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百日安全保證書
發布時間: 2021-01-23 15:47:59
❶ 百日安全保證書
關於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責任保證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 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 確保下列本單位項目經理及五大員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四、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五、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六、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七、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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