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⑴ 借款未到期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
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後,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起訴權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原告的起訴請求或被告的反訴請求及有獨立請求權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主張,經立案審理或者合並審理後,依照法律規定對上述訴訟主體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和主張判決不予支持。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雖然都是請求方的訴訟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兩者在實踐運用中有著本質的區別。
適用法律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程序法;而駁回訴訟請求既可適用程序法,又可適用實體法。
適用的訴訟主體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的訴訟主體是單一的,主要適用針對原告的起訴;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的主體是多元的,既可以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可針對被告的反訴請求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主張。
採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駁回起訴是對程序意義上訴權的確認,應當採用裁定形式;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實體意義上的訴權的確認,必須採用書面判決。
適用階段不同。駁回起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後,訴訟程序剛開始階段時適用;駁回訴訟請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規定的訴訟程序審理完畢階段時適用。
適用的內容和目的不同。駁回起訴是人民法院立案後經審查查明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權利;而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後,認定訴訟主體的訴訟請求或主張證據不足或者超過訴訟時效又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護的訴訟請求或主張判決予以駁回。
法律後果不同。駁回起訴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告再次起訴的,如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後,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⑵ 民間借貸被駁回,是否能夠以不當得利再次起訴
1、以民間借貸為由起訴被駁回的,當事人可以再次以不當得利起訴。
2、法院駁回起訴或者訴訟請求的,只針對當事人的本次起訴而言。如果再次起訴符合起訴條件,法院應當予以受理。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二條 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符合起訴條件且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⑶ 民間借貸原告證據不足,被告缺席,法官會如何判決
這種情況下,法院應為沒有具體的證據來判決,很有可能以證據不充分,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⑷ 民間借貸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是什麼概念
駁回就是不支持原告的訴求,至於為什麼不支持,要看具體案情和判決內容了。
⑸ 債權人在他戶籍地訴訟借款人可以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嗎
債權人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借款人,如果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了管轄,也可以在約定的法院起訴。
您這么開放性地發問無法給您准確地答復,希望進一步明確具體案情。
⑹ 以借款合同糾紛起訴被駁回訴訟請求怎麼辦
您好,您需要搜集新證據新材料可以證據債權債務關系存在到法院重新起訴的!
⑺ 民間借貸糾紛一審被告上訴狀範本有嗎
上訴人(原審被告):蘭某,女
上訴人(原審被告):和某,男。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華某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華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貴溪市人民法院(2009)貴民一初字第67號《民事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貴溪市人民法院(2009)貴民一初字第67號《民事判決書》,駁回被上訴人的一切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認定事實錯誤。
原審認定上訴人向被上訴人借款63000元是錯誤的。這63000元在字面上是寫成了「借款」,但實際上不是債款,而是賭債。具體經過是這樣的:1995年下半年,原告在麻將桌上認識了被上訴人華某。和某知道上訴人和某愛打麻將,但打麻將的技術很差,於是不斷地找上訴人和某打麻將,上訴人和某不斷地輸錢給華某。一個多月後,上訴人和某不但現金輸光了,還欠華某17000元。這時,華某逼上訴人和某付錢,上訴人和某沒錢再賭,也沒錢支付賭債,華某就借給上訴人和某33000元現金以便繼續賭下去,同時要上訴人和某寫了一張借款5萬元的借條(賭債17000元和借款33000元),一萬元一個月付利息500元。半年後,利息已達13000元,這時,華某又要上訴人和某付錢,上訴人和某還是沒有錢付。於是華某要上訴人和某重新寫一張63000元的借條,原來5萬元的借條撕毀了。每次寫借條時,華某都要上訴人和某的姐姐即第一上訴人程銀蘭做擔保,也在借款人旁邊簽了名。
二、原審適用法律錯誤。
原審依照《民法通則》第84條、108條,《合同法》第206條、第207條之規定,判決兩上訴人共同償還63000元給被上訴人華某,並支付逾期利息。基於本案所謂「借款」其實就是賭債這一事實,原審適用上述法律條文是錯誤的。賭博是違法行為,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均明文規定禁止賭博。賭博也是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所謂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又稱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法律要求民事行為不得損害全社會公共利益。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都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合同法》第52條第5項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民法通則》第58條第5款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是無效的民事行為。
綜上所述,原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7條之規定,上訴人提起上訴,敬請上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鷹潭市人民法院。
上訴人:蘭某、和某
⑻ 對方起訴我們夫妻民間借貸經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己駁回對方上訴要求,為何對
已經駁回對方的上訴請求,證明他的訴訟請求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你們就不需要向原告還款了,終審的判決是一經作出就生效的
⑼ 債權人起訴已還清的借款,以什麼理由駁回訴訟請求
提交債權人提供的收款收據(若有);
提交你的銀行流水記錄,以證明還款;
提交聊天記錄等能證明你已結清借款的證據。
⑽ 原告先是以民間借貸起訴,被駁回後又改訴不當得利
如果你能夠證明是借用你賬號的事實,無論對方換什麼案由,都不會由你承擔。
變換案由,是對方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