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駁回申訴通知書
㈠ 如何製作《刑事申訴審查結果通知書》
刑事申復訴審查結果通知制書
檢申通[]號
申訴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
申訴人XX X不服XX X人民檢察院(X X X人民法院)以X X X罪對其免予起訴(或不起訴、判刑),(如經幾級人民檢察院復查應寫明復查經過及結論)。申訴人以……(寫明申訴理由)為由向本院提出申訴。
經本院審查認為,X X X人民檢察院免訴決定[或不起訴決定(如果是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應寫為X X X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裁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處理適當。申訴人X X X的申訴理由不能成立,駁回申訴。
年月日
(審查刑事申訴案件專用章)
刑事申訴審查結果通知書製作說明
一、本文書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四十六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條、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製作。為人民檢察院在申訴人的申訴不符合立案復查條件,原處理決定並無不當,駁回申訴人申訴時使用。
二、此文書的印章應當使用審查刑事申訴案件的專用章。
三、本文書一式二份,一份送達申訴人,一份附卷。
㈡ 對刑事判決不服向法院申訴,法院立案審查給與答復刑事申訴裁定書同給與答復刑事申訴駁回通知書有什麼不同
1、答復刑事申訴裁定是對於申訴的一個審查結果,答復申訴成立或者不成立內
2、答復刑事申訴駁回通知容書則是通知你申訴不符合條件或不成立,直接駁回
相關法律規定:
①向法院提出申訴後,人民法院經審查,對於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的申訴,按來信、來訪處理。
②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③法院審查後受理的,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決定,至遲不得超過六個月。經審查,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長提請審判委員會決定重新審判;對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申訴,應當說服申訴人撤回申訴;對仍然堅持申訴的,應當書面通知駁回。
㈢ 駁回申訴通知書法院可以招回重寫嗎。刑事自訴案件。今天法院打電話叫我把通知書寄回去。說是寫錯了。
有法律效力。 法院的駁回申訴通知書,即表明法院不對該申訴進行實體審理、審查。
㈣ 法院的駁回申訴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
有法律效力。
法院的駁回申訴通知書,即表明法院不對該申訴進行實體審理、審查。
㈤ 法院的「駁回申訴通知書」呈現了法律被徹底踐踏
首先,我對你是同病相憐,感同身受,因為我也兩次收到兩級法院的駁回申訴通知書,心塞!
其次,慘痛的現實向我昭示:沒有外部正義力量的介入,依靠法院內部系統完成自查自糾,那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死人復活之類的事情發生!
其三,我認為「真正的公平、正義」不是從天上掉下來,是需要可以與司法權威角力的正義力量才能爭取到的,很顯然社會個體處於絕對弱勢,根本不是強大的司法群體的對手,只是任人魚肉的被統治者罷了,畢竟法律的解釋權在司法者這些統治階層的手中,一點點對法律解釋的扭曲變形,公平正義就會變味,變得腐臭!
其四,個體根本沒有反抗不公平、不公正的力量,除非召喚出神龍!申訴是最軟弱無力的舉動,弄得自己可憐兮兮的,到最後不僅沒人會同情你,還會遭到無情的踐踏!即便你「瘋」了想和無情的敵人同歸於盡,也沒有槍,因為持槍是「不合法」的,你只能用菜刀,如果走運的話,幹掉一個或幾個司法腐敗分子,剩下的你沒有幹掉的他們的同黨只會嘲笑你,並且審判你,指控你犯故意殺人罪,反社會罪、反人類罪!判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你被注射心臟停跳的毒葯或者子彈從你後腦殼射入,從嘴巴射出,留個全屍,自此灰飛煙滅!所以想保全自身還是要守法的!
其五,接受現實,不是向不公正屈服,而是情商高,認為自己不需要再在令自己失望的事情上浪費寶貴的感情,做有投入就會產生回報的事,學會努力忍受屬於自己人生的一份苦澀,才能享受人生的幸福!
總結,鳥兒如果能夠安於自己的命運,安於主人對它的寵愛,他就會平穩安逸的度過自己的一生;如果有一天他想反抗,想成為鳳凰或者猛禽的話,在面臨死亡的時候,連它的主人也無能為力......
㈥ 最高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能到檢察院抗訴嗎
一般不能,根據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發現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者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者裁定確有錯誤時,可以直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決、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由此看來,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只能是引起再審程序的抗訴,而且需要是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不包含申訴通知書,同時需要認定生效的判決、裁定確實有誤。而對於申訴,雖然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重新審查的處理案件的一種訴訟請求,是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材料來源中最經常和最主要的方面,也是司法機關發現錯誤裁判的一個重要途徑。但是,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先決條件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由於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與案件的結果有直接的利害關系,這就決定了他們提出的申訴可能正確,也可能不正確,這就需要司法機關嚴格加以把關。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原生效裁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程序又合法的話,那麼最終結果當然是駁回申訴,維持原生效裁判。但是申訴人有充分證據和理由證明最高人民法院駁回申訴理由不能成立,認為原生效裁判卻有錯誤的,理論上依然可以再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否會引發再審的抗訴,要看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後具體情況而定。
㈦ 刑事駁回申訴通知書主審法官簽名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你所說的文書一般不需要法官簽字,但需要有法院的蓋章。
㈧ 駁回申訴通知書沒寫駁回理由怎麼辦
很不正常。
㈨ 不服駁回申訴通知書怎麼辦
民事案件,誰提出誰舉證。需要有證據證明是對方燒的,不是說說就可以的,想想其他方法,從稅務,審計,銀行周轉等考慮。
我個人遭遇碰到類似的案件是離婚案件,男女雙方婚前約定一方出房,一方進行裝修,在雙方結婚後,出房屋的一方不想提供住房,並想侵佔另一方的房產。由此鬧到離婚,雖然原告提出了相關收據,但是收據因為簽的是被告的名字,法院不顧被告在裝修期間沒有出賬這一問題,判處原告敗訴。
㈩ 法院的"駁回申訴通知書」與「裁定書」為什麼不同
建議委託高水平律師協助進行申訴!