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公司上訴會駁回嗎
Ⅰ 勞動仲裁駁回申請還可以再繼續上訴嗎
二審依然駁回。法律依據就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條。因為勞動爭議案件仲裁是前置程序,即必須先仲裁,對裁決不服,才能起訴。未經勞動仲裁處理的爭議,法院應依法不予受理;未經仲裁的某項仲裁請求,應當區分情況,對於不可分的仲裁請求,可以在起訴後追加,可分的仲裁請求,應當依法另行申請仲裁。
經濟補償與拖欠工資是兩個分類,具有可分性,可以單獨提出。應當另行申請仲裁。
Ⅱ 勞動仲裁案子對方上訴被駁回,原勞動仲裁的裁決還有效嗎
1、不是的,單位說法錯誤
2、請告知您仲裁最終的具體內容才能幫您進一步判斷
Ⅲ 勞動仲裁判我勝訴,公司不服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不接納公司上訴,下一步怎麼辦
下一步是根據仲裁結果執行,逾期不履行的,想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3)勞動仲裁公司上訴會駁回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Ⅳ 勞動仲裁終局裁決,公司上訴被駁回還能申請再審嗎
可以申請再審,這是權利,也是公司推脫時間的慣用做法。可是二審已經生效了。對方硬應當履行法院判決的給付義務。否則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再審不影響執行。
Ⅳ 勞動糾紛公司不服仲裁判決向法院上訴法院會受理嗎
根據你的描述,似乎你所說的「雙倍補償金」似乎是單位違法與你接觸勞動合同的經濟內賠償容金(即正常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的雙倍)。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對追索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月金額的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爭議的仲裁裁決,對用人單位來說是終局裁決,用人單位不能向法院起訴。
但是用人單位真的想和你搞的話,他們可能會向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或者撤銷仲裁裁決。不過你放心,只要是仲裁過程中沒有重大明顯違法情形,法院一般都會駁回他們的申請的。
Ⅵ 我作為員工,仲裁贏了,公司上訴了,不過一審我也贏了,公司還能上訴幾次
公司還能上訴一次(二審)。
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專的上訴,就第一審屬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9條至191條的規定,第二審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進行審理後,應按先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第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重新判決,並在判決中闡明改判的根據和理由。
3、原判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由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4、發現一審法院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1)違反法律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2)違反迴避制度的。
(3)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
(4)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5)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Ⅶ 和原公司的勞動糾紛,被勞動仲裁駁回,我的情況如果上訴到法院,贏的幾率有多大
不知道勞動仲抄裁委員會是以什襲么理由駁回你的申請的。是不是超過仲裁時效了?你沒有說清楚你工作的起止日期,如果是仲裁時效的問題,你到法院起訴是應該會贏。但如果不是超過仲裁時效的問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做法是錯誤的。如果因為勞動的原因不簽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補償金。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你可以請求支付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和9個月的二倍工資。
Ⅷ 確認勞動關系被仲裁委駁回,上訴至法院會怎麼判決.
1、是向法院起來訴而不是源上訴。
2、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如果職工要求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請求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駁回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來依法審理並裁決。
至於法院最後會怎麼判決,則還需要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來分析,是不確定的。在正常情況下,如果職工已經有初步的證據可以證明與單位間存在勞動關系,單位不能證明與職工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法院會依法判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另外,為了充分保護職工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盡量委託律師代理參與訴訟,律師可以從專業的角度來收集有利證據,並在庭審中能根據法律規定來發表有利於當事人的代理意見,以爭取有利於當事人的判決。
Ⅸ 請問勞動仲裁申請要求被駁回
建議給你代理,向法院起訴。
Ⅹ 勞動仲裁後,公司上訴,法院一定會受理嗎
會受理。
如果你的證據充分,公司起訴也不會撤銷仲裁裁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