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狂駁回
⑴ 被行李箱絆倒去世家屬索賠被駁回是怎麼回事
2019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廣場二層進站口,王女士在閘機處逆行,被劉女士的行李箱絆倒,經過15天的治療,王女士不幸離世。王女士的家屬認為劉女士有重大過錯,起訴索賠62萬余元。豐台法院9月29日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王女士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訴期。
法院表示,王女士的死亡的確令人惋惜,但悲痛結果的發生,不能成為劉女士承擔侵權責任的理由或前提。同時,陪同老年人進站的成年家屬,應給予老年人審慎有效的看護和關注,及時發現並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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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過程
8月18日的庭審中,劉女士一方認為,當時王女士因為在進站口逆行才導致被絆倒,劉女士正常排隊,沒有任何過錯。
8月18日上午的庭審中,死者王女士的兒子和劉女士的丈夫以原、被告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分別出庭應訴。
在舉證質證環節,當庭播放了事發時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在進站口的王女士轉身走時,絆倒在她身後的劉女士的拉桿行李箱摔倒。
對於事發的這十幾秒的過程,原被告對每個細節都進行了各自的解讀。被告還帶了涉案的行李箱。除了分析監控錄像,原被告雙方還當庭用行李箱還原了事發的經過。
⑵ 法院駁回家屬索賠62萬的申請,法院這么做的依據是什麼
這件事還要從去年發生在北京西站說起,當時一名老人被行李箱絆倒導致死亡,其家屬認為行李箱的主人存在嚴重過錯,於是便向法院申請賠償包括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在內的62萬補償款。9月29日,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對此事進行一審判決,駁回了家屬要求的62萬元申請,並且認定被告不存在過錯。大致的依據就在於,行李箱擁有者與老人有一定安全距離,然而在這期間老人為逆行而出,在其摔倒也就4秒的時間,行李箱擁有者無法預見意外發生,所以不存在過失行為。
目前這件事已經告一段落,法院駁回了原告全部訴訟請求,這樣的悲劇誰也不願發生,但這次生命的教訓告訴我們,出行時一定要注意安全,真心希望日後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同時也提醒廣大乘客,出門一定不能擁擠,排隊時也要保持一定距離。
⑶ 賠償金被駁回還能要補償金嗎 - 百度
滿足以下情形,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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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被行李箱絆倒去世家屬索賠被駁回,駁回原因是什麼
北京西站一王姓女子被行李箱絆倒去世,家屬向行李箱主人劉女士索賠62萬元被法院駁回是因為法院表示,王女士的死亡的確令人惋惜,但悲痛結果的發生,不能成為劉女士承擔侵權責任的理由或前提。同時,陪同老年人進站的成年家屬,應給予老年人審慎有效的看護和關注,及時發現並規避風險。
「王女士被劉女士的行李箱絆倒受傷是事實,但被告沒有過錯,更談不上重大過錯。」被告劉女士的訴訟代理人稱,事發時,現場有三位行為人,即王女士、她的兒子和劉女士。當時王女士的兒子送母親坐火車,但在進站口離開時,沒有妥善照顧母親,王女士逆行著急找兒子,被劉女士的行李箱絆倒,「劉女士在王女士摔倒的整個過程中,正常排隊,沒有任何過錯,不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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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行李箱絆倒後去世
2019年3月8日12點半左右,王女士到北京西站准備乘坐K267次列車回石家莊老家。在北廣場二樓進站口進站時,王女士被劉女士的箱子絆倒。上車後,王女士就感到嚴重頭痛、頭暈等不適。16點36分,王女士下車時已意識不清,被乘警和乘務員用輪椅推下火車。
16點50分左右,前來接站的王女士的侄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王女士被送至石家莊第一醫院,被診斷為腦出血。由於情況復雜,當日19點18分左右,王女士被轉院至河北省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3天,後轉至河北友愛醫院住院兩天後去世。
⑸ 家屬索賠62萬,被法院駁回,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一個老人因為試圖賣過一個行李箱,被這個行李箱絆倒了,回去以後過了15天老人死亡,她的家屬就向這個行李箱的主人索賠,並將其告上了法庭,近期法庭宣判老人家屬的申請被駁回。
一、事件詳情劉女士當時正在閘機處正常的拖著行李箱排隊,而老人王女士從閘機處逆行,並且想要邁過劉女士的行李箱到劉女士的另一邊,而老人在賣過行李箱的時候被行李箱絆倒摔在了地上。劉女士在看到老人摔倒以後就過去查看老人的情況,隨後老人被緊急送往醫院,過了15天老人死亡。老人的家屬就對劉女士提起訴訟,想要劉女士對他們進行賠償,他們認為劉女士在這個過程中犯下了重大的錯誤,應該承擔老人的賠償。
老人家因為賣過行李箱而摔傷這是老人家的不幸,但他的家屬不應該將這件事情的責任推到劉女士身上。劉女士只是在無辜的排隊。老人家屬可能就是覺得老人死亡這件事情可以訛一點好處,所以才會賴上劉女士。法院既然做出了判決,這件事情也就是告一段落,但是老人家屬還在上訴,這就很沒意思。
⑹ 2.4萬買到假茅台酒10倍索賠被駁回,法院如何回應的
2.4萬買到假茅台酒10倍索賠被駁回,法院如何回應的?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去仔細的分析,因為現在很多名牌的煙酒都是非常搶手的,特別是像茅台這樣的名貴的白酒。所以在很多情況之下,有很多人可能把它當做一個送你的禮物,在一些具體的場合送給別人,以體現出對別人的尊重,所以使得這種酒它的價格非常高。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喜歡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評論區點贊關注,我將會和大家積極互動。
⑺ 被行李箱絆倒去世家屬索賠被駁回,駁回的理由是什麼
被行李箱絆倒去世家屬索賠被駁回,駁回的理由是王女士的死亡不能判定和劉女士有直接的關系,並且作為王女士的家人,在明知王女士年齡較大的情況下,對於王女士是有監護和看管的義務的。換句話講法院覺得王女士去世,家屬應該負主要責任,並且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王女士是死亡就是劉女士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法院駁回了王女士家人的訴求。但是一審並未生效,因為王女士的家人選擇了上訴。
由此看見,老年人出門在外,作為子女應該貼身照料,尤其是行動不便的老人。還有即便不是大馬路,也不能隨意逆行,以防意外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