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消防設計規范
㈠ 建築消防設計規范有哪些
建築消防設計規范主要是GB50016-2014的建築防火設計規范。
建築消防設計規范的主要依據是建築防火設計規范,其次是參照GB50116-2013的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和GB20084-2005的自動噴淋設計規范,還有的就是GB17945-2010應急照明技術規范和GB50974-2014的消火栓及消防給水技術規范,以及GB 25204-2010 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GB50151-2010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等專業的設計規范規定。
詳見我的網盤規範文件夾分類的水、電、暖、建築等分類。
㈡ 消防工程設計標准規范有哪些
消防工程設計標准規范: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_50140-2005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
《自動噴淋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2005版)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370-2005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GB50067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 50140-200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46-2
希望你幫助到你
㈢ 2015年消防設計規范有哪些
新的規范指的是GB50116-2013 火災自動報警設計規范, 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技術規范, 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專范,目前限行屬的是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技術規范GB17945-2010,最新的也就這些,如果是做投標書的話,我用的是,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2007《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50045-95(2005年版)
《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303-200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84-2001(2005年版)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1-2005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140-2005
《建築給水排水與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
《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3-97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 50019-2003
《防火卷簾》GB1-2005等
㈣ 建築消防設計規范
規范的標准很低,穿管暗敷,什麼線都可以,只有保護層的厚度要求。
穿鋼管明敷,再涮防火版塗料,或者用權耐火金屬線槽,用普通導線也能滿足要求。
普通電纜包防火帶,涮防火塗料,明敷也能滿足要求。
現在的設計圖省事,一律用阻燃和耐火,也無可厚非。
並沒有說強制的,但從安全形度出發(我指的是設計的安全形度),一類高層消防負荷有條件時,最好用NH線,其餘用ZR線
㈤ 建築消防栓配置設計規范是哪些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消防給水章節;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消防給水章節。
主要是這兩部,其他還有一些如旅館設計規范、汽車庫設計規范等等的細化規范,但都衍生於上面兩部。
㈥ 關於消防設計需要的各種最新版設計規范
消防設計需要的各種最新版設計規范: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07
《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2005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
㈦ 建築設計消防規范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附錄A對建築高度的計算有明確規定版,現摘錄如下:1 建築屋面權為坡屋面時,建築高度應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其檐口與屋脊的平均高度。2 建築屋面為平屋面(包括有女兒牆的平屋面)時,建築高度應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其屋面面層的高度。3 同一座建築有多種形式的屋面時,建築高度應按上述方法分別計算後,取其中最大值。4 對於台階式地坪,當位於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築之間有防火牆分隔,各自有符合規范規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貫通式或盡頭式消防車道時,可分別計算各自的建築高度。否則,應按其中建築高度最大者確定該建築的建築高度。5 局部突出屋頂的晾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微波天線間或設施、電梯機房、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輔助用房佔屋面面積不大於1/4 者,可不計入建築高度。6 對於住宅建築,設置在底部且室內高度不大於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室內外高差或建築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於1. 5m 的部分,可不計入建築高度。
㈧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電子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6-2014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517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公告
現批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 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2、3.2.3、3.2.4、3.2.7、3.2.9、3.2.15、3.3.1、3.3.2、3.3.4、3.3.5、3.3.6(2)、3.3.8、3.3.9、3.4.1、3.4.2、3.4.4、3.4.9、3.5.1、3.5.2、3.6.2、3.6.6、3.6.8、3.6.11、3.6.12、3.7.2、3.7.3、3.7.6、3.8.2、3.8.3、3.8.7、4.1.2、4.1.3、4.2.1、4.2.2、4.2.3、4.2.5(3、4、5、6)、4.3.1、4.3.2、4.3.3、4.3.8、4.4.1、4.4.2、4.4.5、5.1.3、5.1.4、5.2.2、5.2.6、5.3.1、5.3.2、5.3.4、5.3.5、5.4.2、5.4.3、5.4.4(1、2、3、4)、5.4.5、5.4.6、5.4.9(1、4、5、6)、5.4.10(1、2)、5.4.11、5.4.12、5.4.13(2、3、4、5、6)、5.4.15(1、2)、5.4.17(1、2、3、4、5)、5.5.8、5.5.12、5.5.13、5.5.15、5.5.16(1)、5.5.17、5.5.18、5.5.21(1、2、3、4)、5.5.23、5.5.24、5.5.25、5.5.26、5.5.29、5.5.30、5.5.31、6.1.1、6.1.2、6.1.5、6.1.7、6.2.2、6.2.4、6.2.5、6.2.6、6.2.7、6.2.9(1、2、3)、6.3.5、6.4.1(2、3、4、5、6)、6.4.2、6.4.3(1、3、4、5、6)、6.4.4、6.4.5、6.4.10、6.4.11、6.6.2、6.7.2、6.7.4、6.7.5、6.7.6、7.1.2、7.1.3、7.1.8(1、2、3)、7.2.1、7.2.2(1、2、3)、7.2.3、7.2.4、7.3.1、7.3.2、7.3.5(2、3、4)、7.3.6、8.1.2、8.1.3、8.1.6、8.1.7(1、3、4)、8.1.8、8.2.1、8.3.1、8.3.2、8.3.3、8.3.4、8.3.5、8.3.7、8.3.8、8.3.9、8.3.10、8.4.1、8.4.3、8.5.1、8.5.2、8.5.3、8.5.4、9.1.2、9.1.3、9.1.4、9.2.2、9.2.3、9.3.2、9.3.5、9.3.8、9.3.9、9.3.11、9.3.16、10.1.1、10.1.2、10.1.5、10.1.6、10.1.8、10.1.10(1、2)、10.2.1、10.2.4、10.3.1、10.3.2、10.3.3、11.0.3、11.0.4、11.0.7(2、3、4)、11.0.9、11.0.10、12.1.3、12.1.4、12.3.1、12.5.1、12.5.4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8月27日
前 言
本規范是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7年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7]125號)和《關於調整<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修訂項目計劃的函》(建標[2009]94號),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的基礎上,經整合修訂而成。
本規范在修訂過程中,遵循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深刻吸取近年來我國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國內外建築防火設計實踐經驗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調研工程建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規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認真研究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開展了大量課題研究、技術研討和必要的試驗,廣泛徵求了有關設計、生產、建設、科研、教學和消防監督等單位意見,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12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生產和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高層建築的分類要求,廠房、倉庫、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等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建築耐火等級分級及其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區、防火分隔、建築防火構造、防火間距和消防設施設置的基本要求,工業建築防爆的基本措施與要求;工業與民用建築的疏散距離、疏散寬度、疏散樓梯設置形式、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門設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和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成組布置和儲量的基本要求;木結構建築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設計的基本要求;滿足滅火救援要求設置的救援場地、消防車道、消防電梯等設施的基本要求;建築供暖、通風、空氣調節和電氣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與配電線路等基本要求。
與《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規范主要有以下變化:
1.合並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調整了兩項標准間不協調的要求。將住宅建築統一按照建築高度進行分類。
2.增加了滅火救援設施和木結構建築兩章,完善了有關滅火救援的要求,系統規定了木結構建築的防火要求。
3.補充了建築保溫系統的防火要求。
4.對消防設施的設置作出明確規定並完善了有關內容;有關消防給水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設計的要求分別由相應的國家標准作出規定。
5.適當提高了高層住宅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高層民用建築的防火要求。
6.補充了有頂商業步行街兩側的建築利用該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的防火要求;調整、補充了建材、傢具、燈飾商店營業廳和展覽廳的設計疏散人員密度。
7.補充了地下倉庫、物流建築、大型可燃氣體儲罐(區)、液氨儲罐、液化天然氣儲罐的防火要求,調整了液氧儲罐等的防火間距。
8.完善了防止建築火災豎向或水平蔓延的相關要求。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公安部負責日常管理,公安部消防局組織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鑒於本規范是一項綜合性的防火技術標准,政策性和技術性強,涉及面廣,希望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和科學研究認真總結經驗,注意積累資料,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建議和問題,請徑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南街70號,郵政編碼:100054),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和組織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作出解釋。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參編單位: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
中國建築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中元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
中國中輕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
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
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建築設計院
清華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
東北電力設計院
華東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
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
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
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
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
陝西省公安消防總隊
遼寧省公安消防總隊
福建省公安消防總隊
主要起草人:杜蘭萍 馬恆 倪照鵬 盧國建 沈紋 王宗存 黃德祥 邱培芳 張磊 王炯 杜霞 王金元 高建民 鄭晉麗 周詳 宋曉勇 趙克偉 晁海鷗 李引擎 曾傑 劉祖玲 郭樹林 丁宏軍 沈友弟 陳雲玉 謝樹俊 鄭實 劉建華 黃曉家 李向東 張鳳新 宋孝春 寇九貴 鄭鐵一
主要審查人:方汝清 張耀澤 趙鋰 劉躍紅 張樹平 張福麟 何任飛 金鴻祥 王慶生 吳華 潘一平 蘇丹 夏衛平 江剛 黨傑 郭景 范瓏 楊西偉 胡小媛 朱冬青 龍衛國 黃小坤
㈨ 公共建築消防設計規范有哪些
公共建築消防設計規范可參考:GB50016-2014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條文整理(公共建築項目)
公共建築消防設計規范應注意如下10點:
(1)在實際工程中、有時因功能需要,必須在頂棚和牆面上局部採用些多孔或泡沫塑料時,為了減少火災中煙霧和毒氣危害.其厚度不應大於15-,面積不得超過該房間頂棚或牆面積的10%。
(2)無窗房問發生火災時,火災初起階段不易被發覺,當發現起火時。火勢往往已經擴人;室內的煙霧和毒氣不能及時排除消防人員進行火情偵察和撲救比較困難。因此,除地下建築外,無窗房問的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除A級外,應在有關規定的基礎上提高一級。
(3)圖書室、資料室、檔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間,因其內部存放著大量易燃的珍貴圖書、資料和文物,故其頂棚、牆面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地面應採用不低於B,級的裝修材料。
(4)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中央控制室、電話總機房等放置特殊貴重設備的房間,其頂棚和牆面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裝修應使用不低於B級的裝修材料。
(5)消防水泵房、排煙機房、固定滅火系統鋼瓶間、配電室、變壓器室、通風和空調機房等。均系各類動力設備用房,為確保在發生火災時這此設備都能正常運轉。其內部所有裝修均應採用八級裝修材料。
(6)為確保建築物內的縱向疏散通道在火災中的安全.無自然採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頂棚、牆面和地面均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
(7)建築物內設有上下層相連通的中庭、走馬廊、開敞樓梯、自動扶梯時,因這些部位空間高度很大,有的上下貫通幾層甚至十幾層,一旦發生火災時.能促使火勢迅速向上蔓延,給人員疏散和滅火工作造成很大困難,所以,其連通部位的頂棚、牆面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其他部位應採用不低廠B級的裝修材料。
(8)擋煙垂壁的作用是減慢煙氣擴散的速度。提高防煙分區排煙口的吸煙效果。發生火災時,煙氣的溫度可以高達200℃以上,如與可燃材料接觸會生成更多的煙氣甚至引起燃燒為保證擋煙垂壁在火災中起到應有的作用,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製作。
(9)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防震縫等)上下貫通整個建築物嵌縫材料也具有一定的燃燒性,為防止火勢縱向蔓延.其兩側的基層應採用A級材料.表面裝修應採用不低於B級的裝修材料。
(10)為防止配電箱產生的火花或高溫熔珠引燎周圍的可燃物和避免箱體傳熱引燃牆面裝修材料,建築內部的配電箱不應直接安裝在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