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訴訟時效駁回訴訟請求的案例6
A. 原告十級傷殘因超過訴訟時效被駁回訴訟請求還有別的辦法主張自己的權利嗎
超過訴訟時效誰都沒有辦法了。
B. 在民法中,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不矛盾,這兩段話的意思是,如果當事人沒有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視為接受法院管轄,法院不得主動以訴訟時效為由駁回。但如果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應當依據訴訟時效規定進行審查和裁判
C. 急!受理後發現已過訴訟時效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
訴訟時效的效力就是指訴訟時效屆滿所產生的法律後果。
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第138條的規定,這種法律後果表現在:
1、訴訟時效屬於消滅時效。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消滅了權利人享有的勝訴權,即權利人喪失了獲得法律強制保護的權利。
2、訴訟時效消滅勝訴權,而不消滅起訴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的規定,權利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後起訴的,人民法院仍應予以受理,不得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不予受理。因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後才能查明訴訟時效是否屆滿。當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後查明沒有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則依法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權利人確有正當理由的,則依法認定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予以延長,以便保護權利人的權利。
3、訴訟時效屆滿並不消滅實體權利,這就是說,訴訟時效屆滿,導致權利人的勝訴權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強制保護。但是,權利人基於民事法律關系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實體權利)仍然存在,所以,義務人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後自願向權利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人仍然有權接受。不受訴訟時效限制(民法通則第138條)。而且基於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存在,義務人在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實體權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滅的,則履行義務的義務人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
所以,應該是駁回訴訟請求,而非駁回起訴。
D. 超過訴訟時效的民事案件,法院一般如何判決
1、如果對方不提,法院不會主動干涉,恭喜。
2、如果對方提出,你方還是主動撤訴為好,不然會被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3、如果對方缺席,法官一般會勸說你方撤訴。
E. 超過訴訟時效,起訴被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債務人重新確認債務,能在起訴嗎
可以的,但是最好要在債務後面的那個約定的期限到期之日起兩年內起訴。而且你們如果有書面協議就更好了。
F. 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如何處理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欠款、欠條內達成的還款協議容。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過程中,如欠款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則人民法院不會主動示明訴訟時效問題,如欠款人提出提出債權已超過訴訟時效抗辯時,經法院審查屬實的,人民法院回依法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
G. 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怎麼處理~
超過訴抄訟時效的案件,法院可以襲受理。因為其只喪失勝訴權。
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提出超過訴訟時效的,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如果沒有提出,法院也遵循不告不理原則。法院依法審理判決。
例:法院判決後,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不得以超過履行期限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
H. 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會怎麼判,是直接裁定駁回起訴
只要對方當事人不提及訴訟時效問題,法院不主動說明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專用訴屬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08〕11號
第三條 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第四條 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當事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I. 來個法律高手:超過訴訟年限的案子法院會怎麼判怎麼要求法院駁回他的起訴呢
請問你答辯狀中是否反映了「已過訴訟時效」的主張?
J. 超過訴訟時效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
根據規定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專事訴訟法》的屬解釋第二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這里應該注意兩點:第一、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是不能主動駁回的,必須由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第二、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勝訴權,所以判決駁回的是訴訟請求,而並非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