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駁回上訴需要多久
Ⅰ 上訴到中院後,大概多久能開庭
司法實踐中,上訴到中級法院後大約一個月左右能開庭,立案後如果是一般程序要求三個月審結,但這個時間不是絕對的,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延長。所以根據審結時間,開庭時間由法院自己掌握。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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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法院一審後,對方上訴。多長時間駁回上訴,或者開庭
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2)中院駁回上訴需要多久擴展閱讀:
上訴,漢語詞彙,漢語拼音為shàng sù,指的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其也指向神祇、君王或官府訴說冤情。
法律規定,在第二審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上訴人有權撤回上訴。上訴人一經撤訴,便喪失了上訴權 ,不能再提起上訴 ,並應負擔訴訟費用。
上訴人撤回上訴是行使處分權的體現,根據當事人處分不能違背法律、法規的原則,上訴人申請撤訴是否准許,由第二審法院依法做出裁定。如果第一審裁判確有錯誤,即使上訴人要求撤訴,也不應批准,第二審法院仍要按上訴審程序進行審理,以便做出合法的裁判。這是因為設立第二審程序的基礎之一就是上級法院的審判監督權。
Ⅲ 上訴到中院,需要幾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回送達之日起十五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七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Ⅳ 中院二審要等多久,時間長了會不會就這樣算了
如果是民事案件,一方當事人上訴的情況下,二審法院通常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審結;案情復雜的,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如果法院久拖不決,當事人可到法院詢問案件進展。
Ⅳ 法院審判不服上訴中院審判後多長時間必須答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百條 人民法院對公然審理或不公然審理的案件,1律公然宣布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布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第1百4107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1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投遞之日起105日內向上1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1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投遞之日起10日內向上1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1百4108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要求和理由。 第1百4109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依照對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2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2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1百510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投遞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0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投遞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2審人民法院
Ⅵ 一審不服上訴到中院,中院開庭需要多久,
由於提供的信息不足,無法確定所謂的一審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但是無論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都沒有明文規定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之後多久可以開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第二百一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第二百一十八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復請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二十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Ⅶ 請問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作為終審判決,那麼多長時間後執行呢.
海天一色 海天一色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Ⅷ 上訴到中院的案件 多長時間才能受理
不管是第幾次上訴,一般情況下,從遞交上訴狀到案卷被轉到中級法院,一版般需要四權十五天的時間。因為需要收到上訴狀後,五天之內給被上訴人送達上訴狀,被上訴人有十五天的答辯期。收到答辯狀後,法院還需要在五天內送達給上訴人。然後才能整理出卷宗,將一審卷宗遞交給中級法院。
Ⅸ 一審中院行政裁定駁回起訴,上訴高院多久可以有結果呢
不知所雲!刑事公訴案件不存在駁回起訴!是駁回上訴吧?連這個都能搞錯!
已經駁回上訴,就只能依法申訴,不能再上訴。
Ⅹ 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後駁回一審需要多長時間
你好!第一,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期限專為三個月。有特屬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第二,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期限為三十日。第三,都是從立案之日起計算的。第四,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有法定情形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