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審駁回抗訴再審
Ⅰ 再審被駁回了,還可以抗訴嗎
可以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被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後,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Ⅱ 省高院駁回再審後向哪一級檢察院抗訴
如果是中院的終身判決,法律上的救濟方法是申請再審。需在兩年之內,向高院提出,但不影響執行。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是向同能人民檢察院提出。 人民檢察院民事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再次審理的訴訟行為,也稱民事抗訴。 當事人申請再審,是檢察機關抗訴的前置程序。因為民事案件無數,檢察機關在正常情況下,並不幹涉民事領域的案件,只有法定情形下,檢察機關才會提起抗訴。如果當事人不申請,檢察機關是不清楚的。 一、當事人申請抗訴的條件 第20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二、人民檢察院決定是否抗訴的審查 最新民訴法第208條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民事訴訟法》第200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200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 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適用條件 1.案件存在民事權益爭議。人民檢察院抗的案件,必須是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權益爭議的非訴訟案件,人民檢察院不能提出抗訴。此外,當事人依法不能申請再審的民事權益爭議案件,如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訴。對於人民法院判決解除收養關系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也不受理當事人的申訴。 2.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民事訴訟中,檢察監督是一種事後監督,對於尚未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人民檢察院不能提出抗訴。 3.具備法定的事由。為了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維護人民法院的權威性,人民檢察院抗訴必須有一定范圍的限制。因此,《民事訴訟法》第200條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事由作出了明確規定。只有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訴訟行為具有該條規定的事由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才能提出抗訴。 4.由有權的人民檢察院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才有權提出抗訴。除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人民檢察院無權對同級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抗訴。 四、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效力 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再審(即必須再審)。一旦再審程序開始,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也就是說,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必然引起再審程序。只要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抗訴符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就必須對案件進行再審,人民法院無權對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是否有理由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此種效力是由民事抗訴的權力基礎——法律監督權的性質所決定的。
Ⅲ 再審申請法院駁回後抗訴撿察院的時效限制多長
具體來講,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到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也就是說,向法院遞交在再審申請後,被法院駁回的。要注意,現在申請再審的期限為6個月了。6個月內沒申請再審怎麼辦?可以選擇遞交申訴狀或照樣遞交再審申請等駁回,然後再去檢察院申訴。抗訴申請書的寫法很講究技巧,否則會被檢察官扔進垃圾桶。試想下,每天多少人申訴?多少人喊冤啊?關於抗訴申請書的寫作技巧,可以上相關法律網站,如找法網、中顧網、網路文庫和金牙大狀律師網等專業法律網站參考。簡而言之,要圍繞著法定再審條件和抗訴條件進行闡述。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現在法院處理再審申請的期限一般為3個月。如果你在原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如果一審沒上訴,申請再審難度很高)遞交再審申請書(廣東省一般是這樣處理),材料中轉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這一規定在司法實務中存在爭議。有些檢察院認為,所謂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是他們說了算。當事人則認為,只要他們認為明顯有誤,就可以向檢察院申請再審。在此,建議去檢察院申請抗訴的當事人,務必按照抗訴的法定理由陳述清楚你的案情和理由,包括書面和口頭的。只有這樣,檢察院辦案人員才不會覺得你是無理取鬧,才會接受你的申請。
Ⅳ 再審法院判決駁回再審的,還能申請人民檢察院抗訴嗎
被法院判決駁回再審申請後,還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Ⅳ 駁回再審申請 哪個檢察院申請抗訴
1、如果被法院裁定駁回再審申請,可以向同一級檢察院申訴。如果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原審有錯誤,就會向同級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或者直接提出抗訴。
2、申訴,是指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
3、《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一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依當事人的申請對生效判決、裁定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予受理:
(一)再審檢察建議書和原審當事人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已經提交;
(二)建議再審的對象為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本解釋規定可以進行再審的判決、裁定;
(三)再審檢察建議書列明該判決、裁定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規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
(五)再審檢察建議經該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予以補正或者撤回;不予補正或者撤回的,應當函告人民檢察院不予受理。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一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依當事人的申請對生效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十日內裁定再審:
(一)抗訴書和原審當事人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已經提交;
(二)抗訴對象為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本解釋規定可以進行再審的判決、裁定;
(三)抗訴書列明該判決、裁定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規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予以補正或者撤回;不予補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Ⅵ 中院再審駁回申請抗訴到哪個檢察院
應該向中院同級的檢察院申請抗訴,也就是地市級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民事回行政抗訴案件答辦案規則》第九條 對民事、行政申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分別情況作出處理:
(一)不服同級或者下一級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審查處理;
(二)下級人民檢察院有抗訴權的,轉下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處理;
(三)依法屬於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機關主管范圍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機關處理。
第十條 下級人民檢察院有抗訴權的案件,上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案情復雜或者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可以直接受理。
Ⅶ 檢察院抗訴後,法院再審被駁回,我該怎麼辦
檢察院抗訴後,法院作出再審判決。如果仍然不服,就沒有任何法律途徑可以走了。到現在為止,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走完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 當事人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審申請被駁回後再次提出申請的;
(二)對再審判決、裁定提出申請的;
(三)在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作出不予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決定後又提出申請的。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但因人民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而再審作出的判決、裁定除外。
Ⅷ 申請再審被最高院駁回,可否向最高檢提起抗訴
申請再審被最高院駁回,可以向最高檢申訴,要求最高檢提起抗訴。版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權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Ⅸ 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訴怎樣申請抗訴
1、如果被法院裁定駁回再審申請,可以向同一級檢察院申訴。如果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原審有錯誤,就會向同級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或者直接提出抗訴。
2、申訴,是指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