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部分駁回如何處理
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後,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
為什麼要商標駁回復審:1、商標審查員在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時存在主觀性,也僅能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格式文件進行商標審查;2、申請人在申請駁回復審時,可以提供證據材料來證明自己的觀點;3、《商標審查標准》適用於大多數商標的普遍情況,但是無法囊括所有的情況,不適用於每一個商標的特殊情況;而且《商標審查標准》也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有所改變;4、保留商標注冊的在先申請權利。商標被駁回後如果不申請復審,復審期限過後,商標的在先申請權將歸於無效;5、充分的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避免他人在後注冊成功後自己不能使用。
商標駁回復審的時間: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滿前申請延期,延期時間為三十天,但需繳納延期請求費。
注意事項
關於商標駁回復審時間應注意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如下:1、商標復審申請以郵寄方式收發文的,其15天復審時限的計算,分別將當地郵局收到信函和發出信函的郵戳日期,視為當事人收到和發出的日期;郵戳不清或者沒有郵戳的,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發文標注的日期順延15天視為當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商標復審申請的日期上溯15天視為當事人發出的日期。當事人或商標代理組織提交商標復審書件時,應提供商標局郵寄的信封,以便計算當事人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的日期。2、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復審申請,共復審時限從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書所標注的日期起算。不能提供國際局發文日期的,則以商標局發給國際局的駁回商標通知書所標注的日期起算。3、當事人申請商標復審事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30天。延期申請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天內提交,延期時間從第16日起算。4、由於延期申請的時限審查只能在收到復審申請書件時才能進行,因此,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延期申請時,不進行時限審查,而在收到正式復審書件時一並進行時限審查。超過法定時限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
B. 商標被駁回怎麼辦有什麼處理方法
可以根據駁回原因,自己也可以做復審申請,建議咨詢代理機構去寫。
C. 商標注冊申請可以部分駁回嗎,如何處理部分駁回問題
部分駁回可以自動申請分割生成一個新的申請號,剩餘未通過部分可以復審申請。假如不復審的話可以不用管它,商標局自動分割,申請號不變,未通過部分自動刪減。億拓知產為您解答
D. 請問商標部分被駁回怎麼辦
你好!抄 1、一般駁回駁回都是因為駁回的那部分商品和在先的商標有近似的,所以,你首先要看一下引證商標和你們的商標近似程度有多大,復審成功的幾率有多大,另外還要看駁回的那部分商品是不是你們著重要保護的,如果引證商標與你們的商標近似程度不高,而且駁回商品也是你們想著重注冊保護的,那麼你們還是要對駁回的這部分商品做出復審申請的,這樣才能使這部分商品得到商標權利,否則這部分駁回的商品就無效了,你日後就不能在這些商品上使用這個商標了; 2、當然,如果商標局下發的引證商標與你們的商標確實近似程度很高,復審成功的幾率不是很大,而且駁回的商品對你們的實際經營也沒有太大影響的話,那你自然可以不用理會他了,沒有必要做復審了,而到時候你那些沒有駁回的商品就可以下注冊證了; 3、我們是商標局下屬的專業商標代理公司,需要幫你辦理復審及其他商標事宜的話,可以隨時找我。
E. 商標駁回與部分駁回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駁回或部分駁回通知書應准確適用相關法律條款。
2、待審商標在部分商品上以絕對理由駁回,在部分商品上以相對理由駁回的,對於以絕對理由駁回的部分,須對其是否有在先權利進行檢索。
3、待審商標的某部分以絕對理由駁回時,須對該商標其它部分有無在先權利進行檢索,若有在先近似的商標的,應同時引用相對理由駁回。如在葯品上的「雪山胃寶」商標,服裝上的「天龍納米」商標,除引證在先的「雪山」、「天龍」商標駁回外,還需引用禁用條款駁回「胃寶」、「納米」部分。
4、對待審商標擬以絕對理由駁回時,應檢索相同商標在所有類別上的審查處理情況。除了考慮各類商品/服務項目的特殊性之外,相同商標在不同類別上的審查標准應保持統一。
5、待審商標以相對理由駁回或部分駁回的,應注意以下問題:
(1)確認引證商標的權利狀態,如果引證商標有優先權、續展、變更、轉讓、撤銷等信息的,應查看詳細情況。
(2)駁文應明確指出待審商標與引證商標具體近似的部分。
(3)如商標的同一要素需引證兩個以上商標駁回時,應指明類似的商品。
F. 注冊商標部分駁回怎麼辦分割需要費用嗎下步怎麼操作直接簽字郵回去郵回去地址部分駁回內容如圖
這個商標一般,不建議復審,確實需要的話,可以使用一段時間或重新設計圖形標志再次申請
G. 商標被全部駁回和部分駁回該如何處理
申請復審的。
H. 商標駁回和商標部分駁回是怎麼回事
你好,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這里分為商標駁回與商標部分駁回。《商標法》「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駁回——全稱「商標駁回通知書」,指商標在指定使用商品/服務上全部駁回。換言之,如果自收到通知書15日內放棄復審,該商標注冊申請失敗。
商標部分駁回——全稱「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指商標在指定使用商品/服務上部分與在先申請中、初步審定並公告、已注銷不滿1年、已注冊的商標近似,換言之商標注冊申請成功一半。
如果自收到通知書15日內放棄復審,通過的部分會自動初步審定並公告(公告期3個月),結束之後可以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如果自收到通知書15日內申請復審,針對被駁回部分提交復審申請時一並提交商標分割申請,原商標將生成新的申請號並初步審定並公告(公告期3個月結束之後便可以拿到商標注冊證書),剩下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復審成功之後經過公告期也能拿到一份商標注冊證書。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