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使用合同
㈠ 就是我公司有一個logo,需要授權給別的公司使用。公司LOGO授權書怎麼寫,能不能給我一份。
比較簡單的版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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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名稱:
地址:
電話:
國籍:
被許可人名稱:
地址:
電話:
國籍:
許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
許可使用合同終止日期:
商標注冊號:
類別:
商品/服務項目:
許可人截章(簽字): 被許可人截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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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雜詳細點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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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乙注冊的使用在 類 商品上的第 號 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 類 商品上。
二、許可使用的形式(獨占、排他、普通)。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
五、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七、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九、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的條件。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立即終止使用該商標,剩餘的商標標識應 ;市場上流通的帶有該商標的商品應在 月內撤出市場。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糾紛解決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簽定之日起三個月,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許可被許可人(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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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經核准注冊後,商標注冊人對該商標享有專用權。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的,必須與使用人就該注冊商標的使用問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與被許可人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許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也可以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一件注冊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應提交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
2、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如身份證等)。
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或經過公證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應當同時附送相應的中文譯本。
5、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申請書的填寫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書上的許可人名稱、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應與《商標注冊證》上的注冊人名義、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完全相同。
(2)許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過《商標注冊證》上的有效期限。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1)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及其注冊證號碼。
(2)許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務范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
(4)被許可人使用的注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5)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
(6)被許可人在其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最好請有經驗的律師來代寫,這樣可以避免今後不必要的麻煩或者不必要的損失
㈡ logo放在合同什麼位置
頁眉居中位置,或靠左靠右都行,看你心情。
㈢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許可人必須是注冊商標所有人,被許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手續由許可人辦理。三、通過一份合同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多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商標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四、通過一份合同許可多個被許可人使用一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被許可人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五、在許可人與被許可人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如果雙方約定了被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人使用的內容,或者許可人向被許可人單獨出具了允許再許可的授權書,被許可人就可以再許可第三人使用許可人的注冊商標。商標再許可使用合同的備案程序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程序相同。再許可合同備案後,商標局予以公告,公告中許可人為再許可人。六、商標注冊人變更注冊人名義及商標辦理續展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時,只要隨備案材料提交商標局受理通知書及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等證明文件,即可以變更後的注冊人名義辦理備案。七、商標轉讓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時,不能以受讓人名義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八、對不符合要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許可人予以補正。許可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商標局指定的內容補正後連同補正通知書一並通過郵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標局。九、依法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一旦按照約定時間和條件生效,即對合同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否備案,對合同本身法律效力並無影響。但是,如果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時,明確約定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經商標局備案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則未備案的合同應當不具有法律效力。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的,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在雙方簽訂終止協議或法院及仲裁機關做出終止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由許可人郵寄或者直接報送商標局備案。十一、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標公告》上,主要刊登內容為:商標注冊號、商標、許可人與被許可人名義、許可使用商品、許可使用期限等。十二、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㈣ 商標使用協議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示範文本)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乙注冊的使用在 類 商品上的第 號 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 類 商品上。
二、許可使用的形式。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
五、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七、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八、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糾紛解決方式。
十一、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簽定之日起三個月,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許可被許可人(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