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款狀態駁回
發布時間: 2020-11-22 11:27:34
㈠ 關於借款糾紛的法律問題
一、借款與欠款不同,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的話,訴訟時效自債權人通知債務人還款並其通知還款期限屆滿時計算,時效兩年。
二、過時效後起訴僅僅是失去勝訴權,其請求不應得到支持,但其程序合法,符合起訴條件,就不應駁回起訴。
㈡ 甲欠乙20萬,三年後乙起訴甲要求還款,法院駁回。後經乙討要,甲重新出具了20萬欠條,乙又起訴,法院
法院駁回應來該是因為乙起訴甲時已超過源訴訟時效了,借款糾紛有個兩年的訴訟時效規定,就是從約定的借款人應當還款時起算兩年的時間,如果這個期間你沒有向借款人主張權利(要求還錢),那麼以後向法院再訴訟就沒有勝訴權了,所以法院駁回乙的請求。現在經過努力,甲重新出具了20萬的欠條,只要欠條真實(意思是甲本人出具而且沒有乘人之危、脅迫等),那麼法院是會支持請求,判決甲歸還借款的。
㈢ 債權人起訴要求債務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到來之前償還借款,法院受理後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
應協商解決。起訴後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理由是應履行協議內容。
㈣ 我給一份還款計劃簽了字,現在被債權人起訴,想駁回。
你好,常州高麗律師解答如下:建議委託律師介入。
㈤ 合夥糾紛+民間借貸,清算之後有借條以及還款計劃,以民間借貸起訴,被法官駁回,是法官漏判
本身就不是民間借貸,為什麼不以合同糾紛起訴
㈥ 欠5萬被起訴,想開庭前還清,原告堅持收利息不撤訴。我先還錢法院會駁回原告起訴嗎
原告堅持要被告支付利息,要有證據證明或法律依據,否則法院主持調解達不成協議,依法判決償還本金,不支持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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