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永居條例
㈠ 拿到日本永居後,是不是可以永久居住,不受簽證時間限制拿到永居後,是不是可以保持中國國籍回國需要
完全可以。
日本永復久居留證,就制相當於日本的綠卡。日本沒有移民局,但有所謂入國管理局,管理外國人入境及簽證手續辦理。想要申請在日本永久居住,參考條件不只是在日本的居住時間,還有工作狀況。按照日本入國管理局的申請永久居留證要求,必須要在日本居住十年以上,並有八年的工作履歷才能申請成為永住者。
擁有日本永久居留證,還可以回到中國居住,並且不限制時間,也不涉及簽證問題,不需要更新簽證。但是,再進入日本就涉及到入國手續辦理。現在的條例是,再進入日本可以不用辦理入國手續,但必須一年之內回日本一次,否則再也無法進入日本,永駐手續也將無效。
另外,可以向日本申請長期再入國手續,在入國管理局辦理,這樣可以延長再回日本的時間。有日本永久居留證,想回中國居住的,必須要辦理好再入國手續,否則就回不到日本了。
㈡ 黑人條例是啥
我猜測應該是 外國人永居條例
因為廣州曾經有過鬧事,和對黑人的古板印象,所以矛頭有一部分在討論黑人。觀察者網(這個我看了)和各大網站都有討論。
㈢ 為什麼沒有一個媒體報道外國永居條例
永居就限制了報道的可能性,哪個會明目張膽的給你說怎麼一輩子移民國外不回來哇。
㈣ 那條法律賦予外國人永久居住權
外國人永久居住權條例。而這個條例尚未正式頒布,還處於徵集意見期間。現在很多人都在反對外國人永久居住權條例。
大家有幾個最擔心、意見最大的方向。
一是永居權的實際上報單位是縣級機關,不規范操作的風險太大。而且條例本身有很多漏洞,比如有的時候這種「中國綠卡」和公民權有混淆的地方。
二是永居者的權利范圍太大,而他們的義務卻含混不清,這使得他們能夠在享有終身居住在中國、享受中國大量公開和隱性公共福利的情況下,規避部分應盡的義務,形成中國人最擔心的「超國民待遇」情況。
三是人們很擔心永居條例給一些「假外國人」開方便之門。中國這些年不少人向外移民,由於中國不許雙重國籍,他們有些很希望拿到「中國綠卡」,成為變相雙重國籍。這是讓大多數國人最不平衡的地方。你要走就走了,好好在外國生活,然後你拿著外國國籍又回到中國來生活,中國既不好管你,又因為你有綠卡了,處處方便,這不成了中國國內一批特權人物了嗎。當然了,如果這些人確實是中國需要的人才,沒問題。但就怕有很多人混進來,而且混進來的人,很可能比真正的人才要多得多。
第四,中國不是個移民國家,也沒有成為移民國家的必要。中國各地計生辦的牌子還都還掛著呢。中國需要的是專家,可不是大撥哄的勞動力。西方有些移民國家,一個人落腳就帶去一串親戚,形成了大量問題,那樣的前車之鑒中國可不能重復啊。
㈤ 可以支持外國人永居條例的理由
樓上說得好!在這個事件上,我國某些網友表現出了劣根性!相反,德國新法令人不佩服都不行!
㈥ 關於外國人永居管理條例,為什麼人們都說39條問題大
外國人永居管理條例,人們都說39條問題大,那一看相關的國家政策
㈦ 萬那杜永居移民法案是如何規定的
萬那杜綠卡(永居)8.8萬人民幣!萬那杜護照20萬美元!萬那杜內政部長於2011年9月7日根據萬那杜2010年移民條例第十七章賦與的權力制定2011年移民法行政命令180號。於2011年9月13日刊憲並正式生效。根據行政命令2011年180號,第12節6段,符合以下條件可獲批准得到瓦國居留權:
(i) 申請人需持有一間在萬那杜金融管理局注冊的公司
(ii) 申請人需出示由萬那杜金融管理局發出的有關公司注冊證書
(iii) 申請人需出具收入和資產證明,需由萬那杜金融局認證,並獲得移民局局長同意
(iv) 申請人需按付表規定交付相關費用
(v) 申請人需出具擔保承諾書,需由有關萬那杜商務專員公署認證
申請條件:
1. 主申請人18周歲以上;
2. 無犯罪記錄;
3. 主申請人名下擁有300萬港幣以上;
4. 隨行人員:配偶及不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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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英國轉永居身份的條件是什麼
獲取永居身份後,新移民在英國並沒有非常硬性的居住要求,但需要應付英國政府每兩年一次對永久居民的審核,因此屆時要能出具房產或其他水、電、煤等相關證據來表示自己仍以英國為主要居住地。
人們常說的英國投資移民的「移民監」為5年內每年居住不少於6個月,不過這個移民監也就只是用作投資5年後獲取永居身份。若是新移民在此5年內離開英國不超過450天,同時在獲取永居後的一年離境不超過90天,並通過基礎英文考試的話,則可以申請入籍。
㈨ 蘇州是不是已經實現了外國人永居條例
這完全是網上謠傳的。雖然說之前已經在蘇州展開了一個試點吧,也可能是,但是畢竟不是和這次相關條例所a傳言的一樣的,所以說也不要造謠也不要。胡亂的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