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軟體設計 » 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

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

發布時間: 2021-03-04 16:44:51

① 申請人對於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幾

實務中是駁抄回通知書上的發出襲日加十五天作為收到日,再加三個月為期限屆滿日,比如
駁回通知的發出日是2010年1月4日,加十五天是2010年1月19日,期限屆滿日是4月19日;

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計算在期限內。期限以年或者月計算的,以其最後一月的相應日為期限屆滿日;該月無相應日的,以該月最後一日為期限屆滿日。例如:
駁回通知的發出日是2009年11月15日,加十五天是2009年11月30日,期限屆滿日不是2月30日,而是2月28日;

期限屆滿日是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期限屆滿日。法定節日是指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法定假日是指每周的周六和周日。國家公告移用假日,以北京市政府的公告為准,例如,某一專利申請的申請日是2001 年3 月1 日,其繳納申請費的期限屆滿日應當是2001 年5 月8 日,即2001 年5 月份的第一個工作日(5 月1 日~3 日為國際勞動節法定假日,5 月4 日一7 日是移用假日)。

② 專利申請被駁回後,申請人不服怎麼辦

專利法規定:「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或者對專利局撤銷或者維專持專利權的屬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復審請求對所涉及的駁回決定有著延緩生效的作用,即在復審程序終結、最後的決定做出之前,復審所涉及的駁回決定不發生效力。 專利復審委員會是專利局設立的業務上獨立的機構,主管專利申請的復審和專利權無效請求的審查工作。 在復審請求中應列舉請求復審的理由,並附具必要的證明材料。提出復審請求時,申請人可以修改原專利申請,但修改范圍僅限於駁回申請的決定所涉及的部分,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審查,並做出決定,宣布復審結果。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③ 當事人如果對駁回迴避申請的決定不服,可以如何尋求救濟麻煩告訴我

為你辯護網: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機關作出駁回申請迴避的決定後,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於駁回迴避申請的決定,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作出該決定的原機關申請復議一次。對復議後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提出復議請求的主體。需要注意的是,2012年《刑事訴訟法》將申請復議的主體從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擴展至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利於當事人對駁回迴避申請決定的復議申請權的行使。另外,對不屬於《刑事訴訟法》第28、29條所列情形的迴避申請,由法庭當庭駁回,並不得申請復議。
●關聯條文《刑事訴訟法》第30、31條;
公安部《規定》第30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26、27條;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28、29條。

④ 專利申請人對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該怎麼辦

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復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⑤ 對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應當怎麼力

駁回申請復議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復審時,應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注冊申請駁回復審申請書》,同時附送商標局駁回注冊申請決定書副本及其他證據材料。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經審查,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予以受理;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需要補正的,通知申請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內補正。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商標評審申請後,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駁回,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針對申請人駁回復審申請的事實、理由及請求進行評審,經調查核實後,作出駁回復審裁定。裁定結果應書面通知駁回復審申請人。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32條;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30、31、32條。

⑥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哪個部門請求復審

專利復來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自

1:專利法規定如下。第四十一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2: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⑦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____請求復審。

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專利法規定如下:
第四十一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版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權。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⑧ 對專利局駁回專利申請決定不服怎麼辦

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申請的決內定不服的,可容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包括兩種情況:
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初步審查後,認為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
另一種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實質審查後,認為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而予以駁回。

⑨ 行政案件辦理過程中,當事人對申請迴避決定不服,可以申請復議嗎

根據《最高法院解釋》第47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迴避,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迴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後知道的,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被申請迴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迴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採取緊急措施的除外。對當事人提出的迴避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決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迴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迴避,由院長決定;申請人對駁回迴避申請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迴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對申請人的復議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在 3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通知復議申請人。審判人員主動迴避是審判人員認為自己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應當申請迴避。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