源用途說明;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轉讓共有或者合資、合作經營的林權的,還應當同時提交共有人或者合資、合作各方同意轉讓的書面意見。
轉讓國有林權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擬轉讓林權的資產評估報告。
轉讓集體林權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擬轉讓林權的資產評估報告及同意集體林權轉讓的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議。
❺ 林權轉讓 按照國家政策 每年每畝補助金是多少
林權轉讓國家沒有政策補助,但是林權轉讓要辦理相關的手續並繳納稅收。沒有辦理相關的手續,出現林權糾紛私自簽訂的協議或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❻ 林權轉移是否涉稅
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回經濟利益答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取得的轉讓收入應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應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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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林權證轉讓需要哪些程序
根據《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
林權權利人提出登記申請,要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權登記申請表;
(二)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載明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的委託書;
(三)申請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證明文件;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比如當地制定 森林資源流轉管理辦法之類的文件)
林權權利人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權登記申請表;
(二)林權證;
(三)林權依法變更或者滅失的有關證明文件。
❽ 林權轉讓涉及哪種稅
林權權利人申請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或者林權注銷登記,應當提交:
(1)林權登記申請表; (2)林權證; (3)林權依法變更或者滅失的有關證明文件。
是否繳稅還請咨詢當地林業部門或稅務部門
❾ 林權證流轉和轉讓有什麼不同
林權證可以流轉,但不能轉讓。
林地流轉必須遵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按照《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林權登記發證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資發〔2007〕33號)規定:
(一)林權登記發證的申請
依法獲得國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由國有森林、林木、林地使用者申請林權登記;未確定使用權的,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登記造冊,不發放林權證書。
2.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依法採取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的,由承包方申請;承包後依法轉讓或者互換的,由新的承包方申請;未發包的,由集體所有者或依法使用國家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集體使用者申請。
3.實施退耕還林的,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申請並依法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和調整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4.經依法處理的林權爭議,明確林權歸屬的,由林權權利人申請。
(二)林權登記發證的申請材料
林權權利人申請林權登記時,必須提交林權登記申請表,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載明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的委託授權書,申請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證明文件,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
2.林權發生變更的,林權權利人應當到初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林權登記申請表、原林權證、林權依法變更的有關證明文件。
同時規定: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把權屬證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以及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作為林權登記審查的重點。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因農村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發生流轉,當事人申請林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時,對於以下幾種情形應當不予登記:
1採取轉讓或互換方式對林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流轉,轉讓方未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受讓方直接申請登記的。
2.採取轉包或出租方式對林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流轉,原承包關系不變,受轉包方和承租方申請登記的。
3.沒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農戶,將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受讓方申請登記的。
4.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農戶,將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讓方式轉讓給非農戶,受讓方申請登記的。
5.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林地發包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若承包方不能提供該承包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證明文件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承包方申請登記的。
6.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依法採用其他方式承包後,經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其林地承包經營權不是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受流轉方申請登記的。 7.其他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申請林權登記條件的。
國有森林資源的流轉,在國務院未制定頒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辦法之前,受讓方申請林權登記的,暫不予以登記。
❿ 我公司有林權證山林轉讓給另公司,是所得稅 營業稅都免,還是只免營業稅,有說只收林地使用權部分所得稅
國稅函[2002]700號規定: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版幣、貨物權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規定,可免徵營業稅。若按照土地使用轉轉讓涉及到營業稅用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
所得稅不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