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軟體設計 » 買方要繼續履行被駁回

買方要繼續履行被駁回

發布時間: 2020-11-22 13:53:07

合同後,賣方違約,買方能否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是你的權利。但如果房子已經出售,事實上繼續履行已經難以實現,只能主張違約金。

Ⅱ 二手房交易網簽完成首付已進資金監管賣方想違約買方能否要求繼續履行

當然可以,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
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要賠付買方合同上約定好的金額。如果賣方堅持不賣但願意賠付違約金,合同便終止了。

Ⅲ 房屋是賣方的唯一房屋,中途反悔,買方要求繼續履行,法院支持,已到執行階段,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問:房屋是賣方的唯一房屋,中途反悔,買方要求繼續履行,法院支持,已到執行階段,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只有一房屋可以強制執行嗎?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只有唯一住房不能當然認定該房屋系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居住的房屋」而不予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只有唯一住房不能當然認定為「生活所必需居住的房屋」,只有唯一住房也有可能被強制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的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該規定的立法宗旨是為了保障被執行人的基本居住問題,防止強制執行損害到公民的基本生存權。

判斷「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需綜合考量具體因素,比如:

(一)被執行房屋的間數、面積、位置、價格等基本情況。

首先,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所撫養家屬的具體人數。其次,還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擁有的住房的實際面積。參考住房所在地最低安置面積、居民住房最低標准以及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如果該房屋的面積過大,明顯超過以上標准,可以認定為不屬於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再次,還應當考慮該房屋的地段和價值。

(二)被執行房屋的實際居住情況。

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必須實際居住在該房屋中,若被執行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並未居住在其中,該房屋閑置或出租,即可推定為被執行人有能力自行解決其居住問題,即使該房屋是被執行人的唯一房屋也可執行。

(三)被執行人的社會生存能力。

主要考慮被執行人的年齡、職業背景、收入、學歷等情況。如被執行人年老體弱、無固定收入,如將唯一房產進行處理,就有可能影響到被執行人的基本生存權利。

(四)其他因素。

在判斷是否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時,除了考量房屋的因素、被執行人的因素外,有時還需要考量被執行人所撫養家屬的情況、被執行人戶籍與房產是否一致等其他因素。

Ⅳ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賣方違約,不賣房了,買方就只能接受違約金賠償,無法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嗎

二手房交易中,如果賣方違約買方是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但是否繼續履行合同需要賣方是否同意,賣方如果拒絕,則只能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來執行違約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4)買方要繼續履行被駁回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Ⅳ 二手房買賣違約,如果買家申請財產保全,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法院是否一定支持

如果對方起訴,法院支持繼續履行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只是網簽,沒有辦好貸款,法院支持繼續履行的可能性會小。
我就是不辦理過戶,那法院如何強制執行?
答:對方拿到判決後,去房屋管理部門就可以過戶,不是必須你過戶。
反復上訴到高院需要耗費多長時間?如果有毀約20%條款,為什麼支持繼續履約?
答:民事訴訟二審終審,怎麼會到高院?繼續履約是對方的訴訟請求,法院根據案情可能會支持。
買家沒有親自簽合同,而是父親作為代理人,簽合同時也未有授權書,這是否是過錯?
答:存在一定的問題,如果雙方正常履約,沒問題,如果一方向違約,可以作為違約的理由,存在一定的風險。

Ⅵ 我不想賣房子了,買方告我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我該怎麼辦

要麼賣給他,要麼承擔違約責任,賠錢

Ⅶ 賣方違約,買方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嗎

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採取三種方式請求自己的主張。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按照實際損失賠償;繼續履行合同。所以,非違約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採取以上三種方式的任何一種主張自己的權利。

Ⅷ 房屋買賣合同賣方違約買方可否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您好!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賣方主動毀約時,買方既可以要求解除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要求賣方支付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也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該合同。
一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3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已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本案中,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對解除合同的條件已做出了約定。
另一方面,根據《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10條同時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除法律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強制履行費用過高等情形外,對方仍可要求繼續履行。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Ⅸ 賣方配偶不簽名同意賣房,買方要繼續履行合同嗎

夫妻一方不同意賣房,合同有效。你可以繼續履行合同。
《物權法》第106條規定了所版有人追回權的同時,也賦予善權意買房人以善意取得為由對抗所有人的追回權。
通俗的說,如果買房人在購房時為善意,沒有和賣方惡意串通的情形,並且以合理的交易價格購買房屋,並且辦理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買方有權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主張不知情的賣方配偶,無權以不知道或者不同意為由撤回房屋交易。
因此,如果買房人構成善意取得,賣房人不配合辦理交房,或不履行其他合同義務,買房人可以起訴對方要求履行,並承擔違約責任,法院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Ⅹ 房屋交易過程中被法院查封,買方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嗎

1、被法院查封,是房產產權有瑕疵,則賣方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做為產權人賣方可以向法院提供擔保來要求法院解除查封,如無法取消,則屬賣方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2、從這一角度來看,買方可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同時為保全權利,同時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保全房產,以利於案件執行。
3、雖然前面已經有查封,但不妨礙繼續提出查封,輪候查封是允許的,前面一個查封在判決執行完畢後,後一查封可繼續執行。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