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啦被商家駁回
⑴ 我在認領百度地圖商戶的時候被駁回了,說是已經被別人認領了~!應該怎麼做
電話客服問下詳細情況
如果地址一樣的被別人認領了那你也沒辦法
⑵ 您好,我上傳了授權書,為何又被駁回!
您好:由於近期審核規范有變動,商戶名稱只能按照營業執照名稱標注認領。回認領成功後,如需答修改商戶名稱煩請將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申請更名】+現有商戶名稱郵件內容涉及:將《網路地圖商戶更名聲明》填寫完整後加蓋公章,回復郵件。商戶中心將在5-10個工作日將名稱變更。《網路地圖商戶更名聲明》下載http://yun..com/s/1o60p3Ou
⑶ 領了怎麼辦
我覺得如果你不小心領了別人發的紅包,但這個紅包不是給你的,這個時候你繼續發出來就行了,別人肯定不會怪你的,畢竟你是無意的。
⑷ 請問走流程申請離職,被領導駁回了。是否一樣可以按照勞動法一個月後離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內以解除勞容動合同。如果您考慮好後,確要辭職,請將辭職申請提前三十日遞交給總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或者辦公室(留好公司收到的證據),在公司收到您的申請30日後,若公司沒有批准,您也可以走人;在30日內公司什麼時候批准,您就可以什麼時候走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未向您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的,您可向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給您造成損害的,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建議您最好和公司協商,講明辭職理由原因,一般公司會理解的!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
希望能幫到你
⑸ 51領啦網被騙了能報警嗎
網騙?想想就好。我同學元旦在某平台買個YY V8號 14999R,10W成長值,前幾天被申訴回去了,報警也沒人管。呵呵一笑吧。
⑹ 認領店鋪被駁回幾次,都是說「資質復印件未加蓋企業紅章」,蓋上了自己店鋪的章也沒用
您好,就是您的章,和您執照名稱必須一致
⑺ 淘寶商家發的紅包已經領取了,金額已經到賬,還會被退回嗎
發出去的紅包已經發出去了就不會再退回商家了,放心的收著吧。
⑻ 你好,我想在百度地圖上標注,已提交了營業執照與資質照片,被駁回。請問如何解決
既然有證明也不行,那就是網路規則不允許這樣了。建議用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地址與標注地址不一致的問題可以試試證明書輔助說明地址。
另外,你也可以去網路商戶中心的貼吧里咨詢下,或者問問網路地圖的企業知道客服!
⑼ 百度商戶標注已經審核認領了,為什麼登錄商戶中心時提示未有任何信息,要我進行標認領呢商戶概覽什麼也
根據目前審核駁回情況,有以下幾種常見的駁回原因:
1、商戶名稱填寫不規范
商戶名稱為標注商戶的官方名稱,如果是連鎖品牌分店用()標識,如「金漢斯(國展店)」;不能出現亂碼、空格、標點、不明字元、網址等,不能超過20個漢字。
2、標注地點與商戶地址不符
商戶在地圖標注的點,應該與輸入的地址保持一致。為了避免誤差太大,務必請把地圖放大到17級以上進行標注。標注地點應該與公路、河流等保持一定距離,不能直接標注在馬路上或河流中。
3、電話號碼、詳情信息錯誤
填寫的電話號碼必須是真實的,一旦核實電話號碼有誤,審核將不予通過。
4、上傳資質有誤
上傳的資質為有最新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照片,如果是復印件,請加蓋紅章。因為某種原因暫時無營業執照,請上傳相關的資格證書證明商戶的經營關系,並在資質備注一欄說明理由。上傳圖片必須清晰可見,請勿上傳與資質無關的其他圖片,否則將予以駁回。
5、行業類目填寫錯誤
商戶選擇填寫的一級行業、二級行業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行業對應。請仔細查看商戶中心的行業列表,選擇正確的行業。
⑽ 能提供被告的身份證號和身份證地址,法院讓領了駁回起訴裁定書是否合理
駁回起訴裁定書的情形不止一種,有主體不合格、被告不明確、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你說的「能提供被告的身份證號和身份證地址」是被告明確,但是不是有其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情形,要看具體事由,以判斷其駁回是不是合法,語焉不詳無法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當事人對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如果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的起訴符合條件,則裁定撤銷原審裁定,指令一審法院對本案進行審理。被裁定駁回起訴後,原告再次起訴的,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人民法院就應當依法受理。
PS:駁回起訴裁定書的情形
1、主體不適格,既包括原告主體不適格,也包括被告主體不適格。應當以當事人是否是所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即本案訴訟標的)的主體,作為判斷當事人適格與否的標准。只要有一方當事人不適格,人民法院就應依法裁定駁回起訴。
2、被告不明確。原告起訴時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即被訴稱侵犯原告民事權益或者與原告發生民事爭議而由人民法院通知應訴的人。
3、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
5、受案後發現屬於刑事犯罪、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受理案件後,被告在答辯期內以雙方當事人曾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應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由提出管轄權異議,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後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但仲裁協議、仲裁條款無效、失效或者內容不明確無法執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發現雙方當事人所爭議的是勞動爭議,依據勞動仲裁前置原則,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告知原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受理後才發現的,應當依法裁定駁回起訴。
9、對判決、裁定以及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實、理由起訴的,人民法院受理後才發現的,依法裁定駁回起訴,但從程序上撤訴、因證據不足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除外。
10、人民法院認為依法應當裁定駁回起訴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