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駁回
❶ 二審法院駁回原審法院,是否要修開庭求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❷ 原審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可否向上級法院申請再
原審法院駁回再審申請,不能把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可以向原審法院的同級檢察院申訴,請求檢察院抗訴或者提出檢察建議。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❸ 我提交再審申請書是中級人民法院,但原申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可以再向中級法院申請再審嗎
提問者類似事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6月修訂版)網頁鏈接以及內司法實踐是有欠缺造成的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於案件審理規定是:在一審法院判決規定的上訴期內,當事人可以向原審法院或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不是申訴,如果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的當然要遭到依法駁回的裁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是二審終審制,只有對於二審判決還是不滿的、並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當事人才能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❹ 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以後,可能出現哪些情況
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狀態,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批程序。原審查部門可以作出兩種處理結果:1.原審查部門經審查不合格,可以以不同的理由、不同的證據或不同的事實,再次駁回;2.原審查部門經審查合格,進行授權。
❺ 一審駁回了訴訟請求
上訴,這是本方的權利,應當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天內上訴。上訴能否勝訴?這個問題無法回答。因為誰也不了解具體的案情。從概率上講,上訴改判的可能性,本來就很低的。畢竟,所有法官面對是相同的法律,在理解適用上,出現分歧的可能比較低。本案,最好是咨詢一下當地專門從事該類業務的律師,術業有專攻,專家的意見,比較靠譜。
法條鏈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❻ 二審駁回
1.你可以向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2.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你不得在上訴,且有上訴時限。
3。如果覺得判決顯失公允,可以申請檢察院進行抗訴。
4.請求當地人大的法律委員會進行干預。
總之,對法律知識和技能要求都比較高,最好請職業律師或司法人士幫助。
希望你能夠得到公正地法律對待,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不要過分的苛求什麼,願你有個美好的未來。
❼ "湯蘭蘭"案為什麼駁回原審被告人申訴
經過5個多月的調查和復查,7月27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布,駁回「湯蘭蘭案」原審被告人湯繼海、萬秀玲等人的申訴。
據了解,「湯蘭蘭案」原審被告人湯繼海、劉萬友、陳春付、於東軍分別因強奸、強迫賣淫、嫖宿幼女一案,以被誣陷、被刑訊逼供等為由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請求再審改判無罪。2018年2月8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復查。
在法院向11名原審被告人核查本案事實、證據時,同案原審被告人萬秀玲提出書面申訴,紀廣才、梁利權、王占軍、李寶才、徐俊生提出口頭申訴。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裁判認定各申訴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各申訴人分別對未成年少女強奸、強迫賣淫、嫖宿,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原審判決依法對各申訴人定罪並判處的刑罰並無不當。各申訴人的各項申訴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應當重新審判的情形,予以駁回。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向各申訴人宣讀並當庭送達了《駁回申訴通知書》,詳細說明了駁回理由。
❽ 原審法院駁回起訴裁定確有錯誤,二審應如何處理
指定受理
❾ 一審原告被駁回,二審被告要不要參與開庭
二審也是合法的程序,有可能會改判,作為被上訴人不應當輕易放棄自己的抗辯權利,否則如果上訴人提出新證據或者其他事由足以讓法庭改判的,將承擔不利後果。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❿ 民事案件一審駁回二審會不會改判的問題(附一審判決書)
進入二審程序後可能有如下結果: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第二審程序是指由於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審裁判而在法定期間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引起的訴訟程序,是第二審級的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所適用的程序。
《民事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一律使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