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後可以駁回嗎
① 法院已經受理的案件能不能駁回起訴
不會駁回,如果刑事案件會影響民事案件的結果,可能會裁定中止。
② 法院受理5個月後還可以裁定不開庭審理駁回起訴嗎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後,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起訴權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審查原告的起訴後,認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從程序上書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為。不予受理與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第一,適用階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當事人起訴之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審查」階段作出的;駁回起訴是立案後審理審結前作出的,對於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適用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在審理終結後須作出實體評判的階段作出的。第二,法律依據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依據的是程序法;駁回訴訟請求依據的是實體法,包括各種民事法律法規。第三,解決的問題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程序問題,是對當事人的起訴權的否定;駁回訴訟請求解決的是實體問題,是對當事人勝訴權的否定。第四,法律效力不同。雖然一旦發生法律效力,三者的當事人都不得對這個爭議的法律關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訴訟,但前二者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如不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起訴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後,當事人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而後者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該類案件的當事人不僅不得就爭議的這個法律關系以同一理由向受訴人民法院起訴,而且不得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即使判決有錯誤,也只能按審判監督程序處理。第五,訴訟當事人不同。不予受理發生在立案前,法院沒有受理,當事人起訴的被告沒有應訴參加訴訟,裁定書不能把起訴的被告列為訴訟當事人;而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發生在立案之後的審理過程中,當事人起訴的被告已經參加了訴訟,應列被告為訴訟當事人。第六,適用法律文書和上訴期限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適用裁定,上訴期限均是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而駁回訴訟請求則適用判決,上訴期限是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第七,適用程序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僅適用第一審程序;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一、二審程序及審判監督程序。第八,訴訟費收取及承擔情況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將退還預交的訴訟費,而駁回訴訟請求應收取訴訟費,訴訟費由起訴人交納並承擔。
③ 上訴受理後法院可以駁回訴訟請求嗎
可以駁回,但不一定駁回,要看具體情況。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審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④ 法院是不是受理之後也可以駁回訴訟請求呀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後,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起訴權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原告的起訴請求或被告的反訴請求及有獨立請求權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主張,經立案審理或者合並審理後,依照法律規定對上述訴訟主體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和主張判決不予支持。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雖然都是請求方的訴訟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兩者在實踐運用中有著本質的區別。
⑤ 民事訴訟法已經受理的駁回起訴的情況有哪些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依據程序法的規定,對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內在審理過程中,發容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因而對原告的起訴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它發生在人民法院立案審理階段。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對原告起訴的審查,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依法裁定不予接受的訴訟行為。它發生在人民法院審查起訴階段。駁回起訴所要解決的是立案受理後具有程序意義上的訴權問題,它針對的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的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駁回起訴適用裁定的方式,當事人對裁定不服可以上訴。在這些方面,駁回起訴與不予受理相同。其不同的特徵主要是,不予受理適用於當事人起訴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而駁回起訴是發生在人民法院對案件立案受理之後。
⑥ 不屬於民事案件受理范圍法院可以駁回訴訟請求嗎
不屬於民事抄案件受理范圍,法院不能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只能駁回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規定:
立案後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⑦ 個稅申訴受理成功後公司還可以駁回嗎
如果個稅申訴已經受理成功,在一般情況下,公司是不可以駁回。除非去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獲得他們的理解與支持才可以
⑧ 到高院申請再審,高院受理後,又裁定駁回再審申請,是不是不合法而且受理裁定,和駁回再審申請的裁定案
高院是可以受理你的申請,並以裁定的方式處理的。這是合法的處理方式。如果高院認為應該審理的話,他可以自己審理或者指定下級法院審理。
⑨ 法院已經受理的案件能不能駁回起訴
立案後,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可以作出裁定駁回起訴或者裁定中止審理。
因為你這案件還沒開庭,法院有權裁定駁回起訴。
先刑後民。
⑩ 急!受理後發現已過訴訟時效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
訴訟時效的效力就是指訴訟時效屆滿所產生的法律後果。
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第138條的規定,這種法律後果表現在:
1、訴訟時效屬於消滅時效。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消滅了權利人享有的勝訴權,即權利人喪失了獲得法律強制保護的權利。
2、訴訟時效消滅勝訴權,而不消滅起訴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的規定,權利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後起訴的,人民法院仍應予以受理,不得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不予受理。因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後才能查明訴訟時效是否屆滿。當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後查明沒有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則依法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權利人確有正當理由的,則依法認定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予以延長,以便保護權利人的權利。
3、訴訟時效屆滿並不消滅實體權利,這就是說,訴訟時效屆滿,導致權利人的勝訴權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強制保護。但是,權利人基於民事法律關系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實體權利)仍然存在,所以,義務人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後自願向權利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人仍然有權接受。不受訴訟時效限制(民法通則第138條)。而且基於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存在,義務人在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實體權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滅的,則履行義務的義務人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
所以,應該是駁回訴訟請求,而非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