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名義起訴駁回
這個合同是有效的,不租就代表了合同當事人的意志,合同終止了。對電費等要收回,是可以起訴要回的。起訴她姐姐,並將實際租賃人(註明代理人)一並起訴,送達她和她姐的戶籍地。
② 冒用他人身份定罪案件如何糾正
對於判決生效後發現被告人自報的姓名系冒充他人之名後如何糾正錯誤,法律並無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存在三種不同的處理方式:
第一種方式是直接用補正裁定予以糾正。此種方式認為現行刑事法律以打擊犯罪為目的,犯罪行為的實際實施者已經受到法律制裁,同時法律也不允許對同一犯罪行為進行兩次處罰;再者案件判決認定事實並沒有問題,若啟動再審程序,勢必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第二種方式是法院通過再審程序撤回原審判決,由公安、檢察機關按新案處理。此種方式認為法院判決是根據公安偵查材料和檢察院起訴意見而作出,該錯誤從公安偵查、檢察院起訴時即形成,故應從源頭進行糾錯。
第三種方式是由法院直接啟動再審程序。此種方式認為被告人身份信息是案件重要信息,關繫到是否構成累犯等定罪量刑的重要內容,同時也關乎被冒用身份人的名譽,對於此類嚴重錯誤法官應當啟動再審程序用判決形式對原審案件予以糾正。
(2)冒用他人名義起訴駁回擴展閱讀:
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③ 冒名他人名義進行訴訟的行為將被如何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處理:(一)冒充他人提起訴訟或者參加訴訟的;」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明確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冒名他人名義進行訴訟,必將進行嚴厲的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④ 冒用他人名義起訴法院應如何處理
冒用他人名義起訴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冒名者的起訴。
法律依據《中專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屬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⑤ 冒用他人名義詐騙的起訴書怎麼寫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版》(二)第77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權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合同詐騙罪與普通詐騙罪是一種特別法條與普通法條的法條競合關系,故李某利用合同騙取他人財物,沒有達到司法解釋所規定的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2萬元以上)的標准,但達到普通詐騙罪數額較大標准(3000元以上)的,應認定為普通詐騙罪。
⑥ 用別人的名義簽訂合同有什麼法律後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戶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
民法規定是什麼
中國《民法通則》將無權代理概括為三種表現:未經授權的「代理」。民事主體未經他人授權,也沒有法律的規定或國家主管機關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義所為的行為;代理權消滅後的「代理」。代理權基於被代理人的撤銷、有效期限屆滿、代理事務已完成或附解除條件之代理中在因條件成就而消滅後,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超越代理許可權的「代理」,則超越代理許可權的部分屬於無權代理。
對狹義無權代理及其法律後果的規定,見於《民法通則》第66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依此規定,就狹義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為訂立合同行為而言,該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處於未定狀態,其民事責任的承擔取決於被代理人是否對無權代理行為予以追認。如果被代理人追認,則該無權代理轉變為有權代理,所訂合同對被代理人產生拘束力,由被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認,則所訂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其民事責任,自應由無權代理人承擔。可見,因無權代理所訂立的合同的法律後果,就其效力而言,為效力待定合同;就其民事責任的承擔而言,則取決於合同效力狀態的確定。
刑法規定是什麼
我國《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⑦ 對方冒用他人公司名義跟我簽訂了工程承包協議,我是否可以在民事起訴勝訴(強制執行無果)後再報合同詐騙
根據「先刑後民」原則,如果法院在審理你的民事案件中發現該案涉嫌刑事犯罪,應當裁定回駁回起訴答,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若你的案件已經由人民法院判決並支持了你的訴請,說明你主張的合同債權是成立的,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是真實的。這顯然不符合「合同詐騙」的犯罪構成要件。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⑧ 名字被冒用要怎麼起訴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有關的司法解釋,盜用和冒用他人姓名的區別在於內:
1、盜用他人容姓名。這是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為。例如自稱是某名演員的弟子,以吸引觀眾,擅自以某名教授的名義為自己的作品作序,以蒙惑讀者等。盜用他人姓名的目的。往往是為了抬高自己的身份或牟取其他利益。
2、假冒他人姓名。這是冒名頂替,即使用他人姓名並冒充該人參加民事活動或進行其他行為。
⑨ 冒用他人名義起訴,被追認時是已過二年訴訟時效,被追認的此訴訟是怎麼認定時效問題
冒名頂替的事本來就不合法,這個不受時效約束。你有證據證明他是冒名頂替嗎?
⑩ 冒用他人名義什麼罪
你可以以侵犯個人名譽權向他提起訴訟,但是小事法院是不會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