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的原因詳解
1、商標代理人專業知識有限,很多被駁回商標在專業商標代理人看來是不可能注冊成功的,但在利益的驅使下罔顧委託人權益接受委託。2、圖形商標近似,如與「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相同或者近似。3、商標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4、商標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特點或產地產生誤認。5、商標與縣級行政區劃地名或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6、商標與在先注冊商標相近似或易引起公眾混淆的商標。7、商標與馳名商標文字近似如「歐派」與「派歐」。8、商標帶有民族歧視。9、商標類別與引證商標近似。10、商標與特定詞彙相同,如:將軍、元帥。
『貳』 商標駁回的理由有哪些
商標駁回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有違商標法不予注冊,申請人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
駁回是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一種常見的審查結果,通常有違反禁止性規定的駁回、商標不具顯著性的駁回、與在先商標權(指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相沖突的駁回等幾種類型:
1.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
2.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轉讓申請;
3.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
4.商標局異議裁定;
5.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
6.商標局撤銷注冊不當商標;
駁回是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一種常見的審查結果,通常有違反禁止性規定的駁回、商標不具顯著性的駁回、與在先商標權(指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相沖突的駁回等幾種類型,按《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均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駁回復審申請。
前兩種駁回復審僅涉及商標局與被駁回商標申請人,但第三種,也就是由於與在先商標權相沖突的駁回復審,情況比較復雜,筆者主要就此種駁回復審展開論述。
此種駁回復審,涉及商標局、被駁回商標申請人、在先商標權利人三方,如果被駁回商標申請人對於商標局引證的在先商標的權利沒有爭議,提起駁回復審的理由僅因為商品不類似,商標不近似,則也無特殊之處。但是,如果被駁回商標申請人對於引證的在先商標權利有爭議,認為引證商標申請系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的惡意搶注行為,或者是侵犯了被駁回商標申請人在先的企業名稱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即:認為引證的在先商標權利本身就是非法獲得,不應成為被駁回商標申請注冊的障礙。由於此種駁回復審不再僅限於對商標局的裁決進行審查,而是介入了第三方利益,具有了類似於異議、撤銷等商標法律事務的特點,情況則變得比較復雜。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叄』 商標知多少:商標駁回復審
大家都知道商標注冊是有風險的,而被注冊人申請商標時,違反了商標注冊法規,商標局不予注冊,統稱為駁回。被駁回也是在所難免的,我們通常會分析被駁回的原因,然後提出商標駁回復審,一般還是有20%的機會注冊成功的。
1.他人注冊在先
商標局審查員在進行審查工作時,首先會對商標局資料庫現有的商標信息進行對比,發現同一名稱同一類的商標,這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對你注冊的商標予以駁回處理。
解析:其實好多注冊企業或者個人都容易在此項吃虧,相對來說,建議找專業的代理公司提前審查,查詢,不花冤枉錢。
大招:也是根據「在先申請原則」誰的公告期在前誰先得。另外要注意的還有惡意搶注。
舉證重點是:你的商標經過在先使用的,並具有了一定的影響力。這個很重要。
2.商標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解析:商標局認定你和他人商標近似,也是為了排除你有意或無意的「傍名牌」,保護他人商標在先注冊成功的合法利益。通常此項經過專業人士診斷、分析,復審的成功機率還是比較大的。
大招:商標近似是根據實際情況而判定的,並沒有固定的審核標准,根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商標局審查員也會根據該分類
表對申請商標的是否構成商品類似進行初步判斷,一般來說,相同或類似商標在同一類別同一群組進行注冊會因構成商品類似而被駁回,但這並不是絕對的,所以我
們經過仔細分析,駁回復審成功的機率還是很大的。當然這需要非常專業的人。
3.商標名稱屬於通用名稱、描述性詞語
行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僅僅描述了產品特徵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比如: 酒店、商標、啤酒等這類。
解析:此類商標要是單獨可以注冊的話,那就沒有辦法保護商標的合法利益了,因為涉及范圍太廣,這樣也違背了商標法建立的初衷。聰明的人可以(名字+通用詞 =
商標)。
4.商標缺乏顯著特徵
當申請的商標過於簡單,如使用簡單的線條、普通幾何圖形時,審查員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徵,不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解析:注冊商標就是為了區別於他人的標志,所以不能挑戰注冊商標的底線。
大招:這個其實也不難,只要提供經過長時間使用,有別於普通的標志的證據,具有顯著性,就可以申請注冊商標保護。
以上就是劍盾保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哪些情況下商標被駁回了還可以申請復審,希望在大家看完原因之後可以明確的決定是否要申請商標駁回復審,申請商標駁回復審還有有希望成功的。
『肆』 商標駁回的原因有哪些
相對駁回,跟絕地駁回理由
絕對駁回比如跟
第十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第十二條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伍』 商標為什麼會被駁回
以下情況商標申請會被駁回,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5)商標駁回的原因詳解擴展閱讀: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
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陸』 注冊商標為什麼被駁回的原因
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有很多,通常包括如下幾種:
一是由於商標查詢不利導致的。從目前的商標注冊情況來看,大多數商標是通過代理組織報送的。有委託代理組織的,查詢工作一般是代理組織完成。所以商標被駁回大多數是由於商標代理公司查詢不利產生。所以筆者也曾說過,商標注冊中,申請人能僅僅比較價格,在服務質量上也應當多做比較。雖然代理組織不是萬能的,但好的代理組織避免被駁回的經驗更豐富,相對而言,會利於商標的順利申請。
二是由於盲查期導致的。上面說的代理組織查詢不利,指的是盲查期以外的查詢。之前筆者在許多文章里提到過盲查期。商標統一在北京審查,商標總局不可能當天將所有商標錄入系統,查詢的數據都是3個月以前的數據。假如申請人要查詢的商標,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請了,那這個風險是無法避免的,這個結果也是無法查詢的。此種原因被駁回的,責任也不在代理組織,通常是申請人自行承擔。
三是由於違反強制規定。違反強制規定的商標包括:沒有顯著性、帶有誇張性宣傳、有不良影響等許多原因。如:29類辣翻天商標被駁回,理由是沒有顯著性。30類下火商標也是這種原因。33類蓯蓉商標被駁回,理由是通用名稱。11 類曾有人注冊「成吉思汗」在馬桶上,被撤銷了,認為是有不良影響的商標。
『柒』 引起商標駁回的原因有哪些
1、商標代理人專業知識有限,很多被駁回商標在專業商標代理人看來是不可能注冊成功的,但在利益的驅使下罔顧委託人權益接受委託。 2、圖形商標近似,如與「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相同或者近似。 3、商標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 4、商標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特點或產地產生誤認。 5、商標與縣級行政區劃地名或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 6、商標與在先注冊商標相近似或易引起公眾混淆的商標。 7、商標與馳名商標文字近似如「歐派」與「派歐」。 8、商標帶有民族歧視。 9、商標類別與引證商標近似。 10、商標與特定詞彙相同,如:將軍、元帥。
『捌』 商標注冊駁回原因
具備條件(一)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三)駁回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
否則,該復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四)申請駁回商標復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
(五)交納商標評審費。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
手續
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
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意見,作終局決定。
多數委員認為復審申請理由成立的,終局決定否定商
標局的核駁意見,准予初步審定,刊登《初步審定商標公告》;復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終局決定維持商標局的核駁意見,不予初步審定,再予駁回。
商標評審委
員會的終局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編輯本段作用商標局對注冊申請的審查結論關繫到一個商標能否被核准注冊,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該商標權能否確立。
然而,雖然商標局有嚴格的審查程序和標准,但每一個申請商標的注冊審查都
是通過各個審查員的獨立工作來完成的,由於不同的審查員在專業范圍、知識面及工作經驗等方面存在著個體差異,審查工作必然會受到主觀方面的因素影響。
針對
相同類型的個案,不同的審查員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斷結果。
正由於這種因素的存在,就決定了商標局的審查員在實質審查工作不可能保證判斷完全符合法律的規
定,或者說難免會出現工作上的瑕疵。
特別是由於商標注冊申請審查這種個案情況的特殊性,使申請人不可能在申請書中全面反映其申請的客觀情況,只有在被駁回
以後,才有機會向商標評審機關全面提供。
因此,審查工作的質量直接影響商標注冊的質量,也直接關繫到商標申請人的利益。
為了確保審查質量,保障商標注冊申
請人的利益,《商標法》設置了駁回復審的救濟程序
『玖』 商標被駁回的理由是什麼
商標被駁回主要是由於以下理由:
1.違反商標法禁止注冊的原則,商標法第十條規定
2.違反商標法禁止注冊原則,商標法第第一天規定
3.與他人在先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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