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再審申請裁定書生效時間
1. 再審提出的時間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但是當時人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據以做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有上述四種情形的,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2. 不負中院申訴「駁回再審申請裁定」,向檢察院的申訴期限是多久
法律對此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對此,可以理解為凡有錯誤的,應當保留當事人通過檢察機關提起抗訴的權利,不宜作出時間上的限制,但在申請次數上作出了限制,即只能申請一次。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3. 民事再審申請,被省高院裁定駁回後,向省檢察院申請抗訴,法律上對此有沒有規定時效
如果是中院的終身判決,法律上的救濟方法是申請再審。需在兩年之內,向高院提出,但不影響執行。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是向同能人民檢察院提出。
人民檢察院民事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再次審理的訴訟行為,也稱民事抗訴。
當事人申請再審,是檢察機關抗訴的前置程序。因為民事案件無數,檢察機關在正常情況下,並不幹涉民事領域的案件,只有法定情形下,檢察機關才會提起抗訴。如果當事人不申請,檢察機關是不清楚的。
一、當事人申請抗訴的條件
第20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二、人民檢察院決定是否抗訴的審查
最新民訴法第208條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民事訴訟法》第200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200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
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適用條件
1.案件存在民事權益爭議。人民檢察院抗的案件,必須是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非訴訟案件,人民檢察院不能提出抗訴。此外,當事人依法不能申請再審的民事權益爭議案件,如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訴。對於人民法院判決解除收養關系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也不受理當事人的申訴。
2.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民事訴訟中,檢察監督是一種事後監督,對於尚未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人民檢察院不能提出抗訴。
3.具備法定的事由。為了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維護人民法院的權威性,人民檢察院抗訴必須有一定范圍的限制。因此,《民事訴訟法》第200條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事由作出了明確規定。只有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訴訟行為具有該條規定的事由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才能提出抗訴。
4.由有權的人民檢察院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才有權提出抗訴。除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人民檢察院無權對同級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抗訴。
四、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效力
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再審(即必須再審)。一旦再審程序開始,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也就是說,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必然引起再審程序。只要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抗訴符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就必須對案件進行再審,人民法院無權對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是否有理由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此種效力是由民事抗訴的權力基礎——法律監督權的性質所決定的。
4. 一審生效前申請再審被駁回,如何計算判決生效期
一審判決生效,就說明敗訴方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因此就應該履行判決,敗訴方又提出申訴,不影響一審判決的執行。
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 最。
5. 收到省法院駁回的再審申請後,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律規定的時間是不超過多長時間謝謝
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最高人民法院不會受理,建議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版檢察建議權或者抗訴,委託律師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6. 對駁回再審申請的裁定能申請再審嗎
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的,不可以再次申請,但是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6)駁回再審申請裁定書生效時間擴展閱讀:
檢察院基於檢察監督權抗訴的再審
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可以依檢察監督權抗訴再審。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三款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再審
7. 行政案件駁回了再審申請的裁定後還有什麼救濟途徑有時間限制嗎
可以向檢察院提起抗訴申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向省高院申訴申請再審被駁回後,該案依然處於二審的生效判決狀態,是可以依此規定向同級檢察院申請抗訴的。 檢察院將對整個案卷進行審察以確定是否提起抗訴,省高檢當然是會知道你在省高院申訴的情況的。你應當實事求是,以避免造成反感。供您參考!
8. 再審申請期限是判決生效兩年還是六個月
再審申請期限是判決生效後六個月。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8)駁回再審申請裁定書生效時間擴展閱讀:
為依法保障當事人申請再審權利,規范人民法院行政申請再審案件立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發布《關於行政申請再審案件立案程序的規定》。該司法解釋共15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釋規定,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1、再審申請被駁回後再次提出申請的;
2、對再審判決、裁定提出申請的;
3、在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作出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決定後又提出申請的。
前兩種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針對再審申請人提交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司法解釋明確,材料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出具《訴訟材料收取清單》,註明收到材料日期,並加蓋專用收件章。
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材料退回,並一次性全面告知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予以補正;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予補正且仍堅持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其再審申請。此外,再審申請人提出的再審申請不符合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當場告知。
司法解釋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及時立案,並應自收到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之日起5日內向再審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發送應訴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及送達地址確認書。
因通訊地址不詳等原因,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等材料未送達當事人的,不影響案件的審查。
司法解釋明確,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再審期間為人民法院向當事人送達裁判文書之日起至再審申請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之日止。申請再審期間為不變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延長的規定。
9. 再審申請法院駁回後抗訴撿察院的時效限制多長
具體來講,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到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也就是說,向法院遞交在再審申請後,被法院駁回的。要注意,現在申請再審的期限為6個月了。6個月內沒申請再審怎麼辦?可以選擇遞交申訴狀或照樣遞交再審申請等駁回,然後再去檢察院申訴。抗訴申請書的寫法很講究技巧,否則會被檢察官扔進垃圾桶。試想下,每天多少人申訴?多少人喊冤啊?關於抗訴申請書的寫作技巧,可以上相關法律網站,如找法網、中顧網、網路文庫和金牙大狀律師網等專業法律網站參考。簡而言之,要圍繞著法定再審條件和抗訴條件進行闡述。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現在法院處理再審申請的期限一般為3個月。如果你在原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如果一審沒上訴,申請再審難度很高)遞交再審申請書(廣東省一般是這樣處理),材料中轉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這一規定在司法實務中存在爭議。有些檢察院認為,所謂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是他們說了算。當事人則認為,只要他們認為明顯有誤,就可以向檢察院申請再審。在此,建議去檢察院申請抗訴的當事人,務必按照抗訴的法定理由陳述清楚你的案情和理由,包括書面和口頭的。只有這樣,檢察院辦案人員才不會覺得你是無理取鬧,才會接受你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