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城市設計規范
A. 海綿城市的設計流程是
海綿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雨水帶回來的自然災答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也可稱之為「水彈性城市」。國際通用術語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
海綿城市設計後是城市具有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並加以利用的功能。
海綿城市設計服務流程:
1.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設計說明專篇》,提交到規劃主管部門,確保通過審查;
2.明確甲方項目海綿城市的建設目標、策略和路徑,確定將海綿城市理念融入各層次規劃體系的具體要求;
3.根據甲方項目自身特色因地制宜地編制海綿城市建設詳細規劃或實施方案;
4.海綿城市專項設計,具體包含:雨水收集系統設計、下凹式綠地設計、生態植草溝設計、綠色屋頂設計等。
5.協助甲方申報辦理政府主管部門對海綿城市的其他要求。
B. 海綿城市設計的規范
海綿城市設計規范要點:
1.透水鋪裝
透水磚鋪裝、透水水泥混凝土鋪裝和透水瀝青混凝土鋪裝,嵌草磚、園林鋪裝中的鵝卵石、碎石鋪裝等也屬於滲透鋪裝。
(1)透水鋪裝對道路路基強度和穩定性的潛在風險較大時,可採用半透水。
(2)土地透水能力有限時,應在透水鋪裝的透水基層內設置排水管或排水板。
(3)當透水鋪裝設置在地下室頂板上時,頂板覆土厚度不應小於600 mm,並應設置排水。
2.下沉式綠地下沉深度指下沉式綠地低於周邊鋪砌地面或道路的平均深度,下沉深度小於100 mm的下沉式綠地面積不參與計算(受當地土壤滲透性能等條件制約,下沉深度有限的滲透設施除外),對於濕塘、雨水濕地等水面設施系指調蓄深度透水鋪裝率=透水鋪裝面積/硬化地面總面積;綠色屋頂率=綠色屋頂面積/建築屋頂總面積。
(1)下沉式綠地的下凹深度應根據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滲透性能確定,一般為100-200 mm。
(2)下沉式綠地內一般應設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證暴雨時徑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頂部標高一般應高於綠地50-100 mm。
3.生物滯留設施(1)對於污染嚴重的匯水區應選用植草溝、植被緩沖帶或沉澱池等對徑流雨水進行預處理,去除大顆粒的污染物並減緩流速;應採取棄流、排鹽等措施防止融雪劑或石油類等高濃度污染物侵害植物。
(2)屋面徑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滯留設施,道路徑流雨水可通過路緣石豁口進入,路緣石豁口尺寸和數量應根據道路縱坡等經計算確定。
(3)生物滯留設施應用於道路綠化帶時,若道路縱坡大於1%,應設置擋水堰/台坎,以減緩流速並增加雨水滲透量;設施靠近路基部分應進行防滲處理,防止對道路路基穩定性造成影響。
(4)生物滯留設施內應設置溢流設施,可採用溢流豎管、蓋篦溢流井或雨水口等,溢流設施頂一般應低於匯水面100 mm。
(5)生物滯留設施宜分散布置且規模不宜過大,生物滯留設施面積與匯水面面積之比一般為5%-10%。
(6)復雜型生物滯留設施結構層外側及底部應設置透水土工布,防止周圍原土侵入。如經評估認為下滲會對周圍建(構)築物造成塌陷風險,或者擬將底部出水進行集蓄回用時,可在生物滯留設施底部和周邊設置防滲膜。
(7)生物滯留設施的蓄水層深度應根據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滲透性能來確定,一般為200-300 mm,並應設100 mm的超高;換土層介質類型及深度應滿足出水水質要求,還應符合植物種植及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技術要求;為防止換土層介質流失,換土層底部一般設置透水土工布隔離層,也可採用厚度不小於100 mm的砂層(細砂和粗砂)代替;礫石層起到排水作用,厚度一般為250-300 mm,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徑為100-150 mm的穿孔排水管,礫石應洗凈且粒徑不小於穿孔管的開孔孔徑;為提高生物滯留設施的調蓄作用,在穿孔管底部可增設一定厚度的礫石調蓄層。
4.滲透塘(窪地,主要是下滲和精華,沒有雨水調用)
(1)滲透塘前應設置沉砂池、前置塘等預處理設施,去除大顆粒的污染物並減緩流速;有降雪的城市,應採取棄流、排鹽等措施防止融雪劑侵害植物。
(2)滲透塘邊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不大於1:3,塘底至溢流水位一般不小於0.6 m。
(3)滲透塘底部構造一般為200-300 mm的種植土、透水土工布及300-500 mm的過濾介質層。
(4)滲透塘排空時間不應大於24 h。滲透塘應設溢流設施,並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和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銜接,滲透塘外圍應設安全防護措施和警示牌。
5.濕塘(雨水調蓄,有雨水再用的調節容積)
(1)進水口和溢流出水口應設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設施,防止水流沖刷和侵蝕。
(2)前置塘為濕塘的預處理設施,起到沉澱徑流中大顆粒污染物的作用;池底一般為混凝土或塊石結構,便於清淤;前置塘應設置清淤通道及防護設施,駁岸形式宜為生態軟駁岸,邊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為1:2-1:8;前置塘沉泥區容積應根據清淤周期和所匯入徑流雨水的SS污染物負荷確定。
(3)主塘一般包括常水位以下的永久容積和儲存容積,永久容積水深一般為0.8-2.5 m;儲存容積一般根據所在區域相關規劃提出的「單位面積控制容積」確定;具有峰值流量削減功能的濕塘還包括調節容積,調節容積應在24-48 h內排空;主塘與前置塘間宜設置水生植物種植區(雨水濕地),主塘駁岸宜為生態軟駁岸,邊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於1:6。
(4)溢流出水口包括溢流豎管和溢洪道,排水能力應根據下游雨水管渠或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的排水能力確定。
(5)濕塘應設置護欄、警示牌等安全防護與警示措施。
6. 雨水濕地
(1)進水口和溢流出水口應設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設施,防止水流沖刷和侵蝕。
(2)雨水濕地應設置前置塘對徑流雨水進行預處理。
(3)沼澤區包括淺沼澤區和深沼澤區,是雨水濕地主要的凈化區,其中淺沼澤區水深范圍一般為0-0.3 m,深沼澤區水深范圍為一般為0.3-0.5 m,根據水深不同種植不同類型的水生植物。
(4)雨水濕地的調節容積應在24h內排空。
(5)出水池主要起防止沉澱物的再懸浮和降低溫度的作用,水深一般為0.8-1.2 m,出水池容積約為總容積(不含調節容積)的10%。
5.植草溝
(1)淺溝斷面形式宜採用倒拋物線形、三角形或梯形。
(2)植草溝的邊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於1:3,縱坡不應大於4%。縱坡較大時宜設置為階梯型植草溝或在中途設置消能台坎。
(3)植草溝最大流速應小於0.8m/s ,曼寧系數宜為0.2-0.3。
(4)轉輸型植草溝內植被高度宜控制在100-200 mm。
6. 滲管/渠
(1)滲管/渠應設置植草溝、沉澱(砂)池等預處理設施。
(2)滲管/渠開孔率應控制在1%-3%之間,無砂混凝土管的孔隙率應大於20%。
(3)滲管/渠的敷設坡度應滿足排水的要求。
(4)滲管/渠四周應填充礫石或其他多孔材料,礫石層外包透水土工布,土工布搭接寬度不應少於200 mm。
(5)滲管/渠設在行車路面下時覆土深度不應小於700 mm。
7.植被緩沖帶
植被緩沖帶為坡度較緩的植被區,經植被攔截及土壤下滲作用減緩地表徑流流速,並去除徑流中的部分污染物,植被緩沖帶坡度一般為 2%-6%,寬度不宜小於2 m。
8. 初期雨水棄流設施
常見的初期棄流方法包括容積法棄流、小管棄流(水流切換法)等,棄流形式包括自控棄流、滲透棄流、棄流池、雨落管棄流等。適用於屋面雨水的雨落管、徑流雨水的集中入口等低影響開發設施的前端。
C. 海綿城市的基本要求和技術要點
海綿城市建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的基本原則是規劃引領、生態優先、安全為重、因地制宜、統籌建設。
規劃引領 城市各層級、各相關專業規劃以及後續的建設程序中,應落實海綿城市建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的內容,先規劃後建設,體現規劃的科學性和權威性,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領作用。
生態優先 城市規劃中應科學劃定藍線和綠線。城市開發建設應保護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水生態敏感區,優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統與低影響開發設施,實現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和可持續水循環,提高水生態系統的自然修復能力,維護城市良好的生態功能。
安全為重 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經濟安全為出發點,綜合採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低影響開發設施的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隱患,增強防災減災能力,保障城市水安全。
因地制宜 各地應根據本地自然地理條件、水文地質特點、水資源稟賦狀況、降雨規律、水環境保護與內澇防治要求等,合理確定低影響開發控制目標與指標,科學規劃布局和選用下沉式綠地、植草溝、雨水濕地、透水鋪裝、多功能調蓄等低影響開發設施及其組合系統。
統籌建設 地方政府應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建設,在各類建設項目中嚴格落實各層級相關規劃中確定的低影響開發控制目標、指標和技術要求,統籌建設。低影響開發設施應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D. 百度文庫下載個文件 海綿城市設計標准圖集(試行)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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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導則和設計導則有什麼區別
海綿城市抄是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並加以利用。海綿城市建設應遵循生態優先等原則,將自然途徑與人工措施相結合,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滲透和凈化,促進雨水資源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在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應統籌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統性,協調給水、排水等水循環利用各環節,並考慮其復雜性和長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