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
①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組織設計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組織設計
1、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
本工程傷亡控制指標:安全事故頻率小於12‰;重傷事故頻率小於0
② 安全生產工作文明施工施工組織設計
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91號);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3、 《安全帽》GB2811—2007;《安全帶》GB6095—85;《安全網》GB5725—1997;
4、《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
5、《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7、《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JGJ146—2004。
8、黃河東路站主體圍護結構施工圖紙。
9、黃河東路站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10、其他現行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標准及規范。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為了進一步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更好地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及「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工作要求,促進各項工作穩步發展。根據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在分析我項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施工管理目標。
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安全施工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斷加強安全施工監督管理和獎罰力度,從維護作業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政治高度,通過宣傳、教育、培訓、檢查和簽訂安全施工責任狀等形式,全面落實安全施工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安全施工管理目標的實現。
2.1傷亡事故控制目標
1、無較大責任的傷亡事故。
2、無重大火災事故。
3、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4、杜絕施工現場惡性傷害事件的發生。
5、保持作業人員因工傷亡率為零。
2.2職責任務目標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各級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作業安全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完善。
2、按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保證施工安全穩定進行。
3、按規定提取和正確使用安全質量的措施經費。
4、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5、改善作業人員工作條件和作業環境。
6、堅持安全檢查制度,每月檢查不少於兩次。
7、堅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加大安全施工責任制的落實力度。
8、加強全體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工作。
9、應用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實施科學管理,全天候監察,吸取教訓,總結安全管理先進經驗。
2.3績效目標
1、確保施工人員、車輛和機械設備安全,減少一般性事故,杜絕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2、無因失職失責失管而造成施工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3、三級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管理責任到人,機制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施工作業法制化、規范化。
4、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和內保安全,堅持領導帶班,現場作業人員值班的制度。
第三章 安全工作重點
安全防範重點為: 安全防護、安全用電、機械安全、起重吊裝、消防保衛等。
3.1 安全防護
1、所有架子工、鋼筋工、提升架、電焊機、砂漿和混凝土攪拌機、鋼筋成型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等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相關證書,技術熟練、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的人員。
2、所有工人在進場前必須嚴格進行「三級」教育,考核並頒發安全上崗證。
3、現場照明設施齊全,配置合理,經常檢修,保證正常的生產、生活。
4、在施工現場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圖板,內容包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總平面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質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和主要參建單位名稱和工程概況等說明;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種按規定佩戴好防護用品。
5、為確保工程安全施工需設立的足夠的標志、宣傳畫、標語、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電話提示牌等。
6、設置「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護身欄桿、腳手架、洞口蓋板和加筋、豎井防護欄桿、防護棚、防護網、坡道等等,安全施工項目及要求如下:
(1)臨邊防護: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另加兩邊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踢腳板。
(2)通道口防護:設防護棚,防護棚應為不小於5cm厚的木板或兩道相距50cm的竹笆,兩側應沿欄桿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3)預留洞口防護:用木板全封閉;短邊超過5m長的洞口,除封閉外四周還應設有防護欄桿。
(4)井口防護:設置定型化、工具化、標准化的防護門;在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10m)設置一道安全平網。
(5)樓梯邊防護:設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標准化的防護欄桿,18cm高的踢腳板。
(6)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設置防護隔離棚或其他設施。
(7)高空作業防護:有懸掛安全帶的懸索或其他設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7、配備足夠的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防護口罩和防護衣等安全生產用品,進入施工區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8、現場所有有關安全生產的程序、措施、施工方案等均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時為不便於人員進出的永久工程的施工區域設立緊急情況下逃生的疏散通道,對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諸如用火證等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並經專家論證審查和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9、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項目經理召集和主持全項目所有管理、技術人員參加的每周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項目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召集和主持每周一次的由所有在現場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組織對現場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記錄,查看所有安全規則與條例的實施情況,對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在安全方面進行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並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都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
10、加強施工的監控測量,及時反饋量測信息,依照量測結果及實際情況,及時支護措施及支護結構的封閉時間,確保施工安全及地面建築物安全。
11、做好交通運輸的安全工作,施工場地要設置交通紅燈、交通指示牌及疏導人員,以便疏導行人及車輛(含自行車)。
12、配備裝備良好的臨時急救站和配備稱職的醫護人員。
13、主要作業場所和臨時安全疏散通道24小時24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種可能的事故。
14、現場常備應急車輛,以利傷病人員迅速轉移救治,與附近醫院保持聯系,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15、合理分布配備足夠數量的合格手提滅火器。
16、裝備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
3.2 機械安全
1、所有機械設備包括各類電動工具必須配備安全保護和接地裝置及操作說明,由專人負責維修、保養,並經常對機械的關鍵部位進行檢查,預防機械故障及機械傷害的發生。
2、對所有用於提升的掛鉤、掛環、鋼絲繩等進行定期檢測、檢查和標定,如有損壞或使用不當之處立即更換。
3、機械安裝時基礎必須穩固,吊裝機械臂下不得站人,操作時,機械臂距架空線要符合安全規定。
4、所有的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的搭設、頂升、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依照政府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條例等的要求。現場安裝、拆除施工其重機械和設施時,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並編制拆裝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組織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並簽字。
5、各種機械設備視其工作性質、性能的不同搭設防塵、防雨、防砸、防噪音工棚等裝置,機械設備附近設標志牌、規則牌和詳細的安全操作要點。
6、起重機械吊裝標准
(1)起重吊裝作業前應清除工地所經道路的障礙物,做到工地整潔、道路暢通。
(2)用新機具或採用新工藝時,必須經過技術鑒定。
(3)起重機械起吊前,要進行試吊。
(4)起重機械在使用和行走時,要有良好的道路。
(5)對起重機械的指揮由對起重作業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6)起重機械司機在工作時集中精力,明確分工,服從統一指揮。
(7)起吊重物時,起重扒桿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機停止作業時,應按止動器,收緊吊鉤和鋼絲繩。
(8)起重機司機必須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設備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點和確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採用兩台吊機同時起吊重物時,應在現場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在起吊過程中,兩台吊機必須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擔的起重量不超過其容許的負荷能力。
(9)吊重物時,吊具捆紮應牢固,以防吊鉤滑脫。
(10)設備的狀態及證書
施工現場使用設備必須有安全檢驗合格證,設備狀態良好,進入更新、淘汰期的設備必須更換,制定設備定期檢查制度,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特殊工種應有上崗合格證,操作人員應證、照齊全。
(11)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①起重機司機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相關證書、技術熟練、持有省級以上發證機關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的人員。
②操作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造成事故時,需立即停止操作。
③物件起吊須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m以上,下落時低速輕放,防止傾倒;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④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⑤起重機停止作業時,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並關門上鎖。
⑥起重機駛近限位端時,減速停車。
⑦作業中若遇停電,各控制器應放於零位,切斷電源開關,吊物下面禁止人員接近。
7、運輸車輛服從指揮,信號要齊全,不得超速,過岔口、遇障礙物時減速鳴笛,制動器靈敏,功能良好。
(1)要求車輛保養到位,非駕駛人員不得駕駛車輛,駕駛人員有駕駛執照,定期進行駕駛及安全教育。
(2)開工前按規定修好人行道和運輸便道,經常養護維修,保持暢通;進出工地圍擋處、道路拐彎處、危險路段、臨時道路與正式道路交界處設安全標志牌。
3.3 安全用電
1、所有施工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性能,用電人員各自保護好設備的負荷線、地線和開關,發現問題及時找電工解決,嚴禁非專業電氣操作人員亂動電器設備。
2、高壓線引至施工現場的室內變電所,所內通風及排水良好,門向外開,上鎖並由專人負責,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變壓器安設位置,接地電阻符合規范要求。
3、配電系統分級配電,按照TN-S系統要求配備五芯電纜、四芯電纜和三芯電纜,配電箱、開關箱外觀完整、牢固、防雨防塵、外塗安全色、統一編號。其安裝形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可靠、完好,造型、定值符合規定,並標明用途。
4、現場內支搭架空線路的線桿底部要實,不得傾斜下沉,與臨近建築應有一定安全距離,且必須採用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達不到要求的必須採取有效保護措施。
5、所有電器設備及其金屬外殼或構架均應按規定設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護。
(1)保護接零: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系統中,將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供電系統的零線或專用零線直接做電氣連接,可使保護裝置迅速而准確的動作,切斷事故電源,保證人身安全。
(2)保護接地:所有電氣設備的絕緣狀況必須良好,各項絕緣指標達到規定值;電氣設備及其相連機械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採取保護性接零或措施,掛好接地裝置示意牌;按規定保護接地的電阻不大於4歐姆。
6、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按規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7、現場內各種用電設備,尤其是電焊、電熱設備、電動工具,其裝設使用應符合規范要求,維修保管專人負責。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卸由電工進行。
(2)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箱內,拉合時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時,站在絕緣膠板上。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5)焊接預熱構件時,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6)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切斷電源,並不得手持把線爬高。
(7)多台電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須接地,並設置隔光板。
(8)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
8、機電設備進場未安裝時應單設庫房,不得隨意擺放;設備安裝應在具備條件時進行,禁止在交叉作業高峰時進行安裝;設備壓接線時,不得帶電作業,防止設備因接線失誤、錯誤而燒毀;設備安裝完、測試完後應及時與總包進行交接,由總包成保人員統一看護。同時各分包施工隊伍應嚴格看護管理。不得存在「交由總包後,分包不再負責」的現象。
3.4 明挖施工安全措施
1、基坑四周用鋼管設置1.2m高防護欄進行防護。
2、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注意土壁的變動情況,發現裂紋或部分坍塌現象,應及時進行支撐或放坡,並注意支撐的穩固和土壁的變化。
3、人工吊運土方時,檢查起吊工具、繩索是否牢靠,吊斗下不得站人。
4、經常檢查臨時鋼支撐和樁體連接情況,防止支撐松動脫落。
3.5 盾構機拆卸及吊裝的安全保證措施
1、嚴格遵守起重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單位安全操作規定;
2、每班作業前實行技術和安全交底,指定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檢工作;
3、盾構大件的裝卸車等由專人指揮,統一行動。
3.6 盾構機掘進中的安全保證措施
1、建立規范的交接班制度,做到崗位職責到人,人不離崗;
2、盾構井內出土、進管片有專人指揮,協調施工;
3、定期檢查盾構隧道內的高壓、低壓電纜,運輸軌道的安全性;
4、嚴禁在隧道內乘坐電瓶車及在隧道內吸煙;
5、與當地供電部門建立經常性的聯系,在接到停電通知後,及時通知工作面的工作人員,關閉螺旋輸送器的前後閘門,作好水位及土壓監測;
6、人員進入前倉作業遵循操作要求,有穩定的氣壓源及良好的密閉性。
3.7 聯絡通道防坍塌安全措施
隧道處於軟弱地層,把防止坍塌放在首位,遵循淺埋暗挖法「管超前,嚴注漿,短開挖,強支護,快封閉,早成環,勤量測」的施工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出施工方案,確保安全生產。
1、超前預注漿,根據工作面地質情況,擬定注漿的方案,精心布管,嚴格注漿工作,控制好注漿壓力,密切關注注漿量,確保達到理想的加固效果。
2、嚴格控制開挖循環進尺,對不良地質地段,適當縮短開挖進尺,環形開挖留核心土,必要時噴混凝土封閉開挖工作面,並選用具有足夠剛度和早強的支護設計,如適當加厚噴層,噴射早強混凝土,及早完成錨噴網聯合支護。
3、洞室開挖前應根據地質條件、覆土及開挖斷面等因素,確定開挖和支護方式所需材料、構件和設備,備好搶險物資,並在現場堆碼整齊,專料專用。所用材料、構件和設備應符合現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以及設計要求,應具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
3.8 注漿安全措施
1、注漿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熟練掌握有關作業規程。
2、嚴禁在不停泵的情況下進行任何修理。
3、注漿泵及管路內壓力未降至零時,不準拆除管路或松開管路接頭,以免漿液噴出傷人。
4、注漿泵由專人負責操作,未經同意其他人不得操作。
5、注漿人員在拆管路、操作注漿泵時應戴防護眼鏡,以防漿液濺入眼睛。
6、保持機械及管內整潔,工作結束後必須對設備清洗保養,並清理周圍環境。
3.9 防觸電措施
1、施工用電實行三級漏電配電,施工電纜線按規定架空鋪設。
2、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具額定漏電電流應不小於30mA,額定漏電應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能大於0.1s。
3、保護零線按規定作好重復接地。
4、洞內施工照明採用36V低壓照明線路。
5、氣焊作業雙線到位,氧氣、乙炔之間留不小於5m的安全距離。
6、非電工人員不得拆改電器、電源,電工人員必須執證上崗。
7、電工定期對施工現場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電氣事故隱患,尤其在雨季。
8、施工用電的線路及設備,按施工組織設計安裝設置,並符合供電部門的規定。嚴禁用電線路搭靠或固定在設施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檢測。變、配電室不使用易燃的建築材料,門向外開,建築結構應符合防火、防水、防漏和通風良好的要求。在機械、欄桿、鋼筋、管子、扒釘等金屬件上及對電氣設備、絕緣用具必須定期檢查、測試,要有防雷措施。
9、凡可能漏電傷人或易受雷擊的電器設備及建築物均應設置接地或避雷裝置,我單位負責這些裝置的采購、安裝、管理和維修,並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3.10消防安全措施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在建建築物防火安全管理,保障現場施工順利進行。
2、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識的義務培訓。
3、焊接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施工期間使用明火,必須派人監護,並辦理防火審批手續。
4、消防用水可砌築水池作為臨時蓄水池,木工間、油漆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備消防桶和滅火器,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
5、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廚房、與其它設施的間距不小於15m,與易燃品距離不得少於50m。義務消防人員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及時更換葯水,以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及時撲滅。
6、加強用電管理,防止發生火災。
第四章 安全管理體系
4.1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橫向到邊,豎向到底。設安全質量部,專門從事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充足、到位,嚴格各項制度、系統管理,保證令行禁止。綜合各部門形成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詳細職責如下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