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無證據駁回判決書
㈠ 房屋買賣合同案件,法院,可否,判決,交付房屋,判決書
只要當事人請求交付房屋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或合同約定,法院當然可以判決交付房屋。
㈡ 沒有經法院確權的買賣合同(無證房)和經法院判決的有效租賃合同哪個更有效
???
合同只要沒有抄違反法律絕對無效的是由,一般都是有效的
具體條款可以雙方協商
不能說沒經過法院確權就無效。
租賃合同即使經過法院判決被認定為有效,也不能說就比買賣合同效力高
這個不能這么比較
租賃主要是基於合同關系,房屋買賣合同關繫到物權
一般物權的效力大於合同
但是又有一些特殊情況
㈢ 買賣合同糾紛中有兩個原告的判決書怎麼寫
如果合同內兩個原告都是同一類商品,或者是合夥經營卻無法分開的一個連體。那麼,原告的訴狀可以並列為同一原告,判決書會根據上訴材料來命名。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㈣ 我公司與別的公司有了買賣合同糾紛他對我起訴,然後我有充分的證據提交了答辯狀,法院會開庭前駁回起訴嗎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後,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起訴權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原告的起訴請求或被告的反訴請求及有獨立請求權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主 張,經立案審理或者合並審理後,依照法律規定對上述訴訟主體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和主張判決不予支持。
根據你所提問題,說明你已接到法院的應訴通知,因此你向法院提交了答辯狀及證據,此種情況法院必須開庭審理後才能作出裁判,如果你提交的證據確鑿,法院開庭審理後有可能作出駁回對方訴訟請求的判決,而不可能在開庭前就駁回對方請求。
㈤ 無書面合同,如何證明買賣合同關系的成立
現實生活中買賣交易頻繁,買賣合同形式也多種多樣。有書面合同的專,認定合同成立與否並非難事。屬但是在大量的交易往來中當事人之間往往沒有書面合同,如何認定買賣合同成立就顯得尤為重要。此時,當事人可提供相關交貨憑證、結算憑證和債權憑證作為雙方存在合同關系的證明,但是證明力有所不同。
交貨憑證,如送貨單、收貨單等。結算憑證,如結算單、發票等。憑證需要由相對人簽署或由相對人出具。但是有交貨憑證和結算憑證並不必然就能認定雙方存在合同關系,需要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交易方式及其他證據予以佐證。
債權憑證,如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一般情況下,一方以債權憑證來證明雙方買賣合同關系的,另一方又沒有相反證據推翻的,可以認定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故,債權憑證的效力往往高於交貨憑證和結算憑證。
㈥ 買賣合同糾紛,判決書下來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一審判決以後,從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為上訴期,未上訴的,十五日過後就生效版。
根據判權決書會說明被告的給付時間的,一般表述為:判決生效之日起或判決生效*日之內支付多少錢。
即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判決書說明給付日期,判決生效。屆時被告不履行支付義務的,即憑判決書;判決生效文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到該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為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
㈦ 名為買賣實為借貸的合同糾紛,如何舉
對於此類「名為買賣實為借貸」的糾紛,原告要想勝訴,被告要想維權成功,關鍵都在於其「舉證能力」。
以下為查閱部分公開的此類案件的判決書,這些案例中,部分被告答辯成功,擊碎原告訴訟策略,而一些案件縱有借貸之嫌,在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後,依然被法院認定為買賣合同糾紛並按照買賣合同糾紛處理(筆者無意在此處為那些被認定為買賣合同的糾紛翻身,僅以這些判決為例,為此類糾紛的原告、被告提供前車之鑒)。
被認定為借貸的案例:(案例均可在網上查閱)
1、(2010)民提字110號
法院論理:再審期間,查莉莉、豫玉都公司、科弘公司本院提供了王小玲的詢問筆錄、天恆公司已完成交易明細、查莉莉與天恆公司法定代表人趙彤的電話錄音及2007年8月20日、2008年2月20日三方之間的兩次交易合同等證據材料,這些證據材料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共同印證了本案中所涉的鋼卷買賣,是科弘公司、豫玉都公司、天恆公司以貨物買賣形式掩蓋的企業間的融資交易。
評析:在前段話的論述部分,法院著重描寫了涉案交易有違商業常理、交易慣例的部分(亦是根據其被告舉證得出,讀者可自行上網查看),而根據(1)中所述,被告的舉證形成完整證據鏈,最終在再審期間「翻身」成功。
2、(2014)民二終字第109號
評析:該案的被告在一審即維權成功,二審被最高院維持原判,其成功向法院證明整個交易中「僅僅有資金在空轉 」。如何證明?那就得看被告的舉證能力。
3、(2015)民申字第2128號
法院論理重點:應當指出的是,法律關系的性質界定,不應受制於當事人之間簽訂合同的外觀和名稱,而應由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和合同的實質內容來決定;認定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書面合同亦並非不可缺少的要件,只要確認雙方當事人就借貸問題達成了合意且出借方已經實際將款項交付給借款方,即可認定債權債務關系成立。
4、(2015)民申字第1388號
法院論理:本院認為對於合同關系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內容,應當綜合全案證據作出判斷。在當事人之間訂立有書面合同的情形,雖然通常情況下應主要以該書面合同為依據,但決不意味其為唯一依據。……以上證據,已經原審庭審質證,均應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在判斷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內容時必須予以全面綜合考慮。原判綜合本案全部證據,認定本案當事人之間是借貸關系而非買賣合同關系,並無不當,亦不存在確定民事責任明顯違背當事人約定的法律適用錯誤。
5、(2014)二中民初字第1162號
評析:在該案中我覺得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堅持以買賣合同來起訴被告,在法院釋明後仍舊堅持,最終導致訴請被駁回。因此,對於此類糾紛的原告而言,如何設計訴訟戰略需要著重考慮,到底是披著買賣還是還原借貸?這是一個問題,而對被告而言,還是一個「舉證」的問題,到底如何讓法院相信這是一個借貸糾紛。
6、(2015)一中民(商)終字第00546號
評析:該案例是一個所謂的「通道方」維權成功例子,在出借人起訴其的情況下,其成功證明其僅僅為通道,理由概括如下:(1)合同標的物相同,4份形成封閉的交易環路;(2)關於交貨地點的約定內容以及資金的具體走向來看,4份合同項下的標的物根本沒有存在必要;(3)關於合同標的物是否存在的陳述、有關貨物交接、貨物驗收的詢問所作回答來看,4份合同項下的標的物根本不可能存在;(4)如果原告認為其與被告系真實的買賣合同關系,其應當對雙方合同項下的標的物的實際狀況以及合同標的物的交接過程承擔證明責任。
被告主張為借貸而未被認定為借貸的案例:(案例均可在網上查閱)
1、(2014)民申字第1894號
法院論理部分:本案雙方當事人之間簽訂的是精煤買賣合同,合同關於標的物質量、價格、給付方式、時間、到貨地點等條款約定清楚,……吉祥煤業公司申請再審認為本案名為買賣實為借款,但吉祥煤業公司不能提交借款合同、利息、還款期限、擔保等足以使借款合同成立的證據。本案訴爭合同也沒有以買賣合同為名實為借款合同中通常體現出來的違約條款、返利條款等特別約定,以顯示與正常買賣合同不一樣的借款特性,故一、二審判決認定本案為買賣合同關系證據確實、並不缺乏。
2、(2016)最高法民申2815號
該份判決論理部分極長,簡要概括如下:(1)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與下游有買賣合同,導致未被認定為買賣合同;(2)雖然武漢維明達公司與湖北煤炭公司訂立買賣合同存在融資的商業目的,但是中鐵物貿公司與湖北煤炭公司訂立買賣合同卻並無出借資金給武漢維明達公司使用的意思表示。整個交易過程描述為帶有融資性質尚可,本案認定為借貸關系則無事實依據,也即被告提供的證據無法認定成一個循環貿易下的融資借貸(法院的表述是:不能以上游環節貨物賣家的融資企圖來否定本案買賣合同的效力);(3)《情況說明》從證據類型上屬於證人證言,證人需要到庭接受質詢,未出庭作證不符合有效證據的形式要件。《情況說明》載明:「……」從其內容看,該陳述對於細節的描述不清楚(中鐵公司的「相關人員」,無法進行核實),該陳述的內容亦非親身經歷(「據說……意向」),以此證明雙方達成了借貸的合意,並形成了借貸關系,缺乏證明力。
3、(2015)民二終字第426號
法院論理部分:港豐公司主張「《銷售合同》是為了以合法的形式掩蓋爐料中心利用國企地位以低利率取得資金,再以高利率借給民營企業的事實,是名為買賣實為借貸的行為。」但未提交證據證明(筆者註:說來說去還是一個舉證的問題)。故本院不能支持其關於《銷售合同》的性質為借款合同的主張,原判決認定《銷售合同》為買賣合同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4、(2015)民申字第1607號
此外,康拓公司還主張,本案是典型的「走單、不走貨」的循環空貿易,實質是融資借款。但康拓公司沒有證據證明,遠東公司對循環空貿易以及融資的事實知情。(筆者註:還是舉證的問題)作為買賣合同的善意相對人,遠東公司與康拓公司之間買賣合同的效力應予維持。根據康拓公司的主張,即便存在循環貿易,各方當事人買賣合同中的貨物可以運用貨物簽收單這種簡易交付的方式進行觀念交付,並不需要貨物的現實流轉,否則徒增交易成本,也沒有實際意義。買方出具貨物簽收單,法律上視為貨物已經完成交付。
5、(2011)民提字第119號
對於合同性質到底是買賣還是借貸,法院的表述是:對於本案合同性質的分析應該以合同文本為基礎,結合制定合同的背景、合同目的、合同履行情況、價款支付情況、約定交貨點進行分析。
6、(2014) 民二終字第56號
評析:該案例是此類糾紛中近年最受關注的一個。因在該案例中,實際並未發生貨物的流轉,但在「走單、走票、不走貨」的情況,依然認定買賣成立,但實際上我們要注意的是,該案之所以被認定為買賣而非借貸,原因仍舊是舉證能力的問題,被告所舉的證據,無法證明「買賣」不是雙方的真實意思,進而法院認定買賣有效。在法官的判決思路上,這個案例與前述(2010)民提字110號的實際是一樣的,只是一個原告勝訴成功,另一個被告維權成功。法院審查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事人必須去提供足夠的證據「自圓其說」。
㈧ 法院判決買賣合同無效後會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版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權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也就是說,合同無效的救濟方式就是返還原物、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1、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上訴;
2、如果對判決無異議,即認可合同無效,有實際損失的,可根據雙方過錯承擔相應責任協商解決。
3、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㈨ 判決雙方買賣合同有效應該怎樣利用該法院判決書使我
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憑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附: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答>
第三百一十一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㈩ 買賣合同糾紛中無直接證據案件事實如何認定
原被告雙方的買賣合同成立並履行後,貨款是否支付雖無直接證據證明,但可以從四個回方面推定:一是該銷貨清單答一式兩聯,票據除載明貨物數量及價款外,在價款後注有「欠」字,證明交付貨物時被告沒有支付貨款;二是被告是法人單位,支付原告貨款應以原告給其出具的收款收據為依據,如沒有原告的收款收據則說明沒有支付貨款;三是按當地的交易慣例,銷貨清單只作為貨物數量及價格的證明,不能作為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