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申請駁回
⑴ 因果關系司法鑒定申請,法官有權駁回么
嚴格說,原告單方委託鑒定的結論是不能作為證據被採納的,但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原告委託的是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了鑒定,法院的確有可能採納。如果該機構沒有司法鑒定資質,作出的結論法院仍要採納,那就是法院有問題了。被告應向法院繼續提出異議,如果法官仍不採納,並以原告單方委託的鑒定結論為依據作出判決,建議被告上訴,並在二審重審要求重新鑒定的問題。
需要注意的一個關鍵點:在一審庭審筆錄中,應記載有被告要求鑒定的內容,否則二審法院也肯定不會支持重新鑒定。
⑵ 交通事故我方自行傷殘鑒定對方申請從新鑒定我方可以駁回嗎
如果在抄訴訟過程中,襲法院為了更好進行判決,要求進行傷殘鑒定,按法院指定或者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就可以的。
1、如果是交通事故適用傷殘鑒定標准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准
2、如果是工傷的傷殘鑒定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
3、如果是人身損害的傷殘鑒定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試行)》
⑶ 我向法院提出的「駁回被告重新鑒定申請」的申請,是否支持,法院是否應下裁定
法院給出的同意對方重新鑒定的理由不合規定: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鑒定:
(一)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鑒定的;
(二)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三)原鑒定使用的標准、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四)原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鑒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的;
(六)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重新鑒定所提供的鑒定材料必須是與初次鑒定相同的鑒定材料;鑒定材料有異的鑒定,不是重新鑒定。除第一項應由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外,其他各項重新鑒定可由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重新鑒定應當由原司法鑒定人以外的司法鑒定人進行
法院應給你申辯反駁理由的機會,但實踐中不用給你出裁定的
⑷ 對涉訴一方申請鑒定被法院裁定駁回的救濟途徑
可以申請復議
⑸ 行政訴訟,原告鑒定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您的問題。按現行法律規定,並沒有明文規定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鑒定的申請的情形。另外,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⑹ 一審申請司法鑒定被駁回,二審還可以在申請司法鑒定嗎
基本不可能,除非是你有新的證據和理由;
否則的話,二審是基本維持一審做出的判決。
⑺ 此司法鑒定申請能駁回么
對方提出管轄權異議的話,法院應當先處理這個問題。
司法鑒定申請能夠駁回,需要根據案情而定;,由於不了解您的案情,因此無法提供有效法律意見。
建議委託律師處理,詳情,預約律師面談。
⑻ 對方申請司法鑒定被駁回,派出所說等於沒鑒定要求重新鑒定,這種解釋合理嗎
對方申請傷情鑒定是他的正當權利,司法鑒定所可以以規不於受理。派出所以辦案需要為由要求重新鑒定也符合要求,你知曉即可,不必簽字同意。所以你不簽字照樣可以申請並鑒定。當然司法鑒定處仍然可以根據傷情決定是否受理。
⑼ 沒按規定申請審計,評估,鑒定被駁回如何救濟
重新找專業的機構進行重新審計。
⑽ 第一次起訴,法院二次委託二家鑒定機構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均被駁回。
問:第一次起訴,法院二次委託二家鑒定機構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均被駁回。
答:回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答解答
醫療事故糾紛鑒定的啟動程序,有三種方式,包括: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鑒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和法院指定鑒定。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鑒定的。
如果醫患雙方在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糾紛的,並且協商一致,通過醫療事故鑒定,來確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構成何種等級的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賠償數額的。通過醫療事故鑒定來解決醫療糾紛的,可以由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當地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鑒定。
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事故鑒定的組織,是由醫療糾紛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衛生行政部門下屬的醫學會,專門設有醫學會,該委員會是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