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橋梁設計准則
① 現在橋梁設計規范有哪些
橋梁規范很多,首先橋梁分公路橋、鐵路橋、城市橋梁、其他橋梁(內林業、管道等)。基本容每個類型都由各自的專業規范。不過總體上分成(按公路橋考慮):
1、通用規范(一般規定和荷載等相關定義)(如JTG D60-2004)
2、材料規范(對於建橋材料相關的規定)(如JTG D62-2004混凝土、JTJ024-85鋼結構)
3、基礎規范(對於地基及基礎等相關規定)(如JTG D63-2007)
4、其他規范(對於其他規定)(如加固規范、養護規范)等。
5、相關施工及驗收規范。
② 橋梁設計用的規范有哪些是2015
橋梁規范很多,首先橋梁分公路橋、鐵路橋、城市橋梁、其他橋梁(林業、管道等)。基本每個類型都由各自的專業規范。不過總體上分成(按公路橋考慮):
1、通用規范(一般規定和荷載等相關定義)(如JTG D60-2004)
2、材料規范(對於建橋材料相關的規定)(如JTG D62-2004混凝土、JTJ024-85鋼結構)
3、基礎規范(對於地基及基礎等相關規定)(如JTG D63-2007)
4、其他規范(對於其他規定)(如加固規范、養護規范)等。
5、相關施工及驗收規范。
③ 《城市橋梁設計荷載標准》什麼時間廢止的
《城市橋梁設計荷載標准》廢止於2008年10月1日。
該標准准編號為:CJJ 77-1998,詳細信息如圖:
④ 城市橋梁設計規范的介紹
《城市橋梁設計規范》是根據原建設部《關於印發<200四年度工程建設城建、建工行業標准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B004]66號)的要求,規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本規范。
⑤ 《城市橋梁設計准則》 CJJ11—93
城市橋梁設計准則CJJ11-93
主編單位: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
關於發布行業標准《城市橋梁設計准則》的通知
建標〔1993〕320號
根據原國家城建總局(81)城科字13號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編的《城市橋梁設計准則》,業經審查,現批准為行業標准,編號CJJ11-93,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標准由建設部城鎮道路橋梁標准技術歸口單位北京市市政設計研究院負責歸口管理,主編單位負責具體解釋等工作,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出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1993年5月3日
1 總則
1.0.1 為了在城市建設中設計道路橋梁時妥善處理與建橋有關的問題,保證橋梁的質量及發揮橋梁的效益,制訂本准則。
1.0.2 本准則適用於城市道路的新建永久性橋梁和地道設計。改建的橋梁亦可參照執行。
1.0.3 城市橋梁建設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並應符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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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現行的橋梁設計規范標准有哪些
橋梁規范很多,首先橋梁分公路橋、鐵路橋、城市橋梁、其他橋梁(林業、管道等)。
基本每個類型都由各自的專業規范。
不過總體上分成(按公路橋考慮):
1、通用規范(一般規定和荷載等相關定義)(如JTG D60-2004)
2、材料規范(對於建橋材料相關的規定)(如JTG D62-2004混凝土、JTJ024-85鋼結構)
3、基礎規范(對於地基及基礎等相關規定)(如JTG D63-2007)
4、其他規范(對於其他規定)(如加固規范、養護規范)等。
5、相關施工及驗收規范。
⑦ 城市橋梁設計准則 最新版本是哪年的
城市橋梁設計准則已經廢止了,應該採用城市橋梁設計規范
標准代號為cjj11-2011.2011年4月22日發布,2012年4月1日實施。
⑧ 城市橋梁設計採用什麼規范
編制城市橋梁工可時依據什麼規范呀? 一般城市橋梁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③相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比如:《城市橋梁抗震設計規范》;《城市道路與
⑨ 《城市橋梁設計規范》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1、以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為基礎理論、以數理統計為支撐的極限狀態設計方法,回明確兩個極答限狀態,三個狀況設計。
2、把橋梁設計使用年限正式寫入設計規范。
3、修訂了城市橋梁汽車作用。
4、對彎、坡、斜、異型橋梁的設計和構造提出一些新要求。
5、增加了結構耐久性設計的內容。
6、增加了橋面泄水孔的設計內容。
7、明確了城市橋樑上和地下通道內敷設管線的注意事項。
8、增加了節能、環保、防洪、搶險、抗洪救災的規定。
⑩ 如何理解城市橋梁設計規范3.0.3條
就是所有的抗震構造措施都要提高一度的要求進行設計,如7度區按照8度構造、抗震等級、軸壓比限值、構造柱設置、鋼筋錨固長度、最小配鋼筋率等等只要不是根據地震力計算而得出的計算要求,都屬於此。3.0.3各抗震設防類別建築的抗震設防標准,應符合下列要求:1、甲類建築,當抗震設防烈度為6~8度時,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採取抗震措施;當為9度時,應按比9度抗震設防更高的要求採取抗震措施。同時,應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且高於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確定其地震作用。2、乙類建築,當抗震設防烈度為6~8度時,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採取抗震措施;當為9度時,應按比9度抗震設防更高的要求採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礎的抗震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同時,應按不低於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3、丙類建築,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4、丁類建築,允許比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適當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不應降低。一般情況下,仍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地震作用。註:對使用功能屬於乙類而規模很小的工業建築,當採用結構體系合理且材料抗震性能較好的結構類型時,允許按丙類設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