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申請被駁回轉為訴訟程序
1. 支付令轉訴訟程序後如何補交訴訟費
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轉為訴訟程序,應補繳另外的內2/3。
最容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支付令失效後轉入訴訟程序的,債權人應當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補交案件受理費。「
2. 支付令被申請異議後,我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嗎
等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債權人你就可以直接起訴了
3. 申請支付令被駁回異議的裁定能否申請再審
不可以的,支付令被裁回後,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將自動進入訴訟程序。可參閱民事訴訟法。
4. 什麼情況下,支付令異議會被駁回
一般情況復支付令異議是不會被制駁回的啊,因為法律有明確規定,在你對支付令提出異議的時候,法院會將程序直接轉為訴訟程序。
以下程序支付令會被駁回:
(1)當事人不適格;
(2)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前已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或申請支付令同時又要求訴前保全;
5. 申請支付令被駁回的法律後果
不予支付,同時有法院對案件的負面評價。不過,畢竟案件實體審和支付令還是有區別的
6. 申請支付令的費用,可以轉為起訴費嗎
向法院申請支付令需要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申請費。
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7. 怎麼將支付令申請給法院
申請支付令需復要向製法院提起申請,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是法院根據其申請的欠款行為來申請的。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7)支付令申請被駁回轉為訴訟程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8. 申請支付令後,如果不執行我若是要起訴,要申請財產保全,如下
支付令就是在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的情況下,法院直接簽發督促對方履行債務的版文書,如果對方對支權付令提出異議,那麼支付令就失效了,轉入訴訟程序。如果對方沒有提出異議,在期滿後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財產保全主要是怕對方轉移財產,那麼執行階段會比較困難。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一十七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9. 支付令申請一方不同意轉為訴訟程序後如何處理處理
支付來令就是在債權債務關系明確自的情況下,法院直接簽發督促對方履行債務的文書,如果對方對支付令提出異議,那麼支付令就失效了,轉入訴訟程序。如果對方沒有提出異議,在期滿後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財產保全主要是怕對方轉移財產,那麼執行階段會比較困難。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一十七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10. 您好,請問要求法院下達支付令雖要什麼程序!
參考: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版合下列條件權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一十五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一十七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