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申請什麼意思
Ⅰ 駁回是什麼意思,"駁回"的漢語解釋
駁回是二審法院用語;
一般駁回的漢語解釋是:利用一個事實,來推翻即來之的反復。
Ⅱ 駁回復審是什麼意思啊
駁回復審是指國家商標局以申請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為由駁回申請人的注冊申請,申請人不服國家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在復審中陳述不服國家商標局駁回決定的理由,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准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
Ⅲ 駁回是什麼意思
駁回
bó huí
基本解釋:
1.反駁回絕。 2.掉轉;回轉。 3.法律用語。指法院對訴訟當事人提出的要求認為無理,不予處理的批覆。
Ⅳ 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什麼意思
"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的意思是指申請人的部分仲裁請求沒有得到支持。
當事人因版發生糾紛而申請仲裁的,在權申請時可能會提出多項仲裁請求事項,在經過仲裁庭審理後,對於獲得仲裁委員會支持的仲裁請求事項,會在仲裁裁決書中具體列明裁決的內容;而對於其他的沒有獲得支持的一項或多項仲裁請求事項,即被仲裁委員會駁回的所有仲裁請求事項,會在仲裁裁決書中一並表述為: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Ⅳ 法院駁回是什麼意思
法院駁回的意思是,要求不合理,所以不受理訴訟要求
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後,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但是,如果你有新證據,在判決書生效前你可以上訴,在上訴期過後你可以申請再審。
(5)駁回申請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駁回訴訟請求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只能發生在案件庭審結束之後;
2、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實體意義上的即勝訴權的否定;
3、不僅適用於一審程序,而且適用於第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
4、既適用於原告及提起反訴的被告,也適用於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5、只能適用書面判決形式;
6、當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訴或申請再審。
Ⅵ 破產申請中 駁回申請 與 不予受理 有什麼區別
二者區別:
一、適用階段不同。
不予受理是在當事人起訴之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審查」階段作出的;駁回申請是立案後審理審結前作出的,對於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適用駁回起訴;
二、法律依據不同。
不予受理和駁回申請依據的是程序法;
三、解決的問題不同。
不予受理和駁回申請解決的是程序問題,是對當事人的起訴權的否定;
四、法律效力不同。
雖然一旦發生法律效力,二者的當事人都不得對這個爭議的法律關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訴訟,但二者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如不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起訴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後,當事人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訴訟當事人不同。
不予受理發生在立案前,法院沒有受理,當事人起訴的被告沒有應訴參加訴訟,裁定書不能把起訴的被告列為訴訟當事人;
六、適用法律文書和上訴期限不同。
不予受理和駁回申請適用裁定,上訴期限均是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
七、適用程序不同。
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僅適用第一審程序;
八、訴訟費收取及承擔情況不同。
不予受理不收取訴訟費,而駁回起訴應收取訴訟費,訴訟費由起訴人交納並承擔。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不予受理、駁回申請都是人民法院依法對當事人訴權的否定評價,從一定意義上講,這二者都屬於不支持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二者在適用上卻有著嚴格的界線。
駁回申請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後,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起訴權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後,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
(6)駁回申請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法院裁定駁回申請的情形:
駁回申請適用於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的4項起訴條件或屬於第111條所列7種情形以及有相關規定的情況。具體有以下幾種:
1、原告自身缺乏訴訟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人民法院在立案審查時,應對原告的訴訟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予以審查。實踐當中經常由於種種原因導致不具備訴訟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原告進入審理程序,如以已被工商管理機關注銷的公司的名義起訴,以已死亡的公民的名義起訴等等。這類情況經審理發現,即予駁回申請。
2、原告不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
人民法院在立案審查時,應保證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權利,所以對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的起訴條件應作較為寬泛的理解。
只要當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表面上能反映出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人民法院即應受理,而不宜把立案的門檻定得過高,無形中剝奪當事人的訴權,所以立案時所掌握的「本案」的含義,應當明確為訴稱事實,而不是經訴訟程序所確認的案件事實。
3、沒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訴稱的承擔民事責任、履行民事義務的對象必須是具體的某個或幾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即原告必須指明被告是誰,其有正確的名稱和住址;
如果案件受理後,在送達中發現被告名稱錯誤,但原告不撤訴,或住址錯誤、不詳,原告不能更改補充的情況,即應駁回原告的起訴。此處「明確的被告」不應當理解為被告必須是經審理後確定的民事責任和義務的承受人。
4、無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益的內容;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提出請求的根據,事實是指原告起訴時所訴稱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民事爭議的事實,即訴稱事實。此處作為起訴條件的事實不同於經法院審理認定的事實,這種訴稱事實既可以是真實的,也可以是虛假的或部分虛假的。
5、不屬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圍。
例如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有關起訴條件的屬於歷史遺留的落實政策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因行政指令而調整劃拔、機構撤並分合等引起的房地產糾紛,因單位內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騰房等房地產糾紛,均不屬於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圍,當事人為此而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依法不予受理。
可告知其找有關部門申請解決。如果已受理,經審查後發現屬此種情況,應予駁回起訴。
6、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其按申訴處理後當事人拒絕的,予以駁回起訴。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法律規定可以在一定條件下或經一定期限後再起訴的案件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駁回訴訟請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不予受理
Ⅶ 專利申請中,駁回申請及請求復審是什麼意思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或補正以後,專利局認版為申請仍不符合專利權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應當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請求復審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一式兩份,在其中說明復審的理由,復審理由應當針對專利局的駁回決定中提出的事項請求進行申訴,否則不予受理。為了支持復審理由或者消除申請文件中的缺陷,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也可以對駁回決定中涉及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復審請求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提出。請求復審還應當繳納規定的費用。
Ⅷ 什麼是駁回申請迴避
你申請主審法官迴避,結果法院不同意你的申請,依然是這個法官審你的案子,你郁悶……就是這個意思。
Ⅸ 志願駁回操申請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不符合學校的錄取要求。
Ⅹ 駁回訴訟是什麼意思
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內,而向人民容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一般來講,起訴只需要滿足起訴條件就可以了,欠條是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之一,債權債務糾紛的案起訴的條件:(1)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2) 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