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案又駁回
⑴ 行政案起訴審查,原告符合立案條件,開庭時又被駁回了起訴,法院程序違法嗎
在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法院是有權利以超過訴訟時效的理由,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的。但是,是否確定法官是否違法,還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去確定。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也就是說,當事人如果對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進行上訴,而不是就隨意想到法官違法。
⑵ 案件事實清楚為什麼法院立案後五個月又駁回起訴呢
什麼類型的案件?法院駁回的理由會在裁定書中列明。
如果有其他疑問,建議咨詢律師處理。
⑶ 行政案件法院立案庭審查後立上案,行政庭還會駁回嗎
這要看訴訟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了,如果經過庭審,法院認為符合法律規定,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就可能被駁回全部或者部分訴訟請求
⑷ 法院對已經立案的民事案件不予裁反而駁回怎麼辦
對於已經立案的民事案件,法院駁回的處理結果有兩種:一是裁定駁回內起訴,二是判決駁回訴容訟請求,如果你對法院的處理結果不服,那是可以上訴的,不管是哪種駁回的結果,都可以上訴,記住裁定的上訴期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是15天。
⑸ 已確定審判人員是什麼意思是立案了的意思嗎為什麼後面又給了個駁回的裁定啊
立案後,案件分配給法官審理,法官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
⑹ 法院為了不影響結案率,讓立了案的案子撤訴或者駁回這樣合法嗎
作為一個執業多年的專業律師,我的答案是:首先,這種做法肯定不合法。其次,實際上法院一般不會讓你撤訴或駁回,如果 你的案件訴訟時效沒過,法院會讓你等計算結案率的期限過了以後再去法院立案,如果你的訴訟時效快到了,法院還是會依法受理你的案件的。
⑺ 已經開庭了卻又說駁回上訴,這是怎麼回事
是這樣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
⑻ 民事官司立案後又被駁回訴訟請求咋解決
民事案件作岀了一審判決,被告上訴,但理由不成立,二審法院以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為由,裁定撤銷,發回重審。重審法院在證據不變的情況下,又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誰知這是法院玩的啥妖娥子?
⑼ 我該怎麼辦法院要駁回我的訴訟請求,在已經立了案的情況下。
法院這撈子不好說,但是如果他說經理不適格就按律師說的撤銷對經理的訴訟請求。起訴法院這么說是對的。經理不能作為被告,不管錢在經理還是在掃廁所大媽手上,只要起訴法人給錢就行了,錢在誰手上不重要。
經理訴訟主體不適格,不存在什麼缺席判決的問題了。
至於現在怎麼辦,就告法人就是了,訴訟有6個月的訴訟時效,但不排除有單位會利用法院拖延訴訟時間。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