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駁回復審能恢復嗎
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想要獲得專利權的,就需要向專利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回,提出申請後專利管理部答門會對專利進行審查,不符合規定的就會被駁回,那麼專利申請被駁回怎樣申請復審,復審的結果是怎樣的?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專利申請被駁回怎樣申請復審,復審的結果是怎樣的專利申請被駁回怎樣申請復審,復審的結果是怎樣的?依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當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三個月內申請復審,而復審的結果怎樣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㈡ 專利復審恢復專利如何辦理相關手續是怎樣的
如果你的專利被駁回了,是有一條途徑讓你挽回損失的,就是專利復審,但是只內有專利申請人才容可以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那麼專利復審恢復專利如何辦理呢?如何通過手續來挽回呢?本文將會告訴你這些手續如何辦理。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並作出決定。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專利復審程序中,請求人請求恢復權利的,應如何辦理相關手續?請求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並且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需要注意的是,請求人應當使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制定的《復審程序恢復權利請求書》表格,並嚴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項填寫。請求人因其他正當理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導致復審請求被視為未提出或者視為撤回的,請求人請求恢復權利時,應當同時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元。恢復權利請求費不可以減繳,請求人匯款時應當註明申請號和恢復權利請求費。需要注意的是,請求人在請求恢復權利的同時,應當完成尚未完成的行為,消除造成權利喪失的原因。
㈢ 專利申請被駁回後怎麼請求復審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或補正以後,專利局認為申回請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答實施細則規定的,應當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請求復審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一式兩份,在其中說明復審的理由,復審理由應當針對專利局的駁回決定中提出的事項請求進行申訴,否則不予受理。為了支持復審理由或者消除申請文件中的缺陷,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也可以對駁回決定中涉及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復審請求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提出。請求復審還應當繳納規定的費用。
㈣ 專利駁回的答復期限過了能恢復嗎
很多人會問,專利駁回的答復期限過了能恢復嗎?下面來詳細看看專利法是如何規定的。專利駁回的答復期限過了能恢復依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專利時,專利管理部門依據情況對專利進行鋪戶審查和實質審查,而在審查時發現有駁回理由的,會要求申請人在一這的時間內進行答復。專利駁回後申請人在答復期內沒有答復的,可以視為申請人撤回專利申請,申請人能不能恢復申請的,應該咨詢專利管理部門。一般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則無法恢復,一般收到專利局的失效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可恢復,官費10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第三十六條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的時候,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發明專利已經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第三十七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後,認為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進行修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答復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㈤ 專利被駁回後提出復審,復審可以答復幾次
1次。
復審委員會的答復或者修改只有1次機會。
如果對復審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15天之內)。
㈥ 專利被駁回後,提出復審注意事項有哪些
專利復審請求人必須是被駁回專利申請的申請人以及被撤銷專利權的專利權人,或者是維持專利權的專利權人或撤銷專利權的請求人,其他任何人都無權提出復審請求。復審請確認,必須在收到專利局駁回申請的通知之日起或者收到專利局撤銷或者維持專利權決定的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復審請求,否則專利局作出的有關決定即發生法律效力。請求復審,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復審請求書一式兩份,說明理由,並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復審的理由只能針對專利局駁回專利申請或者撤銷、維持專利權的決定所涉及的事項,不得提出其他無關的理由和證明材料。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請求復審時,可以修改被駁回的專利申請或者被撤銷的專利文件,但是修改應當僅限於駁回申請的決定或者撤銷專利權的決定所涉及的部分,也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㈦ 專利駁回的答復期限過了後還能恢復嗎
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則無法恢復,一般收到專利局的失效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可恢復,官費1000元。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並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㈧ 專利復審程序中的權利恢復問題是什麼
專利復審程來序中的權利恢復源常常出現在下面2種情況中:
1.因正當理由延誤了提起復審的期限(自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導致復審請求權的喪失;
2.因正當理由延誤了答復復審通知書的指定期限(自收到復審通知書之日起1個月內),導致專利申請權的喪失。這兩種情形在具體辦理權利恢復時存在差別。
對於復審請求權的恢復
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人請求復審的期限為自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的3個月,該期限是法定期限,期限屆滿時,專利申請人未提起復審請求,駁回決定將生效,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會發出權利喪失的處分決定。基於此,復審請求權的恢復期限應當以前述3個月的期限屆滿後的第1日為起算點,向後計算2個月。
㈨ 專利申請被駁回後可以提交專利復審嗎
專利申請被駁回後可以提交專利復審嗎?在現實中,即使申請專利也會被國家無情駁回,對於被駁回這個結果申請人肯定不服,照理來說想要救濟自己的專利權利就可以行政復議。如果作品想申請國家保護,必須申請專利保護。那麼,專利駁回決定行政復議可否申請呢?專利申請被駁回後可以提交專利復審嗎?根據行政復議規程的規定,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能申請復議:(1)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局作出的駁回專利申請決定不服的;(2)專利權人或實施強制許可的被許可人對專利局作出的實施強制許可使用費裁決不服的;(3)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及無效宣告請求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對以上第(1)項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可依照專利法規定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由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專利局的決定是否正確。對於第(2)、(3)項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申請專利復議的情形有哪些?(一)專利申請人對不予受理其申請不服的;(二)專利申請人對申請日的確定有爭議的;(三)專利申請人對視為未要求優先權不服的;(四)專利申請人對其專利申請按保密專利申請處理或者不按保密專利申請處理不服的;(五)專利申請人對專利申請視為撤回不服的;(六)專利申請人對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不服的;(七)專利權人對專利權終止不服的;(八)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因耽誤有關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請求恢復權利而不予恢復的;(九)專利權人對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十)強制許可請求人對終止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關於專利申請被駁回後可以提交專利復審嗎?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專利復審,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㈩ 專利申請被駁回,還有沒有救
專利申請被駁回,還有沒有救?分析專利被駁回原因進行整改 專利申請被駁回了,大多數人在專利駁回後,會放棄後續處理措施,認為專利駁回了,就沒救了。對於一些專利服務,多半也是以專利駁回或者授權為終點,對於駁回的專利,也不會進一步進行處理。其實,對於駁回的專利,我們還是能採用一些方式,從中獲得駁回專利的價值,給與一些救濟機會。專利申請駁回1、申請專利駁回復審:在專利下發駁回決定後,在駁回決定上面,都寫著可以進行專利復審的提示。對於申請人或者發明人認為還能認為審查有誤,可以申請專利駁回復審。在申請駁回復審前,則需要根據駁回決定仔細研究對比,如有必要,則可以申請復審的。通過專利復審獲得專利授權的案例也有不少,但因為專利復審本身屬於專利服務後續工作,也就是說,需要另外提供服務,因此,必然涉及到金錢和時間,因此,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或者經過分析對比後,認為復審授權性不高,就沒有必要繼續下去。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有一些人往往覺得自己的產品或者創意很不錯,結果被專利局下發了審查意見、經過答復後,被駁回了。其原因,往往多方面的,如果在技術層面,確實符合三性要求,是建議復審的;但如果,確實有些勉強,或者是自我感覺良好,但確實駁回理由充分,點到了當初沒有考慮周全的地方,在做復審,就沒有大多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