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駁回起訴保全怎麼辦
A. 裁定駁回起訴訴前保全費法院退嗎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財產保全費用不會退還;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補充:
但後來又覺得程序不對,要裁定駁回起訴,這種情況法院能否退還訴訟費或訴前保全費嗎??其原因時立案庭審查時失誤造成!這怎麼辦!!
1、法院不會退還保全費,況且本案中你是做的訴前財產保全。
2、裁定駁回起訴的,法院會全額退還訴訟費。立案審查失誤是什麼意思?
B. 受理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應向哪裡法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
你只要找受理法院的執行庭就可以了,由他們負責。
C. 因涉刑事駁回起訴的民事案件保全費如何負擔
法院退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由原告承擔。《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五條人民專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屬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並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予以退還;移送後民事案件需要繼續審理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D. 法院駁回起訴怎麼辦10日後還可以上訴嗎
駁回起訴超過十天是不可以上訴的,但如果是駁回訴訟請求,那麼超過十天不滿十五天,是可以上訴的。因為法院駁回起訴,用的是裁定的方式,根據民事訴訟法,裁定的上訴期為十天:如果是駁回訴訟請求,那麼法律規定法院是要採用判決的方式,判決的上訴期就為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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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裁定范圍
裁定適用於下列范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四)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准許或者不準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裁定,可以上訴。 裁定書應當寫明裁定結果和作出該裁定的理由。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記入筆錄。
第一百六十四條 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狀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提出上訴狀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法院工作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條 審理范圍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E. 法院駁回起訴保全的保證金如何退
1、駁回財產保全申請,應當出具裁定書,如果不服可以復議,不可上訴。
2、如果是保全費用,無規定。如果已採取了保全措施,不退。
F. 案件駁回起訴該怎麼辦
可以對一審的裁定提起上訴。如果二審維持原判,則不能就此再行訴訟了。如果是訴訟理由不對,那麼你可以變更訴訟理由另行起訴。
G. 案件駁回起訴該怎麼辦您好
對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也可以找專業人士分析一下重新起訴。
H. 駁回起訴後保全費由誰承擔
當然由申請人承擔!
駁回起訴,本質上就是原告敗訴。原告申請訴訟保全的費用,當然由自己來承擔。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財產保全費用不會退還;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