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澇設計
㈠ 防洪與排澇有設么區別目前我國有城市或小區域排澇工程設計規范嗎
防洪就是防止江河水進來,排澇就是把下雨的積水排出去。排澇主專要靠城市地下排水屬管網也就是下水道,我們的城市下水道實在不怎麼樣,真的就是管子。看外國電影就知道人家的下水道就跟隧道一樣,巴黎百年前的下水道可以做博物館給人參觀的。
㈡ 水利行業工程灌溉排澇專業設計需要哪些人員
現在已經沒有項目經理的考試了,由建造師代替了,你是搞施工的考到一級建造師就可以了.注冊水利水電工程師主要是搞設計的人考的.下面資料供你參考,有什麼問題可以再問我.根據《關於印發、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58號)和《關於印發的通知》(國人廳發[2005]116號)文件精神,從2005年9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准入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一個專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英文譯:(Waterresources&Hydropower)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執業證書》(以下簡稱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一、組織領導建設部、水利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承擔考務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行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二、適用范圍適用於從事水力水電工程(包括水利樞紐、水電站、抽水蓄能電站、引調水、灌溉排澇、城市防洪工程、圍墾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等)勘察、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三、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本法規定的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個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為2個半天,每個半天均為3個小時.四、報考條件(一)基本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二)符合基本條件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1、取得本專業(指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專業,詳見附表1,下同)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詳見附表1,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三)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四)截止2002年12月31目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0年.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2年.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5年.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0年.註: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報考條件中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7年年底.五、考試報名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法六、成績管理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考試人的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七、合格證書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建設部、水利部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和水利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八、注冊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建設部、水利部為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注冊審批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注冊的審查機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建造師一級建造師樣本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建造師制度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規定:「取消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准,由注冊建造師代替,並設立過渡期」.人事部、建設部依據國務院上述要求決定對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及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於英國,迄今已有150餘年歷史.目前,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均建立起該項制度.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將為我國開拓國際建築市場、增強對外工程承包能力有所幫助.因此,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也是與國際接軌、開拓國際建築市場的客觀要求.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建設領域內已建立了注冊建築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房地產估價工程師、注冊規劃師等執業資格制度.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這標志著我國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該《規定》明確規定,我國的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編輯本段]建造師的資格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與能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兩部分.報考人員要符合有關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建造師分為注冊一級建造師和注冊二級建造師.一級建造師具有較高的標准、較高的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利於開展國際互認.同時,考慮到我國建設工程項目量大面廣,工程項目的規模差異懸殊,各地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水平有較大差異,以及不同工程項目對管理人員的要求也不盡相同,設立了二級建造師,以適應施工管理的實際需求.實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後,大中型項目的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須逐步由取得注冊建造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根據國家建設部2003年有關通知精神,建築業企業項目管理資質制度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過渡時間定為五年,即至2008年2月27日止,今年是建造師注冊使用規定日期的最後一年.[編輯本段]建造師報考條件(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三)從2007年度考試開始,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建造師的定位與職責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執業注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為主.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注冊受聘後,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一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中規定的特級、一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逐步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築業企業自主決定.建造師的注冊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後,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准予注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已經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3個月,要再次注冊手續.注冊將實行的級別和專業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建造師的分級管理既可以使整個建造師隊伍中有一批具有較高素質和管理水平的人員,便於國際互認,也可以使整個建造師隊伍適應我國建設工程項目量大面廣,規模差異懸殊,各地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不同工程項目對管理人員要求不同的特點和實際需求.一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中規定的必須由特級、一級建築業企業承建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注冊建造師只可以擔任二級及以下建築業企業承建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有著各自的專業性和技術特點,對項目經理的專業要求有很大不同.建造師實行分專業管理,就是為了適應各類工程項目對建造師專業技術的不同要求,也與現行建設工程管理體制相銜接,充分發揮各有關專業部門的作用.建造師分為兩個級別,一級建造師的專業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等10個.二級建造師的專業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等6個.建造師考試科目一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注冊建造師和項目經理的關系建造師與項目經理定位不同,但所從事的都是建設工程的管理.建造師執業的覆蓋面較大,可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許多方面,擔任項目經理只是建造師執業中的一項;項目經理則限於企業內某一特定工程的項目管理.建造師選擇工作的權力相對自主,可在社會市場上有序流動,有較大的活動空間;項目經理崗位則是企業設定的,項目經理是企業法人代表授權或聘用的、一次性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者.項目經理責任制是我國施工管理體制上一個重大的改革,對加強工程項目管理,提高工程質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建立以後,項目經理責任制仍然要繼續堅持,國發[2003]5號文是取消項目經理資質的行政審批,而不是取消項目經理.項目經理仍然是施工企業某一具體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負責人,他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項目自開工准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有變化的是,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建造師擔任.注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經理的一項必要性條件,是國家的強制性要求.但選聘哪位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則由企業決定,那是企業行為.小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可以由不是建造師的人員擔任.所以,要充分發揮有關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項目經理培訓,不斷提高項目經理隊伍素質.注冊建造師如何擔任項目經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建立以後,承擔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仍是施工企業所承包某一具體工程的主要負責人,他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項目自開工准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而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建造師擔任,即建造師在所承擔的具體工程項目中行使項目經理職權.注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之必要條件.建造師需按人發[2002]111號文件的規定,經統一考試和注冊後才能從事擔任項目經理等相關活動,是國家的強制性要求,而項目經理的聘任則是企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